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台湾农会经验 发展大陆综合农协
来源:作者惠寄
作者:杨团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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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会是台湾农村基层社会最重要的组织,从日据时期设立以来,历经百年,至今不衰。1949年国民党上岛后,进行农会改组工作,遂奠定了今日台湾农会的组织架构和系统化的农会发展政策。2007年,台湾农会有正会员1038569人,赞助会员924131人,会员总数为台湾人口总数约8.5%2007年,台湾农会的净盈余总额为483719万元新台币,总资产为790.65亿元新台币。迄今为止,这个百年老店仍然具有良好的经营效能和工作业绩。这对改革开放30年后的大陆农村发展走向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分析与借鉴的对象。


本文从阐释台湾农会的历史作用入手,通过总结其基本经验,引出主题,即大陆为什幺需要移植台湾经验,而后,针对大陆进行中社会政策试点——湖北省建始县新农村综合发展协会建设中必须解决的若干问题进行政策性探索。 


一、台湾农会的历史作用


台湾农会和大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农会以及合作社概念完全不同,既不是政治团体,也的确不是单一经济功能且只有部分农民参与的专业合作社,而是农业者的公会。它以专业农民为主要会员,它兼具农政(农业行政)、农事(农业事业运营)、农推(农民教育推广)三大功能,下设农业推广、农业信用、农业运销机构,为农业谋改良,为农民谋福利,为农村谋繁荣。


在农政方面,重点在于指导农民生产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农会接受政府委托,作粮食代理、土地划分、代发老农津贴;在农事方面,不仅从事农业金融、信贷、保险、供销等经济业务,还在农民养老、健康、文化等方面推进社会事业;在农推方面,既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教育,又承担妇女和农村青少年教育。


台湾农会在台湾迈向现代化社会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创造了政社合作下的新型小农户可持续经营的新工业化模式。其历史作用和基本经验值得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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