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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平衡器——资中筠女士谈基金会


领域
教育公平
10日下午著名的美国问题研究专家、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前所长资中筠女士在家里接受了中国发展简报采访。采访的缘起是资女士在2003年1月推出的新作——《散财有道——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评述》,我们的谈话也围绕着美国基金会的历史、制度、在中国的工作,以及中国的私人基金会和社区基金会的生存状况和发展前景展开。
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原定的采访数次被推迟。本文正是刊出之际,北京的一切已经恢复如初了。
采访人:钱霄峰
问:资老师,您好!我看过您早些时候写过的一篇文章,是介绍洛克菲勒基金会的,里面详细地列出了洛氏基金会在华的工作。您本身是做美国研究的,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开始关注基金会这个领域的?
答:我最初的研究兴趣在中美关系,然后转移到美、中的文化历史以及历史上美国对中国现代化的影响。当时我就注意到了洛克菲勒基金会。1992年,我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争取到去洛克菲勒基金会档案馆查资料的机会。当时我只注意跟中国有关系的那部分档案,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我没有想到这部分资料如此之多,原来我只知道协和医院和其他的个别项目,比如南京的金陵大学农学院。事实上,洛氏基金会正式成立的第二年(注:1914年)就派人到中国调查中国需要什么,然后确立了一些项目,从1916年开始建协和医学院。
我发现,从民国开始,历经(20世纪)10年代、20年代、30年代直到抗战,洛氏基金会跟着中国的风风雨雨过来,几乎中国所有的现代化学科,如自然科学的植物分类学、地质学、勘探学的建立和后来的社会科学如社会学、人类学都有它的份。医学就不用提了,协和医院直到现在应该说在全国的医院里总平均还是最好的,对中国西医学的建立和高起点贡献相当大。后来洛氏基金会的思路有所转变,除了提高外还注重普及,培养类似我们后来叫“赤脚医生”的医师到农村去服务。此外,还有周口店的北京人挖掘,晏阳初的乡村建设运动,燕京大学等中国十几所教会大学在抗战期间的迁校复校等,都受过洛氏基金会的资助。即使国立大学如清华,它对有些项目和科系也有资助。当然,就资助金额而言,它的大头还是用在美国国内,但是它在中国做的事情是相当多的,在1949年以前,中国是它在国外工作第一重点,资助金额也最多。
我就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写了《洛克菲勒基金会与中国》这篇文章,发表在1996年第1期的《美国研究》上。
问:您在书的前言里提到您当时还打算写一篇关于福特基金会与中国的文章,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此文没有完成。能谈谈是什么具体原因吗?
答:20世纪前半叶,洛克菲勒基金会在华的工作是主要的,后半叶洛氏基金会被赶出中国。当然,那时任何外国基金会都不可能进入中国。但是在美国国内的中国研究,福特基金会逐渐取代洛克菲勒成为最重要的非政府资助者。它从50年代开始资助对中国的研究,所谓共产党时期的中国研究,以别于传统的“汉学”,发展了美国的现代中国学。
于是,写完洛氏一文后,我就开始收集福特的档案,打算写关于福特的文章。最后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当时的政治环境。时值1989年动乱,外国基金会是“和平演变”的工具的说法被重提,福特办事处在中国的地位岌岌可危。我想如实写福特与中国的关系会发生两方面的问题:谈福特所起的积极作用,当时就是犯忌的;另一方面,福特在冷战时期有些海外活动的确跟美国政府反共是一致的,它在国际资助上常常跟社会主义阵营争夺阵地,例如在亚洲和非洲的一些项目。这是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现象,但是在当时的气氛下,人们不可能作历史的客观的分析,如果我写出来,不就是提供证据,助长把它从中国赶出去的主张吗?(笑)。所以这篇文章没有写出来。但是收集的资料很多,现在大部分都写在这本书里。
问:那又是怎样打算写这本书的呢?
