

公告
Notic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
海南八福公益基金会获“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序号三),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查看公告。
政策解读
01
慈善组织取得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规定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规定,社会组织需要同时满足8项规定后,方可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从2020年起,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挂钩,并且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通过认定后,其资格在三年内都是有效的。
02
公益捐赠票抵税说明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按照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即:在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和企业向海南八福公益基金会捐赠,都可以凭借海南八福公益基金会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03
申请方式
企业捐赠抵税流程
1.取得票据: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后,请妥善保管,此票据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2.准备材料: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下载税前扣除资格联合确认文件;
3.账务处理:企业在 “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全额列支,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做相关账务处理;
4.企业进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将该捐赠票据进行税前扣除,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公益捐赠抵税申报
1.取得票据
联系海南八福公益基金会客服或邮箱(bf@beatitudefoundation.com)申请开具捐赠票据,取得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加盖公益机构印章的电子捐赠票据,收到票据后请妥善保管,此票据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个人信息或者登录。点击底部菜单栏“办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面,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处点击“新增”。根据提示和已开具捐赠票据,如实填写公益捐赠信息。
填写示例: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460000394133200D
受赠单位名称:海南八福公益基金会
捐赠凭证号:捐赠票据右上角“票据号码”
捐赠金额:捐赠票据上的实际捐赠金额
完成“新增”页面填写后,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会自动生成。税务部门进一步核实后,依相关程序办理。
*温馨提醒: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
海南八福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14年,基金会以“施更有福”为价值观,“人人得福”为愿景,“生命影响生命”为使命。基金会秉承对社会道德实践、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的庄重承诺,以公益视角关注社会发展,关爱脆弱群体,促进社会公平,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贡献力量。
我们是海南八福公益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