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 | 王振耀:关于公益行业发展的15个观点
来源:益公司-腾讯新闻
作者:王振耀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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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教授在接受《中国益公司》采访时,谈到了他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理解。他认为,目前大家传统地都认为公益慈善就是捐款,其实公益慈善是一个新的产业,它可以促进就业,促进投资。


王振耀院长还认为,中国公益慈善潜力很大,但需要国家和政府考虑如何用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逻辑来开发这一资源,要打通政府、企业、社会之间的联系,通过一些项目的共建来造福民生。


在采访中,王振耀院长提到了关于行业以及公益组织发展的很多重要观点,我们整理了其中15条分享给诸位读者。



1、商业价值如果追求是向善的,整个经济就开始了向善的过程。公益、慈善会在“善经济”中发挥非常重要的引领性作用,这是我谈到的“善经济”最简单的定义。生产力发达了之后,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商业向善推动整个社会都在广泛向善,经济和社会生活向善的历史大幕其实已经拉开,这是我的一个基本观点。


2、整体上,从就业人数而言,我们应该还有巨大的空间。跟国外比有几千万的容量,少则两三千万,多则更多。另外公益慈善贡献的GDP,现在我们还没有测算,很多地方缺乏统一的测算标准。国外的测算很简单,志愿服务对应的时间成本,再比如国外的基金会提供的各种服务产生的经济价值,比如德国好多都是慈善组织办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创造的GDP是多少,这样统计起来就比较简单。咱们在这方面还没有做更精确的统计。但是大体上,我认为现在公益慈善在中国整体上潜力还是很大的。


3、从就业人数来看,在过了一千万之后,大家都初步尝到甜头了,都开始意识到原来公益、慈善事业不仅是奉献性的,只要做到公开透明、内部监督严格,这可以是一个新的产业。


我认为中国潜力很大,但关键是将来怎么规范它。当然规范不只是要进一步严格管理,而是要形成很好的支持机制,把善的资源开发出来。这块我们跟发达国家还是有不少差距,所以我觉得这是这个时期最需要做的,国家和政府都在关注这一资源,考虑如何用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逻辑来开发这一资源,这是一个势头。


4、大家非常传统地认为慈善就是捐款,没有想到它是个产业,没有想到它是个特殊的事业,是一个基础性产业。我称之为“社会自治型”产业,就是自我约束很高的产业,大部分人还没有意识到这可以成为一个产业。只有个别地方开始有意识,个别地方看到了资金,说基金会注册了,赶快加以鼓励让它起来吧。譬如一些地方企业家捐款一百亿建大学。但是全社会整体上还没有形成这种意识,而国外已经有这种认识了,譬如新加坡,十年前我去访问的时候,就已经把引进慈善资源当作招商引资重要的来源了。慈善是最好的商业资源,是成本最低的,人气最旺,道德水平最高的资源。招商机构非常重视这个资源。


5、似乎社会组织越强大,和政府之间就没有多少关系,是纯自治的。我认为社会组织要和政府形成良性互动,这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是需要调整的。大家都在讨论政社关系,更多在讨论的是原则性问题。这恰恰说明我们整个慈善组织,也就是社会公益事业还是偏传统性的。现在需要大踏步进入到社会服务业,需要和政府形成良性互动,这样政府和社会组织在这方面需要调整一些理念,调整一些公共政策,我觉得这是当前的当务之急。


6、善的资源是这样的,它包括人力资源,譬如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在国外规定一般都是成年人的参与度在20%以上,甚至高到40%。而且志愿服务可不是你想干或不想干,有的国家是强制性志愿服务,就是固定你一年要做几十个小时。有的国家有《国民服务法》,就是要求公民参加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咱们现在还停留在做好事,人力资源没有开发出来,大家没有这种意识。


7、大量的养老、儿童,包括残疾人相关事业,还有其他文化事业都需要极高的认知水平。你想完全交给市场做是不可能的。从全世界来看,大量的是要政府购买服务。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从实践中已经有了感觉。但是购买起来,还是简单地用商业购买的方式,走的是一套纯商业采购的程序。为什么不学习国外成功的经验呢?比如采购公益组织的服务。比如中国香港每年都有固定的拨款费用,但是对公益组织提供的服务有指标。在香港,有的组织一年能从政府拿到几个亿的福利拨款。像这样,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就开始了,把社会服务提起来就好办了。


8、一方面是应该对志愿服务要进行规范性的、引导性的、倡导性的管理和要求,比如说志愿服务条例再具体一些,让大家在社区里面做点活、做点事,不做就不行。但同时要给予一定的政府资金支持。政府资金大量采购公益组织类的服务,我觉得这只是刚刚开始。


