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深圳实施“新政”之后,不少单位又开始购买“岗位社工”了,有些社区社工自愿转去做岗位,这算不算一种倒退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到底是“购买项目”还是“购买岗位”好?
首先,深圳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历了“岗位社工”-“岗位社工+项目社工”-“全面项目化社工服务”的发展路径,一直在探索中曲折前进,并不是退步。其次,严格意义上讲,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都是以项目制进行管理的,本不该存在“岗位社工”与“项目社工”之分,只是前期方便理解提出的概念,“岗位社工”与“项目社工”更没有优劣之分。
答
本期在大家想要讨论的议题中,礼拜二选择了上述这个话题,也开门见山亮了个人观点。礼拜二认为深圳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从“岗位”到“岗位+项目”再到“项目化”,恰好体现了社会工作共同体的反身性,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表现。
以购买岗位拉开序幕
2006年,民政部在广东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并于2007年确定了民政部第一批试点地区和单位。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出台了影响深远的《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文件及7个配套文件(简称“1+7”文件),率先启动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试点,探索社会工作岗位“嵌入”政府职能部门及事业单位。
而这里的“社工岗位”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利用空缺编制招聘专业社工,并组织在岗在编人员参加国家社工资格考试。二是社会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社区等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由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派驻社工,以事定人。
前者是编制内社工,后者是我们所讨论的政府购买的“岗位社工”。
“1+7”文件规定政府要将社会工作需要购买的服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按照项目以合约的方式,向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购买服务。购买经费由市、区两级分担,市级市级主要由福彩公益金提供,区级由区财政承担。
2007年深圳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的费用为6万元/人/年(2016年购买社会工作岗位整体打包标准为9.3万元/人/年标准,2020年《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简称“新政”)出台后,整体打包标准价格调整为一般领域16.3万元/人/年,特殊领域16.9万元/人/年)。
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在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社工达到5000人,其中编制内的社工(公务员、事业编)1100左右,其他均为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的社工。
在这个阶段,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由民政部门主导,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领域重点展开,民政部门在评估公共需求的基础上制定购买计划。整个政策以“培养、扶持”为主,除了购买岗位社工,引进香港督导,还建立了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举办公益项目大赛,形成“以岗位养机构、养人才、养事业”的格局。
而岗位社工盛行几年后,行内逐渐出现了一些反思批判的声音。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岗位社工的“角色认同困境”问题,社工机构存在“中介化”“空心化”倾向,大家开始思考:
社工到底是伙伴,还是伙计?
到底是“嵌入服务”还是“接受科层制改造”?
到底是“专业权威”主导还是“行政权威”主导?
到底是行业、机构管人,还是用人单位管人?
项目化运作模式的快速发展
业内很清醒地看到了“岗位社工”存在的问题,也看到了嵌入体制并与体制融合发展是社工发展的必然路径。为此,行业做了积极努力,比如贡献了一批学术研究成果和政策倡议。当然,也付出了代价,比如社工人才的流失,社工理论阵营与实务阵营的对垒,甚至是直接服务对象的福祉。
2010 年 12 月,深圳市首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益项目在龙岗区正式启动。2011年《深圳市社区服务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社区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通过社会渠道和市场机制予以解决,把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支持社区服务发展的基本机制。” 由此,深圳市开始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方式来填充社区服务中心的软件建设。在以“岗位社工”为主导的购买实践基础上,推动了社工项目购买,并逐步形成了以“项目社工”(含所谓的“社区社工”)为主导的购买格局。
