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相当数量的社会组织参与其中并初显“身手”,但参与的社会组织类型不平衡,发展质量也参差不齐。要更好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进一步优化参与的社会组织布局。
发展生活服务类、互助类乡村社会组织,拓展社会组织服务内容
一是积极引导发展生活服务类社会组织。与城市相比,乡村居民生活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依然比较低,需要政府、乡村基层组织、企业、在乡入乡的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合力提供。目前,开展生活服务的乡村社会组织还较少,要加大引导支持力度,推动这类组织面向乡村居民开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也可以承接乡镇部门购买服务的项目,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项目化服务。
二是大力发展互助类乡村社会组织。我国乡村一直有着守望相助的传统。在乡村振兴的新形势下,应结合各地乡村生产生活的实际加以创新,开展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邻里守望。可在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的支持下,通过邻里互助、结对以老助老等模式,以无偿或低偿的方式为独居、孤寡、残疾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购、助医、助急、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等优势。开展就业帮扶、教育帮扶、消费帮扶,如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等。
四是引导社工机构和乡镇社工站(村社工室)的社工,主动适应乡村振兴的要求,拓展服务内容,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培育发展乡村志愿服务队伍和社区基金会
乡村志愿服务队伍已成为乡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但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乡村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要结合乡村文明实践工作联动谋划、高质量推进。乡镇文明实践所、村文明实践站应安排专人负责本区域志愿服务工作,利用信息化服务平台及时收集推送群众需求信息。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在村志愿服务总队的协调下开展服务。要重视党群服务中心在志愿服务队伍孵化建设和服务活动中的阵地作用。
同时,充分发挥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及村级社会工作服务室的助推器作用,形成“社工带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志愿服务机制。要有序探索乡村志愿服务的项目化。一是准确把握乡村群众需求动态,精心策划贴近百姓、贴近乡村生活的志愿服务项目。二是按照“成立项目—招募志愿者—实施项目—评估效果—优化项目”的流程,探索实行志愿服务项目闭环管理。三是丰富服务方式。根据不同项目内容,采取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服务、经常性志愿服务、结对服务、点单配送服务、主动帮扶服务等方式,提高志愿服务的效果。
社区基金会是近年来国内发展公益慈善服务探索中的新生事物,也是离大众生活最近的一类公益类社会组织,在政府救助之外开辟了解决群众“小急难”问题的民间社会路径。应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村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为乡村社会治理募集资金,也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资助。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产业协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发展乡村产业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不能简单地沿袭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而需要组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乡村产业协会,组织引导农民通过生产联合、规模经营、贸工农一体化,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市场等联合起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 对接和适应问题。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有了发展,但数量依然偏少,且地域分布不平衡,乡村产业协会数量更少,这成为制约特色产业发展的短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群众自发组织的社会组织,对我国农业科技的推广、农民素质水平的提高以及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科普类、服务类、延伸类功能发挥不到位等问题。
实践表明,组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产业协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乡村产业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以推进。既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的意愿,又要发挥政府引导、社会调节的作用。基层政府部门和村“两委”尤其要积极履职,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