答:世纪之交时,大家都在回顾20世纪发展的历程。苏联从1917年十月革命到1992年解体,存在了70多年的时间,一度也是超级大国,却一下子解体了;而美国从19世纪末到整个20世纪,国力始终处于上升阶段。我要研究美国为什么发展,两种制度的差异。我的切入点是在发展和平等两个基本诉求之间如何取得平衡,使社会得以相对稳定地前进。
美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竞争十分激烈,贫富分化悬殊,讲个人奋斗,残酷斗争,无情淘汰。它靠什么来平衡?一个社会如果听其自然地弱肉强食下去是站不住脚的,是一定要引起大动乱的。以前我们有一种错觉,美国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但是这只是美国的一面,竞争激烈,拉开距离,美国还有另一面,就是缓和两极分化,照顾弱势群体,向平等的方向发展。
那么是什么力量使美国向这个方向发展呢?我发现有几股力量:1)公众的社会批判。老百姓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不需要诉诸暴力,通过舆论监督和抗议运动的形式表达不满。早期的工人运动很激烈,对政府和有钱人施加压力;2)政府本身的改良措施。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使政府注意到弱势群体,由政府出面抑强扶弱,使资本家让步。在几十年中逐步出台各种法律政策,如限制垄断、男女同工同酬、禁止童工、八小时工作制等等,直到现在这样的福利制度。3)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美国历史上就有教会和私人慈善的传统,20世纪初随着工业发展,财富集中很快,集中的程度也超乎想象。传统的慈善已经不够用了,于是就产生了“科学的花钱”,“变零售为批发”的现代公益的观念。
正是从第3)点的角度,我注意到了基金会的作用后,在前一本书《冷眼向洋》中有一章专门介绍基金会的。但是一章不足以容纳我收集到的材料,我就决心写一本专门介绍美国基金会的书。
问:您写作此书的目的是什么?希望达到怎样的社会效果?
答:一方面向国内介绍一些个案,书里介绍了几十个基金会。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介绍一种思想。要全面地理解美国的思想,仅仅看到个人奋斗这一面是不够的,美国还有互助的一面,无论富人还是穷人都有一种内在的社会责任感,视改良社会为己任,即志愿精神,不靠政府号召。我就发现美国社会很多做好事的人不一定是很有钱的人。从思想到行动,再发展到大的社会现象,是美国所特有的。现代基金会的思想的奠基人是卡耐基,他写的“财富的福音”一文成为经典,我在书中有详细介绍和分析。这种思想十分适合美国社会,带有美国的特点。
问:您怎样评价基金会的作用?
答:从消极方面讲,它起到了平衡、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作为“社会的平衡器”, 私人的公益事业在政府的福利措施还没有跟上之前,给穷人提供了许多急需的援助和发展机会,不至于走投无路;从积极方面讲,它推进了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科学研究有自己的规律,不能保证一定见成果,也不一定马上见成果。政府人员更替变化,官僚体制的限制,都影响政府拨款的效果。基金会就能很好地填补这块空白,能够不急功近利,锲而不舍地长期支持一项研究,起到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许多重大科学研究的成果,以及诺贝尔奖获得者都得到过基金会的资助。在医学方面,洛克菲勒基金会尤其突出。
问:富人散财大致有两种方式,其一是成立基金会之类的机构,按照自己的意愿,资助项目并实现管理(主要指操作型基金会);其二是直接捐赠,委托其他机构代为确定项目并实现管理。这两种方式对富人来说有何差别?有怎样的考虑?
答:你的表述不太准确。富人散财也不止两种方式。现在只谈公益基金会,有几种类型,一种是你说的“操作型”,我的书里称“运作型”,就是基金会本身直接设一些研究课题进行研究,研究人员一部分是长期聘用的,一部分是围绕课题临时资助的。另一种类型是只资助其他个人或机构,自己只负责审查申请者的课题。在大基金会中后者居多。美国的好的大学都是私立的,对社会的贡献也很大。其资助来源第一靠私人,特别是有钱的校友的捐款,第二是基金会,不过基金会的捐赠大多是定向的,比较集中,所以对学科发展作用较大。例如关于东亚研究(主要是中国和日本),洛氏基金会最早出钱在哥伦比亚大学设立几门课(历史、语言等)的教职,逐步形成一个学科。又如“行为科学”几乎是福特一手资助发展起来的。
问:在分析捐赠动机和哲学理念时,您提到卡耐基于1889年发表的《财富的福音》一文中表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即既肯定财富集中,也强调富人对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反对富人滥行布施。您同意这种看法吗?您如何评价社会改良思想在美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怎么理解富人的慈善行为?
