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儿童日 | 2023年儿童十大权利事件
来源:CDB
作者: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
2023-11-20
1004
领域 残障融合



在2023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发布了一份名为《十亿儿童的迫切需要:为儿童建立普遍社会保护》的联合报告,再次强调了儿童需要充足的社会保护。


多年来,我们见证了一个全面、多角度的儿童保护体系的建立,国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回首这一年,我国积极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全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继续在政策落实、司法保护、网络保护等方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出台,显著提高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重视以及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治理的态度;《未成年网络保护条例》的颁布,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网络欺凌、个人信息泄露、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治理、权利遭到侵害等问题作出积极回应,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与此同时,国家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表示了加快教育强国建设的决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并将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从学生层面延伸到困境儿童层面,更好地落实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1—2030)》,也更好地落实了儿童福利保护的公平原则。


然而,少年恶性杀人事件、儿童活动场所事故,以及虐童事件的不断发生,都揭示了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方面的挑战,也警醒着我们需要持续聚焦和推动儿童权利保护事业。2023年世界儿童日,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联合中国发展简报,再次评选十大儿童权利事件,在此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保护事业,更多地关注儿童。


今年我们继续邀请专家对十大事件进行点评解读,帮助各位读者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儿童保护工作的具体开展方法,进一步理解儿童权利的内涵。

2023年十大儿童权利事件(以下事件按照国家政策、社会热点事件影响力排序)

1. 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水平

2. 《未成年网络保护条例》,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3.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质

4. 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5. 《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6.虐童事件频发,各地开展“幼有善育”工程

7.儿童活动场所事故频发,再度给相关职能部门敲响警钟

8. 少年恶性杀人事件,再次引发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争议

9.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启动,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10.“女童保护”项目十周年,儿童权益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保护没有终点



1: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水平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解释》)并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解释》明确了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奸淫幼女适用较重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猥亵儿童罪加重处罚情节,以及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加重处罚情节等重要问题。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时,《解释》强调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原则,利用职业便利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的适用从业禁止,以及对未成年受害人医疗和心理治疗等费用的赔偿。


《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对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立案标准、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等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意见》规定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应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等原则,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应当确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避免因立案不及时延误案件侦办,《意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立案时限提出了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时效性要求,以及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强制措施适用、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维护与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在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方面,《意见》强调了依法规范、迅速及时、细致全面、深挖细查的具体要求,对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的内容、方式作出规定。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保护与救助。

事件来源: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305/t20230525_614872.shtml#1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305/t20230525_614843.shtml

事件解读:

从法律依据和司法实践层面,加强对恶性未成年人案件中受害儿童的全面保护,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直接体现。

《解释》和《意见》的出台着眼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充分体现了未成年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是在具体司法办案中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解释》和《意见》聚焦未成年人被伤害主要情形即性侵害犯罪,从严惩处此类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同时明确了近些年呈现的隔空猥亵、网络性引诱等新形态,积极回应各方关心关切,聚焦突出问题。

《解释》和《意见》梳理归纳复杂的性侵犯罪情形,细化了原先相对概括的规定,给司法办案人员指引;明确了加重情形、情节严重等具体情形,改变了以往大部分性侵案件量刑在三年至十年的幅度以内,甚至三年以下的现状,同时结合案件特殊性,给与司法人员一定自由裁量空间,做到罪责行相一致;与此同时,《解释》和《意见》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此类伤害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伤害,支持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要的费用范围,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2. 《未成年网络保护条例》,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3年9月,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未成年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正式实施。作为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突出问题,重点就网络素养促进、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方面作出规定,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规范了相关管理要求。


其中,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短视频,遭受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等问题,《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网络游戏管理中,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适龄提示要求,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等。《条例》在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普遍性保护义务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平台,还提出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特殊义务要求。此外,《条例》还特别强调了网络信息内容的规范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社区、监护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各方违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事件来源:

https://www.spp.gov.cn//zdgz/202310/t20231016_631719.shtml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10/content_6912391.htm

事件解读:

当代儿童被称为数字原住民,互联网成为他们的成长环境之一。网络对儿童的成长发展是双刃剑,儿童在享用网络便利的同时,也面临各种由互联网引发的伤害和侵犯。我国是互联网大国,也是互联网产业强国。加强儿童网络保护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可以说是对儿童权利保护新情况、新领域的一种积极回应。

《条例》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成功的做法,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好指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条例》的颁布是依法治网的重要方面,也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一环。

《条例》总结了新问题,回应了新需求,细化完善了相关制度,比如防沉迷机制,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要求,在程序设置上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在信息公开上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此外,《条例》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构建了一个网络空间中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共同体,明确各保护主体的职责,尤其明确了在网络空间中未成年人的保护由网信部门来统筹,更好地解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


3.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质


2023年4月,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强调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心理健康监测、完善心理预警干预、建强心理人才队伍、支持心理健康科研、优化社会心理服务、营造健康成长环境等八大主要任务,致力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11月,为贯彻落实《计划》,切实发挥专家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教育部决定组建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


10月,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了儿童心理健康中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求强化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更好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意见》明确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及早开展有效关爱、畅通转介诊疗通道、强化跟进服务帮扶、健全心理健康服务阵地六项主要内容。《意见》还特别提出要畅通转介诊疗通道,确保有需求的困境儿童能够得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对于患有精神障碍且经过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困境儿童,动员建立结对关爱服务关系,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给予精准关爱服务,努力为困境儿童创造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条件。

事件来源: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943/moe_946/202305/t20230511_1059219.html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1/content_6913516.htm
http://m.moe.gov.cn/srcsite/A17/moe_943/moe_946/202311/t20231115_1090700.html

事件解读:

在教育内卷的当下,儿童和家长的压力和焦虑是比较普遍的,科学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对儿童是有益的。儿童健康是儿童身心都健康,心理健康权同身体健康权同样重要。

儿童心理健康是这个时代儿童和家庭最迫切的需求之一。今年出台的一系列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的政策措施,则对直接预防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减少心理相关疾病发病率有积极意义。特别是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将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从学生层面延伸到困境儿童层面,更好地落实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1—2030)》,也更好地落实了儿童福利保护的公平原则。

《计划》和《意见》的出台,强调了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要五育并举,并提出了现阶段的八大任务,表明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心理健康的关键是关爱和服务,这样才能为身处困境的儿童找到纾解的途径。此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在普遍性的基础上要注意特殊群体,如抑郁症、自闭症、受挫折或受侵害的应激状态后遗症的儿童给予个别化辅导。

4: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2023年6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就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整体发展、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保障群体公平发展、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以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扩优提质行动》)。《扩优提质行动》致力于深化基础教育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学前教育普惠保障、义务教育强校提质、普通高中内涵建设、特殊教育学生关爱、素质教育提升、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战略、综合改革攻坚共8项具体措施,以进一步做大优质教育资源“蛋糕”,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


与此同时,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以下简称“国优计划”)。“国优计划”关注于教育强国,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支持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

事件来源:

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306/t20230614_1033749.shtm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2308/t20230830_1076888.htm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2307/t20230726_1070952.html

事件解读:

义务教育是在家庭教育之外,儿童开始人生和走向社会的最重要阶段,接受的知识、社会环境是否全面、优质,都将左右人生未来。在强国时代,更需要儿童青少年一代更加均衡和高质量发展,高素质人口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支撑之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实现儿童发展起点公平、机会平等的重要基础。

对此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多办实事,少设目标。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应该包括市场办学(民办教育)在内,引入适度竞争,实现教学主体和内容多元化,力避教育资源和权利垄断,以降低受教育成本,提高质量;解决贫困的前提不仅是二次分配,更赖于市场经济创造更多财富,提升整体富裕。同时,促进民间公益慈善事业对教育的帮扶功能;继续消除体制内外、城乡和区域避垒,实现教育权利的制度性起点公平;增加法学、技术类、逻辑学、生理学和心理学教育。



5. 《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首先,《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情形和范围,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应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其次,《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要求和方式,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监护职责教育和法治教育;再者,《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条件和制发程序。此外,《意见》强调了要注重展家庭教育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诉源治理以及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从而推动社会各方共同治理。

