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近日,2022年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帷幕,来自各地各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肩负百姓重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目前,今年两会已有8份关于公益慈善的提案议案。
来源:证券时报、人民政协报、新京报、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等。
1 张天任:尽快修订《慈善法》,扩大慈善组织的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新川村党委书记)
《慈善法》自2016年实施以来,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特别是随着社区和网络慈善发展加快,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愿望并没有得到充分释放,慈善活动领域也受到一些限制。张天任代表建议:
尽快修订《慈善法》,扩大慈善组织的范围,理清慈善组织的定义,认定程序和退出机制,增加网络慈善专章,进一步推动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工作。
2 袁亚非:认定婚育养老服务项目为慈善项目
(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董事长)
虽然各地托育养老机构的收费水平不同,但从部分一二线城市来看,入住养老机构每月支出的主流水平在3000元-6000元,这是绝大部分家庭无法承担的,另一方面,这个收费水平却很难对社会资本形成较大的投资吸引力。与此同时,我国托育养老领域专业服务人员的极度短缺和保障缺失,也导致托育养老的整体服务水平较低,但托育略好于养老。
袁亚非委员建议:鼓励慈善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在街乡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开展婚姻、托育、养老基本服务。认定婚育养老服务项目为慈善项目;允许慈善组织接受各界捐赠,用于支持婚育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婚育养老服务场所、设备产品,并配套企业和家庭的融资租赁和回购共享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婚育养老类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并配套风险防范和志愿补贴政策;支持对有意愿的社区物业服务人员、全职妈妈和低龄老人进行养老护理、托育照护、关怀慰藉、家庭教育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
3 民盟中央:招募志愿者、社会公益团体等参与课后服务
民盟中央在《提案》中指出,“双减”政策出台后,如何提升学校课后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为确保“双减”政策实施行稳致远,“学什么”“谁来教”“如何管”等社会关切的问题急需进一步回应并落实。
民盟中央建议:加强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聚焦“谁来教”问题,加强教师人文关怀,健全激励机制,将课后服务质量和贡献度作为教师考核和职务晋升的“加分项”。多渠道拓展课后服务教师队伍,构建“兼职教师库”,招募志愿者、社会公益团体、高质量非学科类“白名单”教育培训机构,参与满足学生特长和兴趣发展需求的课后服务。
4 吕红兵:加大对慈善信托的政策和制度供给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
关于慈善信托,信托界和慈善领域已有多年探索。2001年出台的信托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然而,由于对管理和审批部门缺乏界定等原因,公益信托多年“独守冷宫”,难以大规模发展。
吕红兵认为,进一步出台并落实对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的支持政策和制度供给,成为当务之急。为此,他提出四项建议:完善慈善信托税收制度; 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强化并优化慈善活动主体; 建立并完善慈善信托双受托机制; 进一步健全慈善信托的相关运作机制。
5 岑旭: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待遇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原总政治部主任助理)
要从弘扬发展中国特色慈善文化、加快构建现代慈善发展理念、创造良好公益慈善法治环境、规范慈善机构运行监督管理以及加强慈善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五方面发力,助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要引导各类慈善组织将工作重心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从解决农村贫困问题转向统筹城乡发展,从“输血”救助转向“造血”帮扶。
要鼓励慈善捐赠主体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投资兴办普惠性非营利的幼儿园、养老院、医护点,在助老、助幼、助学、助医、助残等领域探寻新课题、开设新项目。
要引入公益慈善经理人制度,探索发展慈善信托、家族基金等新载体新模式,推动慈善行业体系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
要探索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评估机制;并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建设慈善捐赠溯源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慈善监督,规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让慈善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要加强各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培养使用,探索高等院校与慈善行业组织、大型慈善机构、科研机构等合作培养专业人才路子,完善慈善从业人员职业评价体系,拓宽职业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
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强化志愿服务精神激励,适当给予社会优待和物质回馈。按照市场规律和相关规定,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待遇标准,提升慈善行业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6 雷军:促进民营企业深入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要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从注重数量、规模向提升能力、效率转型,相关部门可以适时采取措施,激励和指导民营企业进一步找准慈善需求和自身优势的结合点,积极发挥更大作用;以服务促监管,帮助民营企业创新行业模式,提升公益效率,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深入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雷军建议:
一、适度放宽企业基金会注册门槛及业务范围限定,帮助企业提升从事公益事业的专业化水准。
二、制定三至五年服务改革方案,强化对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专业指引与服务。探索新型捐赠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公益创新。
同时,在捐赠行为之外,建议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公益创新,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和创新动能,主动提供“非捐赠公益服务”。
7 葛华勇:将慈善捐助与抵税、社会荣誉等挂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
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第三次分配的辅助作用应进一步加强。而以经济总量来衡量,目前我国第三次分配规模明显偏小,辅助作用明显不足,也还未形成自愿参与的社会环境。
葛华勇建议,加大政策引导,引导建立起帮扶贫困的良好风尚,将慈善捐助与抵税、社会荣誉等挂钩,鼓励激发捐赠者的慈善意愿,形成做慈善光荣的社会导向。
同时,注意保护捐赠者的个人隐私权,不能道德绑架,要遵循自愿原则,防止强迫捐款。还要挖掘潜力,做到物尽其用,绿色节能,有组织地落实好捐款使用。
要根据受捐者的实际需求,就一些衣物、电脑、手机、家具甚至汽车等功能完好的二手物资通过有组织的方式捐助给有需要的人群和地区。
8 杨林花:建立省级罕见病慈善专项医疗救助基金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
作为罕见病的一种,血友病患者在过去许多年都面临诊断不够及时、治疗不够规范、缺药和经济负担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过去十几年里正逐步被看见、被解决。
杨林花建议,要探索建立省级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其中包括,动员企业或各类经济实体定向捐赠,建立省级罕见病慈善专项医疗救助基金,以解决医保药品目录外罕见病高值药品支付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