答: 免税当然有吸引力,但是开头这个事物的产生绝对不是因为免税,因为免税的法律是基金会产生之后的,后来成为一种机制。当然税法的调整会影响捐赠。小布什政府取消遗产税,很多人反对,认为会大大影响遗产对公益事业的捐赠。美国的传统与中国不同,较少为子孙积累财富的观念,在子孙方面也觉得靠祖上的钱是不光彩的。靠个人白手起家最光荣。这也是促使富人不论是生前还是死后捐赠财产的一个因素。
人是有很多面的,象洛克菲勒这样的大富翁,既有残酷剥削工人的一面,也有大量捐款给慈善事业的一面。老洛克菲勒每天给他的孩子3块钱,并教育他们1块自己零花,1块储蓄起来以备不时之需,1块用来帮助别人。他的名言:“尽其所能获得”,“尽其所有给予”。他们不相信纯粹的“救济”,而主张有组织的科学地花钱,用自己敛财的智慧来散财以取得最大社会效益,两者是统一的。形成了基金会这样一种方便的机制,手续简便,法律清楚。受资助的人也不必对资助人感恩戴德。
美国人基本上相信美国社会是机会均等的,只要你是健康的,既不懒又不笨,智力是健全的,你必然在社会上能够取得一定的成功,你是不会受穷的。那么受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么你太懒太笨,还有客观的不可抗拒的原因就是身体残疾或者健康状况不好。所以基金会关注的重点首推医疗卫生和教育。保证人的健康;健康的人还要有文化,教育使他有本事赚钱。这两样是最重要的。然后为社会更加长远的利益考虑,所以关注科研。综合性的、大的基金会的思想和理念就是这样来的,基金会初期的工作也主要集中在上述三个领域。后来社会越来越复杂了,方向也越来越分散。20、30年代开始也重视社会科学,因为觉得物质财富的积累不能解决社会问题,行为科学就是福特基金会一手资助起来的,社会学在中国是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起来的。洛克菲勒还资助了黄热病、天花、结核、疟疾等疫苗的研制。在一战以后开始注意和平问题,二战以后更加重视国际问题也就是和平问题的研究。麦克阿瑟基金会花很多钱研究冷战史,9.11事件后,又立刻宣布出500万研究恐怖主义问题。在20世纪末各大基金会共同的重点之一是可持续性发展,如环保、计划生育、太阳能项目、各种流行病防治等。总之,没有哪个方面基金会的工作没顾及到的。
罗斯福新政后,美国政府承担了公共福利的大头,基金会在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减少,但是仍然不可缺少。基金会能够将社会游资集中起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这种捐赠的习惯代表一种精神(社会风气)。变成人的价值观的一部分。
问:您个人究竟怎么看待福特基金会在中国的资助活动,比如在人权、女性、生殖健康等领域内的资助,是否带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成分?
答:福特在中国很谨慎,并没有专门地、公开地宣传西方的价值观如强调人权。多年来他们对中国的国情相当了解,其资助重点也随着中国改革的需要而调整。我觉得他们很注意尊重所在国政府的政策,并不想介入政治敏感问题。它也不干涉所支持的研究项目的结果和观点。基金会是不受美国政府控制的。不过一般说来代表了美国的主流思想。当然,所有美国人都将推行民主价值观看成是自己的责任。
福特基金会在计划生育方面做了很多事情,得到中国政府的承认,2000年底中国计生委等几个政府部门联合授予“计划生育国际合作奖”。如刚才讲的,基金会海外工作与政治有关的主要在冷战时期(50-60年代)。洛克菲勒基金会很早就支持计划生育工作,不只是在中国,在印度等国家也是一样的。说到底基金会的思想代表了美国改良派的思想,只要同情穷人,就会支持计划生育,缓解人口增长的压力。美国政府是反对中国计划生育的,但是政府不能干预基金会的活动。
问:如何看待美国社会对基金会的批评?基金会的资金投向选择是否体现了财富对社会的控制?对其他国家的资金投放是否存在“文化渗透”、“文化帝国主义”的倾向?
