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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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时报网1月5日讯 (记者 杜志莹)《公益时报》记者从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李连杰壹基金已经在深圳市民政局成功注册为公募基金会,其注册名称为“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成功注册意味着壹基金从此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可以公开募款。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综合处一负责人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壹基金已于2010年12月在深圳登记注册,其类型为公募基金会。而对于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登记成立的更多细节,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处长李文海表示目前暂不方便透露。告诉记者壹基金将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届时将公布更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相关细节。
2007年,李连杰发起“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其为中国红十字总会架构下独立运作的慈善计划和专案。2010年9月,李连杰在一次媒体访谈中公开表示,“壹基金”可能会中断,而中断的主要原因是壹基金没有独立法人身份,没有独立的公章和银行账户。因此,成功注册为独立的公募基金会一直是李连杰努力的方向。
而要成立公募的基金会,一个必要的条件是找到一个有官方背景的业务主管单位。由此看来,壹基金在深圳的成功注册,意味着壹基金已经找到了这么一位“开明”的业务主管单位。
李连杰曾公开表示,一旦壹基金实现公募,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将会与其合并注销。2008年10月,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上海民政局等多方主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下称上海壹基金)注册成立,原始资金200万元。
据了解,正是深圳的一系列特殊政策让壹基金能成功在此“安家”。按照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无基金会注册登记的权限。
但是,在2009年7月,民政部与深圳市共同签署了关于民政事业综合改革合作协议,其中授权深圳开展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试点探索。对深圳社会组织管理的先行先试授权,是民政部对深圳社会组织工作的肯定和信任,也为深圳社会组织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空间。
1月7日,壹基金执行主席周惟彦在微博上说,“看到了‘民政部深圳市人民政府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深圳不仅仅是经济改革的特区,也是民政事业改革的特区,这个拥有中国最多志愿者的城市在慈善公益发展史上必定将留下闪亮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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