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的区域及双边贸协危害贫穷国家
来源:乐施会
2007-03-28
835
领域 乡村振兴

 


实时新闻发布:2007年3月21日 




世界贸易组织的「多哈发展回合」的谈判裹足不前,富裕国家正另辟蹊径,静悄悄跟贫穷国家签订区域或双边贸易与投资协议,令发展中国家难以在全球经济争取有利位置。在美国与欧盟的积极推动下,这些协议严重限制发展中国家消减贫穷的政策空间,影响极为深远。


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展开「多哈发展回合」,旨在把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及需要放在首位,让发展中国家能公平地参与国际贸易,令贸易惠及穷人。不过,富国为了维持本身在农产品出口方面的优势,而迟迟不愿实质削减其巨额农业补贴。2005年的香港世贸部长级会议的谈判,也因补贴问题没有共识而落空。


富国见世贸的多边谈判进展缓慢,于是各自转向与个别的发展中国家展开自由贸易协议谈判(North-South Trade)。有别于世贸会员制的多边贸易谈判(必须由所有成员同意方可通过),自由贸易协议(Free Trade Agreements)可分为两类──区域性贸易协议(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及双边贸易协议(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s)。


目前,全球共有超过250项区域或双边贸易协议,覆盖全球贸易的三成。单在2006年,逾100个发展中国家签订了超过67项双边或区域性贸易协议,以及逾60项双边投资协议。


乐施会于今日全球发表「断送贫国将来的自由贸易协议」报告。报告清楚指出,富国与贫国商讨及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会如何不利贫国实施消减贫穷的政策:


一)自由贸易协议内有关大幅削减关税的规定,严重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小农户生计,亦令发展中国家无法借着关税政策促进制造业的发展;


二)协议中开放服务业的条款,严重威胁贫国国内企业的生存空间,减少良性竞争以及扩大大型企业的垄断优势;


三)协议中的知识产权规则令贫穷人更难获得药物救治;


四)协议保障外资而非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令贫国政府难以保障劳工权益及保护环境,更甚政府随时可能遭受控告、索偿。


乐施会总裁施日庄指出:「贸易本可以消减贫穷,但这些富国与贫国磋商及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却对贫穷人不利。这些协议要求贫国作出巨大让步,而富国却无需付出代价。」


施日庄表示,这些自由贸易协议要求贫国加快及深化开于市场,亦要它们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要求较世贸更高。按照执行这些协议,贫国会丧失管治国家经济的权利,亦令政府更难实施消减贫穷的政策。


报告指出,墨西哥实施北美自由贸易协议首10年,农业失去130万个职位,制造业职位起初有所增加,但由于全球竞争剧烈,厂家迁移别处,2001-04年期间,制造业便失去了20万个职位。另外,报告估计,如何秘鲁与美国正式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秘鲁会有90万人无法得到药物救治。


同时,欧盟一项研究预测,如欧盟按目前磋商的协议方案,跟「加非太集团」签定「经济伙伴协议」(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s),西非国家将面对进口农产品增加,增幅可逾15%,受影响农产品包括洋葱、马铃薯、牛肉等,对贫国农民影响甚巨。


施日庄不满富国双重标准,「贫国被迫要加快开于市场,但富国却无需大幅削减造成农产品倾销的农业补贴,这对贫国极不公平。」


乐施会呼吁富国停止与发展中国家磋商及签订不公平的自由贸易协议,尽快履行在世贸作出的承诺,落实大幅削减农业补贴,令贸易惠及贫穷人。


乐施会于2001年展开「贸易要公平」倡议运动,反对不公平贸易,透过倡议及项目工作,要求改善目前不公平的贸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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