答:所谓“文化渗透”和“文化帝国主义”是个老问题,一向存在不同看法,这是东西方文化交流中的问题,很复杂,我们今天无法详细讨论。这不是基金会本身特有的问题,可能基金会的资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种交流。例如资助留学生和访问学者,主要在于你怎样看待留学这件事,怎样看待留学生可能接受的影响。接受什么思想是个人的选择和判断。如你刚才提到,参加了福特基金会在中国资助的关于妇女权利、生殖健康等项目,因而对人权,特别是妇女权利问题有了新的觉悟和要求,这有什么不好?如果说这叫“文化渗透”,那是应该欢迎的。
问:基金会在美国蓬勃发展,数量众多,在社会中成为重要的“第三力量”。您在书中从多个角度分析了这种情况 的产生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富人阶层在中国已然浮出水面。您觉得中国是否具备基金会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基金会在中国会有怎么的发展前景?
答:中国有两种传统,一种是旧的传统,如在台湾、香港生活的华人的传统,和美国的传统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家族观念强,把财产留给子孙,还有一个就是捐赠时个人的名字是比较重要的,比如邵逸夫,到处都是逸夫楼,他总是捐有标志性的东西。相同之处在于赠款在社会制度上的障碍比较少,台湾、香港大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个我没有详细研究过。不过据了解,台湾有的佛教团体的慈善基金会已经有相当的规模和社会影响。
但是在中国大陆,基金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还很欠缺。特别困难的是制度问题。首先是私人财产的保障问题。当然现在不可能出现解放初期那样没收私财的情况,但是政策的变动就会导致私人财产的变动,官方对个人有很多的权力,有产者缺少安全感。在这种情况下要有钱人源源不断地拿出钱来为社会服务,成为一种风气而不是个别行为,实在不容易;再次,美国的资本家都特别爱美国社会,他们觉得自己比政府更有责任维护社会,不希望发生什么动荡,而我们不论是大款还是一般人主人翁感都比较淡薄。习惯于认为什么问题都是党和政府的事。
法律不完备也是一大困难。到底什么算是公益事业,公益事业在什么情况下享受免税待遇,免税免多少,都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再者,逃税的可能性这么大,免税的吸引力就没那么大。
最根本还是结社自由的问题。现行的社团登记法规定“挂靠单位”,就是怕政府失去控制,实际上是多方限制纯粹的民间组织。假设某个好心的富人注册成立一个基金会,暂时获得合法的身份,越做越大,蓬勃发展起来,政府肯定很害怕,不高兴,哪怕做的全是好事,哪怕毫无政治性,实际上帮了政府的忙。因为老百姓记住了基金会,没有记住共产党(笑)。
从内部因素讲,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资本家是从乡镇企业发迹的,文化水平低,素质差,跟20、30年代新兴的民族资本家大不相同,跟美国的富人也不一样。这些“先富起来的人”中当然也有是经过艰苦奋斗的,但是没有行贿,或变相行贿的大概不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对享乐的观念是不一样的。美国很多资本家对个人享受、花天酒地的生活都不是太感兴趣。中国人要么轻富,安贫乐道;要么敛财,留给子孙;要末穷奢极侈,炫富。现在的大款过去受穷,一旦发财恨不得给所有的人看。这不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而是中国底层人的一种心态,是暴发户的心态。要他们带头发展公益事业是比较难的。
可是我觉得重要的还是外部环境,外部环境不解决,根本不可能发展真正的私人基金会。现在已经有些人愿意做公益事业,只要政策向这方面推动和鼓励,人们自然而然会做起来的。
问:“一个社会的延续和发达在于它如何取得发展与平等两者之间的平衡”,美国的基金会制度是社会平衡的重要途径,在欧洲则是维持良好的社会福利。根据您这么多年的研究,您认为中国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缩小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来缓和社会矛盾呢?