这个阶段保留了“岗位社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项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也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专项项目。购买服务从过去的菜单化任务逐渐走向项目化、产品化,民政部门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加深,也逐渐承认了社工的专业性。在经历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变迁后,社工对与党政机关的互动模式也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大党群”倾向,社工与基层官僚的关系更加复杂且深刻。
而这个阶段,大家发现“岗位社工”时期存在的问题虽然影响力降低了,但依然存在并没有消失。项目社工也出现新的问题,例如购买服务周期短,项目社工或机构频繁更换,项目成效难以保障或测量,标准化程度过高但同时也导致创新动力受限,政社关系一直在互相试探、审视、妥协中来回拉扯。
以项目为名的“岗位”扩展
必须肯定的是,无论是理论阵营,还是实务阵营,社工行业一直保持反思、调整和抉择,并朝着共同的追求迈进。
2021年7月,在“新政”的基础上,深圳市民政局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应当是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中的项目,特殊情况下需要实施项目库以外项目的,由本级民政部门组建的评审专家组会议审议通过,经本级民政部门决定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该文件还明确规定了购买项目应属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16 个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属于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域。购买项目应属于社会工作职业任务范围: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
可以发现,经过十多年的购买服务实践,政策做出了进一步调整。
购买社工服务依然由民政统筹协调,但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由购买主体单位评估服务需求并提出项目入库申请,明确了购买服务的领域范围及社会工作者的任务范围,并在购买服务的立项评审、过程监管、结果评估等环节进行更规范的管理。
行业也进行了跟进,例如对新政购买项目中的从业人员资质的严格要求,对服务质量的把控,对服务承接单位的监督,以及更主动地与各申报购买单位的沟通交流。
如今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政府单位开始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当然这也与部门预算、人事紧张有关。不过,我们也必须承认,经过十多年的”互相嵌入式服务”,民政部门不仅接纳了专业社会工作,也改造了它,如今又带头为社工提供参与社会治理更广阔的空间,推动社工发展。
我们还必须承认,不少单位虽然以项目之名购买社工服务,但其实对社工服务的内容、形式、目标、质量认识依然缺乏认识,“缺人”是购买方的迫切需求,这给业内也带来了新的焦虑:购买服务这么多年的探索,难道又倒退了?从纯粹的行政服务到本土化的专业服务,这条路是不是要反复重走?
在礼拜二看来,这不是倒退!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我们依然在螺旋式上升,只是这个上升过程,我们依然会付出代价,比如一线社工对角色的认知,人的流失、社工机构进一步中介化的风险,实务与理论研究的持续驳斥。
与过去相比,问题还是老问题,但情境变了,认识和行为策略也做了相应调整:
比如,民政部门对社会工作的空前信任与支持,并在体制内部宣传推广社会工作,对其他购买服务的部门进行推荐引导,从制度入手,尽可能避免服务“行政化”。现存的大多机构管理者和社工督导都已经有过“岗位社工”的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本土实践知识,可预见当前一线社工“嵌入”体制之后遇到的困难,督导下基层完全具备提供支持的能力。另外,不少部门及一线社工已合作多年,能够相互理解、包容和接纳,并保持开放合作的态度,由于陌生产生的冲突有所降低。
当然,现在的情境中也有新的挑战,比如社工的持续增量、就业压力、加之社区高强度工作的影响,导致出现社工从“社区”反向流入“岗位”的情况,有些社工将“嵌入单位”视为避风港和中转站,专业追求有限;一线社工与用人单位紧密合作,社工机构被架空,无法有效参与;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压力巨大,人手奇缺,不得不改变社工职责和功能。
由于篇幅原因,礼拜二很难展开讲,但总的来说,深圳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实践探索,确实能够为后发地区提供参考,比如民政与行业协会的角色功能,社工督导队伍的培养,社工保障机制的建设等。能提供参考的也包括社工行业在发展中必定面临的问题,比如必然经历一个长期的、阵痛的本土化过程。
作为依然留在行业的社工来说,无论是理论阵营的,还是实务阵营的,无论是体制内的,还是体制外的,无论是督导还是一线,都需要认识到机遇和挑战始终存在,必须延续社工共同体的这种反身性,思考和践行王思斌教授在关于新本土化中提到的“实践自觉”,才可能在不断变化、反复、螺旋发展的关系中,寻求成长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