事件来源: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01692.html

http://www.scio.gov.cn/xwfb/gfgjxwfb/gfgjfbh/zgf/202307/t20230705_726605.html

事件解读: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家庭在儿童教育中的作用更加具有基础性,父母的角色更显重要。保护儿童权利的根本目的还是在帮助儿童健康成长。做好家庭教育对儿童是有益的、有利的。但前提是,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因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不仅要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还要融入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6. 虐童事件频发,各地开展“幼有善育”工程


2023年,幼儿园虐童事件仍然频发。自3月,陕西榆林一父亲发文声称,自己4岁的男宝宝,在幼儿园被老师数次摔打,导致颅脑损伤;上海市宝山区大华小蝌蚪音乐园家长于3月份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疑似幼儿园老师虐待幼童,经医院检验,幼童身上多处存在针尖样小孔;5月,网友爆料四川成都某幼儿园老师在带小朋友排练六一节目时,对多个孩子暴力拖拽,甚至踢打;6月,网友发视频爆料称,山西晋城市北大培文实验幼儿园老师彩排节目时推倒孩子;9月,江苏连云港赣榆区宏旭幼儿园老师在给孩子们分发饼干牛奶时,对孩子大吼大叫,威胁恐吓排队的孩子快一点。


诸多虐童事件的发生表明儿童善育的工作仍需落实和加强,多地陆续开展“幼有善育”工程。2023年7月,上海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实现“幼有善育”,促进上海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11月,山东省济宁市大力实施婴幼儿托育“扩容提质”工程,聚力打造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打响“幼有善育、以爱托举”特色服务品牌;浙江省宁海县全面推开“幼有善育”工程,2023年宁海县以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为契机,出台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验收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结合未来社区建设,逐步在宁海全县社区推开托育机构或婴幼儿照护驿站建设,着力打造“15分钟照护服务圈 。

事件来源:

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9-22/doc-imznqthf5417244.shtml

https://edu.sh.gov.cn/xxgk2_zdgz_xqjy_02/20230721/c12aa4f5e8a843f5aa48b08fbdb3a728.html

http://jining.iqilu.com/jnminsheng/2023/1103/5541329.shtml

https://m.chinanews.com/wap/detail/chs/zw/7381865hcuqerkdf.shtml

事件解读:

虐童事件至今仍时有发生,这本身就表明儿童权利保护的观念并未在全社会深入人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儿童,预防虐童事件的发生,仍然是十分必要的。虐童事件的频发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幼有善育”工程的关键是要培养优质的师资队伍。很多地方都在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些经验值得推广。

7. 儿童活动场所事故频发,再度给相关职能部门敲响警钟


2023年7月,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女排2名教练和17名队员在体育馆内集训时,体育馆发生坍塌,造成11人遇难。此次事故初步调查的原因为施工单位违规将珍珠岩堆置体育馆屋顶。受降雨影响,珍珠岩浸水增重,导致屋顶荷载增大、引发坍塌。此外,在除校园以外的未成年活动场所中,安全事故也是有发生。10月,四川省盐源县一游泳馆内1名儿童溺水身亡,而事发时,游泳馆的救生员不在现场;11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7名初中生在体育俱乐部打篮球时发生屋顶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这些事故显示了当前校园、儿童活动场所管理中的监管不足,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学校、老师、社会各界需共同努力落实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保护措施。

事件来源:

https://new.qq.com/rain/a/20230725A020BM00

https://new.qq.com/rain/a/20231009A0959H00

https://new.qq.com/rain/a/20231107A04FLN00

事件解读:

对儿童生命安全的强调什么时候都不过时。如何有效消除儿童生活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在现阶段仍需要足够重视。这些事件具有巨大的警示作用。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要出台硬性的国家标准,建筑质量应当优于一般的建筑标准。需要严禁组织儿童在有建筑质量问题的场所里活动。