答:在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很强大,工人运动也比较发达,工人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很强,于是发展出了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福利,它们的高额累进税就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均贫富”的思想。美国早期政府力量很小,私人的社会福利先发展起来,后来政府职能扩大,实现了小政府向大政府的转变。国家发展到今天,无论如何,政府的财力总是比私人大,有能力也有责任承担主要的社会保障,所有的国家都是如此,美国也不例外。
中国的情况是,以前个人的生老病死号称由政府全包。但事实上主要还是城市居民,农民从来没有享受政府提供的任何保障。改革后,在走向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政府在城市正在逐步退出很多领域。而与此同时,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在急剧发展。既然政府不鼓励先富起来的人管穷兄弟,在理论上就应当由政府管。但是政府又没有能力全管,这一块空白就越来越大。在临时性的灾难时呼吁社会捐助,也的确有许多企业或个人捐助,但这解决不了长期的问题。何况救灾款究竟用到何处常使人不放心,因为没有制度使其透明。
我国发展到目前的情况,整个社会改革强烈呼唤公益组织,政府应该从观念、政策和立法三个方面鼓励公益组织的发展,发展公益事业,才能起到牵制贫富分化的作用,不是通过压制发财,而应该鼓励财富回归社会,为社会做好事。其实政府大可不必惧怕民间力量的发展。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保证公益组织在非政治的范围内活动。事实上,美国的法律也规定基金会不能搞政治活动。
问:如果愿意,您是否能谈一下您对中国目前公益事业和NGO的发展的看法。
答:我个人觉得目前NGO离中国还太远。现在所谓的NGO,真正的还不多,半官方的占多数。有一些官办的基金会当然比没有好,但是基金会如果属于政府的话,就失去了调节社会贫富的意义。只要民间组织不能独立,什么都很难说。政府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对民间组织的看法和态度,还要制订相应的法律。
缺乏透明度也是一大问题。我个人后来不太愿意捐款给希望工程,因为不知道钱用到哪里去了。美国基金会的透明度很好,法律规定不仅税务部门可以查财务报表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任何一个公众,包括外国人(我个人就是外国人)都能查阅所有的资料。大家都特别放心。很少担心某某基金贪污,如果有这样的事,马上就变成一个大丑闻,公之于众。
不过,在我国特定的情况下,既然NGO 还没有发展起来,政府原来应有的责任决不能推卸掉,特别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例如医疗卫生、教育等等。
问:在您的书里,专门有一章介绍美国的社区基金会。由于社区基金会的工作重点都在社区之内,鲜有美国的社区基金会到中国开展工作,所以不为一般国人所知。您个人怎么看待社区基金会在美国的情况?这种模式是否应该以及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答:社区基金会关心本社区的切身利益。多采用公私合营的方式,当地政府出一部分钱,社区筹一部分款,由基金会管理。基金会是一种很简便的机制。谁想为社会做贡献,或大或小,就有一个很健全的地方,你把钱给它就行了。一种是捐赠给社区基金会,没有任何要求,另一种是捐赠者指定用途。
社区基金会在社区起资源提供者、经纪人和触媒的作用,如著名的代顿基金会就在社区开展失业人员培训、职业介绍等活动。如果不能发展私人基金会,学习美国社区基金会的经验我觉得也许比较可行。利用原来的组织机构和形式,比如居委会,在现有的社区工作上多一个集资的功能,作为过渡形式,最终变成社区基金会。工作人员只要能热心地做事,暂时拿街道的工资也可以。不过这里当然又有一个逃不掉的怪圈,就是上面还是有婆婆,仍然免不了要归某个官僚机构管,还是有权和利的分配问题。如何解决基金会的自主权和捐资者的监督权仍是大问题。
问:目前,国内绝大部分NGO的资金主要来自国外的基金会和国际NGO的资助,在国内和社区的筹款能力十分有限。中国发展简报的主编高扬先生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些机构会渐渐撤出中国或者减少对华资助的额度。因此他十分倡导“当地资源发动和筹措”(见中文刊2002年夏)。您对这种状况有何判断?有什么应对的策略?
答:我没仔细研究过中国NGO的资金来源。如果外国基金会的资助是国内NGO 的主要资金来源的话,那与外国基金会在中国做一些项目本质上差不多,是好事,但是另一回事。中国公益事业调节中国贫富悬殊问题的作用就发挥不出来。比如一些中国有志之士办的环保组织,资金哪里来呢?后来我发现主要还是国外的钱。其实中国应该也有大款支持,但是中国人就不干。这里面一方面是缺少有理想的大款,另一方面法律不明确,不鼓励他们这么做。说穿了,就是两个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对NGO的观念;法律明确。其实法律制订起来也不难,不仅仅是西方国家,亚洲的一些国家和香港都有现成的法律可资借鉴。过去把外国基金会当作“和平演变”的工具,疑虑很多,现在似乎好一些,是一个进步。但是现在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政府对中国本国的民间组织似乎比对外国的疑虑还大。但是这一事物是不可阻挡的,现在应该是变防范限制为积极鼓励的时候了。(完)
《散财之道——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述评》,资中筠著,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03年1 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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