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倡导公众参与公益
公益,有两个核心要素。一个是公众参与,一个是公共利益。两者不可分割,也就是说推动公众参与到维护和发展公共利益的行动当中来,这是公益的本质。如果脱离了公众的参与,公益也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这是公益为什么需要公众参与的基本理由。
除此之外,我们再来反观中国社会,我在上一篇文章(《协作者视线|李涛:如何看待公益领域的资助模式》点击查看详情)中谈到,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目前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党和政府,也有日渐成熟的市场经济,但为什么我们的社会问题依然有很多,甚至有些问题还愈演愈烈?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缺少一个健全的社会。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定是公益组织发达、社会服务多元、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是一个以公益精神、公民意识为主导的社会。如此我们便能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的治理理念。所以,公益并非社会组织领域从业者的“私事”,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事”,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大事”。
在公众日常话语体系中的“公益”,所指的是公益组织或是爱心人士开展的公益服务。其中,非营利性是衡量某个服务活动是否是“公益服务”的一个维度,但仅有这个维度并不充分。要构成“公益服务”,除了非营利性的特征,还要求该服务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赋权增能“弱者”为使命,这是公益服务的特征。
2018年1月23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审议通过了一个文件——《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意见》指出“社会公益事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承民族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讲,无论从事于哪个领域、服务于哪类人群、关注于哪个议题,公益都要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公平发展为己任。而如此宏大、艰巨的事业显然仅靠少数的职业公益人是没有办法实现的,需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进来。
这个参与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赋权增能”的过程。而脱离了公众参与的非营利性活动,大都是单向提供免费服务的活动,被服务的对象会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无力感,其参与的意愿和能力会越来越缺失,依赖性会越来越强,与以公众参与推动公共利益的根本目标是背道相驰的。
公众参与公益需要哪些保障
理想的公众参与社会公益,要协调好两个功能主体,一个是公益本身,另一个是公众本身。
一是公益本身必须是多元的。以公益组织为代表,要有多样性的组织类型,多元化的参与渠道,方便各类公众群体的参与。
二是公益本身必须是开放的。光有公益组织还不行,还要能够让公众可以参与进来,并可以监督、问责公益组织。
三是公益需要有专业保障。因为所谓的参与,不是人人都有份,然后人人都不做主;人人都身处其中,但是人人都不承担责任,那不是真正的参与。公众参与需要意识、能力和环境的保障。作为公益本身,它应该是科学的慈善,需要有专业的方法、科学的体系去推动公众参与,公益才可以持续地发展下去。因此,公益需要一批专业的、专职的、有责任感的公益人去持续不断地推动公众参与,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是公益需要良性的生态环境。公益组织是公益服务的载体,是社会正式支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发展的好坏,取决于其所处的生态环境健康与否。社会组织分为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三类,各自分工不同、功能不同。基金会侧重募集资源、分配资源,社会服务机构侧重于扎根基层,专注于服务行动,社会团体更多的是在行业、社群方面,起到互益性和保护性的作用。这样,我们形成了从资源筹集、整合配置到服务行动的良性的公益生态链。协作者正在推动的“公益1+1”就是希望推动和打造这样的伙伴共生、资源共享、价值共创的良性公益生态(《公益1+1|相信协作的力量,共创公益新生态》点击查看详情)。只有在这样的生态环境中,公益才可以持久而健康的发展下去。
公众参与公益的另一个功能主体就是公众。公众不是乌合之众,公众的个体是公民,公民是有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的社会人,由此形成聚合众人之力维护社会公益的力量。他们能够理解参与公益服务是公民的基本责任,是完善自我的基本途径,也是在一个现代社会中,能够生存下去的必由之路。正如托克维尔在100多年前所说,在一个民主国家中,如果人们不能够学会相互帮助,就没有办法生存下去。所以,公益理念、知识和社会参与的方法,不只是职业公益人的专利,而应该成为公民必须掌握的常识。
由此,一是公益有多元的参与渠道,二是公众有参与的意识和能力。这样,两个功能主体啮合在一起,一个广泛参与的、多元的、健全的公益社会才可以建立起来。
公众参与公益的困难与挑战
第一个挑战是参与的途径狭窄。无论在自己生活的社区,还是面对开放的社会,能够动员和鼓励公众参与公益的渠道还是较为狭窄的,而且领域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即上文所说的一个良性的公益生态环境并没有建立起来,包括公益组织多样化的形态,开放的参与渠道没有形成。这就导致很多公众所说的局面:我想去参与公益活动,但是不知道到哪里去参与。
第二个挑战是公众对公益的认识,还处在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一是公众常把公益简单的理解为一般性的志愿服务,是去帮助他人,而没有意识到这是公民的基本责任。甚至在一些舆论的宣传之下,对公益领域存在较为普遍的非理性认识,比如公益领域当中有个别组织或活动出现问题,就对整个领域产生怀疑和否定,将参与公益服务视为别有用心,等等。非理性认识会强化负向的行为,不利于公益生态环境的建设。
另外一个误区,就是认为公益只是献爱心,不需要成本。不能理解支持公益组织发展的必要性,忽略了正是因为有公益组织的存在,我们才会有多元化的参与途径。当我们作为个体陷入困境时,才有公益组织更好地为我们开展服务,保障我们的基本权益。
第三个挑战是公益组织本身在意识和能力上也比较弱。现在占据主流话语的公益组织,基本上是由资本或正规部门发起成立的,为了塑造更好的资本或部门品牌影响,往往会做一些场面宏大的、功利性的免费服务,而较少考虑怎么推动公众更好的参与,如何赋能公众。这些做法让公众降低了对公益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协作者如何推动公众参与公益
我们之所以起名叫“协作者”,是因为我们认识到,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是社会变迁造成的产物,仅靠几个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或社会组织的力量是没有办法解决的。而我们存在的价值就是成为推动公众参与的“协作者”。因此,推动公众参与,推动建设良性的公益生态环境,这是协作者的使命。
围绕这个使命,协作者秉承“团结协作·助人自助”的组织理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鼓励并赋能服务对象的参与。一方面让陷入困境的流动人口和困境儿童得到救助,另一方面,鼓励服务对象参与到服务设计和实施中,培养其参与公益的意识和能力。使服务对象有信心、勇气和方法面对困难进而成为志愿者,再去服务身边其他遇到同样问题的困难人群。从而实现从受助者到助人者的转变,使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个人参与和社会参与实现整合。
18年来,协作者培养了14000多名志愿者,超过60%是从服务对象里培养起来的。这里面有当年服务的儿童长大之后成为我们的月捐人、志愿者,服务曾经像他们一样的困境儿童……协作者发挥社会工作赋权增能的专业优势,使 “服务”成为促进参与的行动,实现受助者到助人者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