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西“小康县”大同县成功“返贫”,这让当地松了一口气却让公众感觉匪夷所思。在“贫困县”的选拔竞赛中,这个不太光彩的名分成为被很多地方追捧的香饽饽。
事实上,近年来不乏地方追逐“贫困县”帽子的案例,从去年湖南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祝贺标语到如今的信心满满的大同县,戴上“贫困县”的帽子成了“喜事”。2011年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名单公布后,媒体发现,百强县(市)中竟然有17个国家级贫困县,追逐“贫困县”显然已非个案。
争当“贫困县”,地方看重的是国家扶贫政策的红利,除专项扶贫资金外,“贫困县”获取的国家转移支付力度也很大,在公务人员工资、重要产业项目的税收减免、优惠补贴、招商引资以及中央各部门的政策倾斜上都会获益颇丰。从表面上看,很多地方千方百计争戴“贫困”的帽子,是理由足够充分的选择。
然而,贫困地区有困难,国家提供扶贫帮助是应该的,但将纳入国家扶贫攻坚重点县视为一种政绩却是有问题的。国家扶贫政策,在于通过中央和地方统筹,优先照顾落后地区,以达到使这些地方在享受优惠政策之后逐渐脱困的目的,一些地方出现的“脱贫不愿摘帽”等现象,等于是在占用其它更贫困地方需要的资源。更重要的是,明明很富裕却申请“贫困县”,这其中不免有在经济统计上进行数据造假的嫌疑。
其实,争抢“贫困县”的帽子可以说是一种懒政思维,一个地方的决策者,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经济并改善当地民众生活本是分内职责,但只想着通过争取到“贫困县”的帽子获得投资和扶植却是一种隐性的不作为。如果像有地方官员说的那样,许多国家级贫困县的每一届班子,为了国家级贫困县的扶持政策和补贴款,第一任务就是保住国家级贫困县的牌子,而不去在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民众幸福指数上做功夫,民众怎能真正脱贫?
如此“弃富逐贫”,得到的恐怕不是国家扶贫政策的最优解,地方或养成通过博弈分扶贫蛋糕的习惯,初衷善意的扶贫政策也会走样。衡量贫富本来不是一件复杂的事,若这一点都做不到,已达“小康”的地方不去谋求可持续发展,真正贫困地区又难以得到脱贫所需的资源,整个社会恐怕更容易陷入失衡的尴尬境地。
“弃富返贫”的致富逻辑,不仅戕害了善政的初衷,也是在消弭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所谓立信难、损誉易,每一份事关民众福祉决策都禁不起混乱执行的折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