政社关系现在没有一条社会服务的纽带和桥梁,坐而论道是论不出来。绝对化地论成政治性参与,那就更危险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政治参与,大量的是社会服务。在这一个凝聚点上往全世界来看,主要就是这样。


9、目前从实践中看,确实还有一定的政策和社会的障碍,对整个老百姓慈善行为的发扬有一定影响。比如大额捐款的税收问题,比如说捐股票,原来捐股票需要交税,现在看捐股票是不交税了,但是变现的时候依然要交税。


另外像慈善组织的收益要不要收税?从全世界来看不收税,在中国实际上是收税的。这样一来,中国基本上没有可以长大的基金会。这是现在修法的时候,大家普遍提出的问题。


10、我们过去发布过一条政策规定,慈善行业就业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最好不要超过当地平均收入的两倍。这个规定,有的地方实行很严格。其实有的慈善组织做得效益非常好,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什么不能超过呢?


从全世界来看,一般不会限制一个行业的高工资,都是限制最低工资,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反应也很大。政府没有把慈善当作一个产业,现在很多地方都存在障碍。所以政策要调整,社会理念也要调整,还有不少细节性问题。


11、看着是好事,但真正做起来时,大家的理念未必统一。所以在慈善捐赠方面就存在着很多细节性的政策障碍。人才拓展起来也不方便,于是组织就起不来。大家在企业里面能挣钱,业绩好能够有奖金,做慈善、做公益社会组织收入稍高一些,大家就觉得不行了。大家还是认为慈善是个捐款的事,做公益慈善事业别指望有收入。


在西方慈善行业的收入确实是比其他行业要少、少得多,但是不应该限制它,不能说限定在社平工资的两倍。现在修法有很积极的现实意义,这个需要广泛的对话,让社会对公益慈善事业有重新认识。


12、一般发达国家慈善行业的许多组织,拿的只有10%-20%左右是善款,所以慈善行业不一定是靠善款来生存。全世界的慈善组织,主要是分两类,第一类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第二类是自我服务收费的资金。它是拿善款来做服务的组织,纯靠善款来救济的是属于少数,绝大多数是提供社会服务的。在提供社会服务的基础上,或者说在衔接上有一定的善款,这是可以理解的。


大量的社会服务,比如养老服务,在日本很多是政府的介护保险,德国是长期护理,我们现在也做了长期照护险。它花的都是这些钱,限制它其实就不合理!它如果营业不好,政府就不购买它的服务了,老百姓也不交费了。


像我们国有企业也是如此,国有企业主要是限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真正企业的员工、企业部门主任的业绩好,这是不限的。为什么国有企业都不限,慈善组织大量收入主要是服务、使用政府购买资金的话,为什么要限呢?


13、现在很多人还是认为慈善组织就是简单的捐款。可是全世界的慈善组织主要的不是善款。管理慈善组织也不是通过限制工资。但是行业确实会有道德约束,像美国每年都会公布基金会前几个人的收入,虽说没有限制,但是和银行业、房地产业等相比,那工资水平就低多了,但是不能就给它定标准必须是多少。这个问题就需要全社会来取得共识,但现在还没有共识。从全世界来讲,公益慈善行业不完全是靠善款,它必须有收益。


14、国外大量的捐款其实是在社区层面,比如社区的凳子要修理,或者社区有大病人员呼吁帮一下。咱们国家没有把这个算作慈善里头,比如说村子里都是谁家有难了,亲戚朋友来互帮互助,我们叫邻里互助。西方因为没有邻里互助一说,人家是教区或者是学区,通过教堂、牧师来组织,人家那叫慈善,里面还捐旧衣服、旧家具。西方多数是这样的捐赠行为,跟我们的捐赠行为不太一样。


我们将来下一步的发展,让大家展开讨论,我们应该发展什么样的慈善组织,我们慈善组织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一个从事养老服务的公益慈善组织,假如说主要拿的是政府的采购服务和自我服务,如果做的效益很好,工资比较高,大家就不会有争论了。现在主要争论点恰恰说明我们的慈善事业在范畴和定位上有问题,就是简单的捐赠行为,没有包括社会服务行为。


15、采购商业化的服务,是完全商业规则下的公平自由竞争。采购慈善组织的费用,有时候更类似于固定拨款,像中国香港就是这样。但是对于慈善组织有其他考核,比如道德水准、长期信誉、口碑等。这个采购很特殊,就是要有长期信誉,也有公共评价。它会不一样,不是简单的类比。公益慈善组织要盈利,但是它不以盈利为目标,商业逻辑不一样。从西方国家来看,政府在购买这一类服务的时候,都有一些特殊的体制、特殊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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