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谭建光: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要避免“十个误区”
来源:社志会
作者:谭建光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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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

避免“十个误区”




《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造就一大批志愿者骨干、志愿服务管理人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志愿者骨干都是推动组织发展壮大,促进志愿服务创新,更好关心和帮助人民群众的核心力量。为此,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的素质能力,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成为真正合格的“领头雁”,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我们在各地区的调查中发现,有些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存在认识偏差、存在素质欠缺等情况,导致组织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引发各种困难问题。为此,特整理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要避免的“十个误区”,提供大家分享交流、参考借鉴。




01  要避免自视甚高

习惯在组织中搞“一言堂”的误区



一般而言,能够发起组织志愿者团队,能够带领志愿者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的负责人,都是有较强的能力,有一定的吸引力和号召力。然而,有些负责人取得成绩之后,就越来越自视甚高、自以为是,逐渐什么都自己说了算,什么都独断专行,结果造成志愿服务组织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有能力不等于什么都行”“有经验不等于什么都知道”。如果长期习惯于“一言堂”,在志愿服务组织中就容易造成不良后果。一是负责人什么都“说了算”,即使许多决策是正确的,但是也有一些判断、有一些决策是偏差、失误的。因为其他人不敢或不愿提出来,就给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带来损失。二是“一言堂”的组织,让越来越多有自主见识、有独立思考的志愿者无法发挥,逐渐就离开这个组织,造成人才流失。为此,“谦虚使人进步”是非常有益的启迪,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也要牢牢记住,才能够引导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02 要避免固执己见

不关注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的误区




我从1995年开始调查研究志愿服务,发现有一些志愿服务组织最初开展服务很有特色、很有成效,也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然而,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过去了,其中一些组织的发展逐渐停滞,缺乏创新项目,社会影响力日趋减弱;甚至有些组织销声匿迹了。究其原因,发现有些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非常固执,一直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最好的”,自己的做法是“最有效的。”然而,这些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和骨干没有意识到,社会发展变化必然带来人民群众对志愿服务的需求变化,也必然带来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方式方法变化。如有些组织长期停留在对老人、残疾人的简单关心慰问,但是忽略老人伴随手机信息发达产生多样化的新需求,忽略残疾人伴随技术技能增多产生的新需求,简单的关心慰问无法解决特殊人群的困难问题,不能满足特殊人群的丰富需求,逐渐就难以推进服务、难以产生实效。同时,另外一些主动学习掌握信息技术,主动了解学习最新助老助残方式的志愿服务组织,则能够获得特殊人群的欢迎,体现更加有价值、更有效果的服务。因此,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要随时随地关注社会发展、了解新生事物,从而为组织发展和服务创新提供支持。




03 要避免漠视法规

随心所欲开展服务活动的误区



近年来,对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的最大挑战,就是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促进志愿服务依法规范。有些负责人常常说,“我们就是做点好事,就是帮助他人,还会有错吗?”然而,由于不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就可能出现偏差行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之后,有些志愿服务组织依然没有争取获得慈善募捐资格,或者到有慈善募捐资格的组织备案,就擅自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受到查处。各地《志愿服务条例》颁布之后,有些志愿服务组织急于争取资助资金开展服务,没有认真审核一些企业的资质,就接受资助并且为企业站台宣传。结果某些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连带接受资助进行宣传的志愿服务组织也要承担责任。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有关志愿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逐渐健全,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要带领志愿者认真学习、仔细熟悉,了解哪些是支持和鼓励做的事情,哪些是限制或禁止做的事情。这样,负责人才能够带领志愿服务组织依法依规健康发展。




04 要避免苛求他人

动不动就批评和指责志愿者的误区



几十年来,我们经常到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专业督导,经常是刚刚走进这个组织,就感受到团队的氛围、团队的境况。有些志愿服务组织的成员心情轻松,愉快和自主地开展服务;有些志愿服务组织的成员紧张焦虑,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开展服务。我们经过了解,发现后面一种情况,就是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非常苛刻、非常苛求,动不动就批评志愿者、指责志愿者,甚至随意处分、处理。其中,有些负责人是对人对己的要求很高、比较苛刻;有些负责人是“严于律人、宽于律己”。这样,常常是组织负责人“绷着脸”“苦着脸”、不苟言笑,志愿者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很难轻松有效开展服务活动。我们认为,优秀的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应该是善于理解人、支持人、成就人的,就是对志愿者采取鼓励的态度,引导他们在服务实践中判断是非、作出抉择,这样才能够培养出合格的志愿者、好的志愿者。




05 要避免任人唯“熟”