8. 少年恶性杀人事件,再次引发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争议


2023年11月,湖北荆州市一村民在微博发文称自己4岁半的女儿被未满12周岁的男孩杀害。据女童父亲称,杀害女童的男孩趁着女童父母外出之际,将女童带入村中废弃菜园,先是徒手掐至昏再将女童头朝下拖入菜园茅坑屋的粪缸里,最终女童窒息死亡。肇事男孩承认杀人的原因为受害女童和他3岁多的妹妹因为玩具吵闹。目前肇事男孩在矫正学校,正在走精神以及心理鉴定流程。


这位男孩不满12周岁,根据刑法规定,不存在构成犯罪及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但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发现男孩父母或其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应当予以训诫,并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再一次引起了网友的争议,纷纷呼吁下调刑事责任年龄。

事件来源:

https://news.ifeng.com/c/8UZabfVbQSU

事件解读:

未成年人恶性杀人事件有时候其恶劣程度远超成年人,如何减少和避免这种恶行事件的发生,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近年儿童作为施害者发生的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该儿童法治意识淡薄,与某些法治观念扭曲和错误有关。对类似这样事件或者案件的处理一定要慎重,对施害儿童一定要有适当的处罚和教育,不能让儿童形成没有到某个规定的年龄伤害他人就不是犯罪的错误观念。

9. 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启动,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2023年4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启动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在北京主持召开。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旨在基层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适宜技术,以婴幼儿营养、喂养和回应性照护为重点,增强婴幼儿养育人养育照护知识和技能,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目前,已有多省市制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相关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

事件来源:

https://www.chinawch.org.cn/zxgz2021/202304/t20230411_265063.html

事件解读:

儿童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对于社会至关重要,而婴幼儿时期正是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为此,启动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显得尤为关键。项目引入了一个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多部门合作的新的模式,探索如何在乡村振兴中加强儿童关爱,携手推动儿童早期发展。

10. “女童保护”项目十周年,儿童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保护没有终点


2013年,媒体报道多起女童被性侵事件,儿童性侵害问题较大规模进入社会公众视野。当年6月1日,全国百名女记者联合多家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10年来,“女童保护”团队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下,设立专项基金、成立基金会,已经成长为一个初具影响力的公益组织:一方面,已面对面向31省份近800万名学生和家长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另一方面,参与推进了多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同时,为性教育相关领域探索了专业化、规模化的普及模式。


202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中国儿童防性侵十年观察(2013-2023)——“女童保护”民间视角。观察报告指出,十年来全社会对儿童性侵事件关注度持续上升,社会和家庭警惕意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性侵教育、性教育逐步在社会全面开展。但同时,推进儿童防性侵综合治理面临新挑战,包括被性侵儿童救助和权益维护存在空白地带;乡村儿童性侵问题仍需重视;相关法律制度落实任重道远,普法和实践均有差距;家庭成员性侵情况严峻复杂,国家监护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事件来源:

https://new.qq.com/rain/a/20230621A01MPB00

事件解读:

“女童保护”项目聚焦需要社会重点保护的对象——女童,逐步改进因为性别、城乡、地域以及传统“重男轻女”社会偏好,以及女童难以获得均等的资源的情况;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女童被性侵的严峻形势,给与女童足够的支持和帮助。目前仍需要从预防和打击性侵女童两个方面着手,落实“入职前查询”“从业禁止”“强制报告制度”以最大程度地预防此类犯罪发生,修订性侵意见和相关司法解释,从严惩治此类性犯罪,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性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发展。

“女童保护”项目开展过程中也逐步弥补我国性教育缺失、家庭教育缺位、社会救助不充分的不足;并且培育社会组织和基层专业人员,联动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多方主体平等协商共治,推动多主体参与治理。



点评专家团

皮艺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全国知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金仲兵

《企业与法律网》主编,《中国律师100人》栏目制片,社会观察评论员


翟英范

河南警察学院教授,曾任河南警察学院学报主编


徐艳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

近几年主要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郭证

北京市公安局首批 “从警40周年荣誉民警”

曾参与公安部、司法部、国家统计局、北京市统计局多个专题研发项目


陈卫东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管部负责人,教育学副研究员,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副研究员


南方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博士后


李萍

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



(注:文中所有解读仅代表点评专家个人观点,不代表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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