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提示:现有的金融服务功能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单一,金融产品单一,农村资金外流问题突出、信贷投入不足,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所需资金缺口大。另外,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近几年,山西省广灵县大力打造绿色生态农业产业,辖内各金融机构投入大量信贷资金助推了这一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也使广灵县跻身于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县”“全国绿色名县”之列。为全面掌握广灵辖区金融支持绿色生态农业的发展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对广灵县金融支持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广灵是个传统农业县,近几年,在金融机构的大力扶持下,通过积极推广龙头带基地、合作社连农户、重点园区建设、青年创业等多种经营模式,广灵绿色现代农业建设得到扎实可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得到不断发展和壮大,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食用菌、杂粮、蔬菜、林畜产品为代表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日益壮大,形成了主导产业七大类,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21.5万亩,占全部农作物耕种面积的48.9%。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11.36亿元,其中,绿色农业经济收入32032万元,占全部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8.17%。广灵县成为全国十一家、全省唯一一家“国家首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
县域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虽然在县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依然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单一,难以满足县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需要。一是县域以下金融机构网点逐渐减少。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重点转向城镇,县域以下机构网点大量撤并,人员锐减。以广灵县为例,继建设银行广灵县支行撤并到灵丘之后,广灵县农行在各乡镇的营业网点也相继全部撤销,目前服务于农村的金融网点仅剩下信用社的9个基层社和5个邮政储蓄所。二是农业发展银行服务“三农”的作用不明显。近几年来,农业发展银行已演变成 “粮食收购银行”。三是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在缺乏有效竞争的情况下,无法充分满足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金融产品单一,服务层次低。一是信贷品种及方式单一。基层金融机构的信贷品种主要是针对工商企业的短期流动性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基建和技改贷款),缺少对农业的扶助开发贷款和10年以上的长期建设投资,而且贷款方式主要以资产抵押为主,缺少信用放款。贷款利率也比较高,不利于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二是服务功能有差距。银行中间业务种类比较少,大部分为代收费用、代发工资等,农村金融机构在企业理财和个人理财业务方面几乎空白,也存在城乡差距,表现为:县城的金融机构都已经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实现了零在途,异地结算在几分钟内到账,但银行卡普及率低,自动柜员机数量少,基层乡镇几乎没有。
金融服务功能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一是农村资金外流问题突出。近几年,广灵全辖的存贷比较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大量上存、邮政储蓄存款几乎全额外流。二是农村信贷投入不足,表现在:农贷覆盖面不广,农贷占比不高,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所需资金缺口大。三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四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信贷管理体制制约了信贷投入。一是近年来,商业银行遵从“抓大放小”的经营发展战略,其分支机构在城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已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二是信贷审批权限普遍上收,削弱了基层银行信贷投放的能力。目前,基层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贷款审批权。三是不规范的信用评定制度限制了生态农业发展获得信贷资金的机会。
另外,还有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建设周期长,其资金投入大、产出时间长、收效慢,不可预测的风险点较多,潜在风险大,以及融资环境欠佳,影响了金融对绿色生态农业的支持等原因影响金融机构的放贷的积极性。
支持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
支持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构建农村金融机构主体。一是完善国家政策性银行运行机制。作为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应重新定位,将营业网点铺设到县级及中心乡镇,并延伸服务对象,扩大业务范围,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做好政策性金融服务;二是在成立国家邮政储蓄银行后,拓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建立市场化的农村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服务“三农”方向朝着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努力,真正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
第二,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做好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办适合城乡居民需要各种贷款品种,开办适合农户的农产品订单贷款。商业银行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寻求商机,重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需求,如道路建设、市场建设、供水设施、通电通信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主要在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上开展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产品结构调整、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等。
第三,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经济良性循环。一是加快推进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扩大信用数据采集范围,加快向农村拓展进度,构筑金融资产安全的 “防火墙”,初步建立农村信贷征信体系,对失信者予以信贷制裁。二是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坚决制止和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利用银企洽谈会、新产品推荐会等形式,努力构建起政府、企业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向社会公开推介市场前景看好的项目,通过适用招商引资优惠条件等办法,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和信贷资金的流入。三是建立一批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经济服务中介组织,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农业风险基金会以及高水平的资信评定公司等,并通过中介组织构建良好的社会服务功能及市场调节功能。
第四,完善贷款管理体制,明确信贷支持方向。商业银行要选准支持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目标,选择有利的业务发展空间,积极调整网点建设;进一步调整商业银行业务职能,增加农业开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农村水利建设贷款等中长期贷款业务,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技推广、良种培育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第五,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手段,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是以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和资源优势为导向,以发展民营企业为依托,运用积极的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二是结合小城镇发展的规划,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建设工业小区,通过工业小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绿色生态农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