排斥新思路新方法人才的误区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几十年来有些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很快,吸收很多人才探索创新;有些志愿服务组织“原地踏步”,一直“做不大、做不强”。究其原因,是有些志愿服务组织习惯任人唯“熟”。并不一定是负责人在组织中只是用亲属、用亲戚,也起用其他人。然而,起用的都是比较熟悉的人、“熟门熟路”的人。因为,组织负责人认为,这些“熟人”说话办事都熟悉了,让他们管理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方便、特别顺手。然而,恰恰是这种“方便、顺手”的追求,阻碍负责人去积极吸引新兴人才、特殊人才,也使得志愿服务组织停滞不前、无法创新。一般而言,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的人才,尤其是90后、00后青年人才,都有自己独特的思维和个性,与上一辈人有区别。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只有热情主动了解新兴人才的特点,主动热情吸引新兴人才的参与,才能够让组织革新和发展,焕发新的活力,不断发展壮大。




06 要避免搞“小圈圈”

导致组织成员中帮派林立的误区



有些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喜欢听“顺耳的话”,喜欢听“好听的话”。久而久之,就会吸引一批趋炎附势的人在周围。并且,有些人为了讨好负责人,就会拉上相同的人结成“小圈子”。这样,很容易在志愿服务组织中形成各种“圈子”“山头”,从而导致组织内部的矛盾重重、力量分散。为此,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一定要记住“事业为重”“服务为重”,尽量减少个人喜好的影响,尽量减少个人利益的干扰,确保团结合作、共同发展。




07 要避免利益影响

安排志愿服务中夹杂私心贪欲的误区




我们说,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就是“无偿”为社会进步、他人幸福做出奉献。当然,志愿者、志愿者骨干、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也都是凡人,不是神仙,也有自己的利益需求、动机想法。然而,必须区分清楚,作为个人可以有利益需求,但是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就不能夹杂个人利益,更不能夹杂私心贪欲。有些负责人在寻求政府和机构对志愿服务资助的时候,违规将一些资金挪为己用、满足私欲,就违法违规,受到处罚。有些负责人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时候“夹带私货”,进行商业宣传推广,也是违法违规,受到处罚。还有些负责人将志愿服务组织作为“筹码”,与其他机构进行利益交换,导致出现社会舆情等,也受到处罚。我们认为,这些区分是组织负责人要特别清楚,严格遵守的,才能够保证志愿服务组织的纯洁性、崇高性。




08 要避免缺乏警惕

被境内外错综复杂势力利用的误区





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要有比一般志愿者更强的思想觉悟、政治认识,要切实保障组织不被利用、不走歧路。几十年来,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有些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一心想做好服务,但是“不问政治、不经世事”,结果就出现问题了。有些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获得境外组织的关注,获得境外组织的资助,既不了解和判断资质,也不按照要求报备,结果被境外组织利用,出现较大的问题,受到严厉处罚。有些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与其他机构、其他组织合作开展服务的时候,不慎重了解背景,不主动向管理部门汇报,结果发现在服务过程中被人利用,掺杂商业利益、邪教因素等等,造成不良后果,受到严厉处罚。因此,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要提高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的警觉性,在与境内外交往合作的时候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出现偏差。




 09 要避免不思进取

忽视改革创新让组织陷入困境的误区




新时代的志愿服务组织面临严峻挑战,需要锐意创新。然而,有些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既有自满自足的心态,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也有不思进取的心态,安于现状避免麻烦。这样,不知不觉中,就让组织陷于困境、困难重重。我从1995年开始对深圳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调查研究,逐渐扩大到对广东志愿服务组织的调查研究,现在到全国各地进行调查研究和讲课辅导。最深刻的体会就是“变化无处不在、变革无时不在”。既有新网络、新技术的发展促使志愿服务组织变革。也有社会大众的需求发展,包括特殊困难群众的需求发展,促使志愿服务组织变革。还有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动机发展,促使志愿服务组织变革。我是志愿服务领域的“老人”,对很多智能技术、创新方法了解不多、掌握更少。但是,我坚信只有主动变化、锐意变革才是志愿服务发展的生命力,为此非常关注年轻一代志愿者的探索创新,也非常支持新兴志愿服务组织的探索创新,也使自己跟得上时代,不落后于时代。其实,所有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都要有这种“拥抱变革”“鼓励变革”的心态。




10 要避免境界不高

满足于简单发发善心做点好事的误区




我经常说,志愿服务是“有大境界、做小事情”。也就是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做的事一件件、一桩桩非常细小,切实帮助人民群众改善生活、解决问题的事情。但是,这些细微的志愿服务行为背后,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指导,要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然而,有些负责人总是认为“我不想那么多,做点好事就够了。”因此,开展的志愿服务停留在浅显的水平,成效也有限。同时,这些组织也难以提供志愿者思想进步、素质发展的支持,在低水平徘徊不前。为此,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帮助组织负责人提高思想境界、提高认识水平。当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的思想境界提高之后,就能够策划更多有价值、有实效的项目,也为社会人群提供更多更好的关心帮助。



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创新发展的广大空间,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探索创新的广泛空间。这时候,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的素质提升、能力提升就是关键要素。为此,我们整理分析避免“十个误区”,推动发展提升的思路方法。欢迎分享交流、讨论深化。




作者简介


谭建光教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原副会长,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理事,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理事,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荣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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