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在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光千社区,身着志愿者红马甲的钱先生正在清扫马路。
不同于普通志愿者,他正在通过自己的志愿服务抵扣行政处罚,这是保康县首例适用“公益减罚”柔性执法新模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从“罚单一纸”到“志愿红甲”:
执法理念的柔性转身
回溯事件原点,2月26日过渡湾市场监管所的日常检查中,发现钱先生店内商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让其当场整改到位,并罚款100元。鉴于鉴于钱先生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主动改正,未造成不良危害,属于公益减罚制度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保康县实施“公益减罚”执法模式具体措施》综合测算,将钱先生的罚款折合为参加100分钟的公益劳动。
在完成100分钟的社区清洁作业后,社区工作人员验收并为其出具了公益服务完成情况确认单。
这场特殊的“执法 + 公益”实践,完成了从“刚性惩戒”到“柔性引导”的理念蜕变。
公益减罚的积极意义
自2024年7月推行 “首违不罚 + 公益减罚 + 轻微速罚” 模式以来,截至目前,全县共梳理首违不罚事项229项,公益减罚事项51项,轻微速罚事项68项,实施首违不罚283件、轻微速罚52件、公益减罚1件。
保康县的探索并非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陆续试点“公益减罚”机制。
武汉市民做公益减罚的情景,图片来源:极目新闻
这种转变背后,是对“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诠释。正如过渡湾市场监管所所长徐锋所说,“这不是简单的处罚替代,而是把执法过程变成了公民教育现场。我们通过利用该模式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实现了执法工作柔性化管理,以最低执法成本换取最大社会效益。”
公益减罚,承载的是执法理念的革新、社会治理的智慧,以及法治社会的温度。它激活了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让法治信仰与志愿精神同频共振。
在“法理”与“情理”间寻找平衡支点
这场看似简单的“以劳代罚”,它既展现了执法的人文温度,也引发了对柔性治理边界与价值的深层思考。
从辩证来看,柔性执法的“温度”必须建立在“法度”的基石上。保康明确将“情节轻微、主动改正、未造成危害”作为适用前提,划定了清晰的制度边界,这正是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关键。
随着 “公益减罚” 案例的增多,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如:
① 如何界定“轻微违法”的边界?若标准模糊或裁量权过大,可能导致执法随意性增加,甚至滋生权力寻租的空间。 ② 如何确保不同区域、不同执法领域的标准统一? ③如何避免“公益服务形式单一”影响效果? ④公益服务的真实性如何量化?若缺乏有效监督,部分参与者可能流于形式。
这些都是需要持续完善的课题。
资料参考:襄阳网
来源:和众泽益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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