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社会组织中,有这么一群组织,他们既没有钱,也不做项目,他们在做为项目和钱“牵线搭桥”的事情。如今,业内给这么一群NGO起了一个大家还不怎么熟知的名字“支持性组织”。
支持性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具体的建议,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7月12日,在北京市民政局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等单位主办的“支持性组织发展论坛”上,北京市西城区恩派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主任吕朝指出,如今,支持性组织的发展,尤其是支持性组织的能力建设已经进入到一个分水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内支持性组织本身需要必要的能力建设。
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助人事务所等,都属于支持性组织的范畴。支持性组织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成长提供了支持的平台,如果说社会组织是种子和秧苗,那么这些支持性组织就是土壤,土壤肥沃对于种子的成长是不可或缺的。
本身需能力建设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民生行动的主力军和新生力量应该是社会组织,但是由于发育时间短,目前我国社会组织还存在着诸多缺陷。
“比如社会组织关系比较松散,西方公民社会中重要的散状组织,如联盟、网络、还有节点等结构在我国的社会组织中却闻所未闻,社会组织的国际联系还很欠缺,政府、企业、公民社会三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不足,尤其是社会组织发育不足,草根组织在治理能力和行动力方面更是缺乏,这就凸显出支持性组织的实际意义和重要作用。”北京市社团办党组成员丁莹表示。
支持性组织已经发展很多年了。“原来的支持性组织我们感觉它主要的工作以能力建设、NGO或者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主,因此出现了一些专门做能力建设的机构,比如说像我们都知道的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吕朝说。
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是一个著名的做能力建设的机构,做了大量培训和评估咨询工作。“这一类的支持性组织首先它应该是支持公益组织,但是在支持的过程当中,显然诸如此类的能力建设机构也有一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强项,这些支持性组织大量的业务事实上是从国外来的。”吕朝说。
吕朝认为,境外的资助型组织所倡导的能力建设,实际上和国内实际的社区需求存在着一些不搭配的地方,“国内的草根组织可能看起来是一个很美的组织,非常符合国际的理念,但事实上它的实际能力和切入中国现实问题的能力是很有限的,这样就造成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当然并不是哪一方想要造成的,而是跟当时的资金链条来决定的,所以说一定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境外的资助型组织显然还没有或者说并没有被政府全盘接受,吕朝认为,“这些组织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和政府的沟通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政府对境外的资助型组织的不信任,使得连带被境外资助型组织资助的草根组织也和政府之间没能形成非常紧密的合作关系。”
支持性组织的能力建设进入到了一个分水岭,“之前的十几年和今后若干年,它的能力建设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变化,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内的能力建设机构本身需要能力建设,给别人做能力建设的机构自己是需要能力建设的,因为它要面对新的社会问题,新的需求,我觉得这是目前我们所有能力建设机构或者支持性组织共同面对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吕朝说。
生存环境较差
虽然我国支持性组织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具备合法法人资格的还是比较少,这是支持性组织发展过程当中面临的另一个问题。
北京市科学技术评价研究所所长李岱松认为,“目前,我国支持性组织整体的生存环境普遍比较差,支持性组织的发展目前还存在一些政策方面的缺失。”另外,“从机构的规模来讲,支持性组织自身规模过小,发展定位不明晰,也影响了机构自身的发展。”李岱松说。
而且,支持性组织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参与人员大多有爱心,但是缺乏专业能力,在几个重点领域,目前也存在服务地域重叠、服务内容重复的情况,而其他一些领域的服务方向存在一些缺失。”李岱松说。
因此,李岱松认为,支持性组织的工作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点:首先,它们应该制订一个机构的发展规划,“这个是很多机构所缺失的内容,很多机构就是凭着热情,有事情就去做,但是缺乏一个组织长远发展规划。另外,作为机构日常运转费用,尤其是一个支持性机构的发展,发展资金来源是社会领域还是通过专业化的服务、政府购买,应该有这方面的设计。”李岱松说。
丁莹认为,支持性组织在民生行动中的作用,主要通过培育支持直接参与民生建设的社会组织的发展得以实现,它的存在和发展可以极大改善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
“支持性组织可以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人员、场地、设备、信息,和社会组织相关的研究,我国目前支持性组织的发展还比较滞后,这种支持性结构不足阻碍了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在未来我们将加强对支持性组织的支持力度。”丁莹说。
制度尚待完善
我国现在有社会组织40多万家,如果包括那些没有登记的社会组织,有的专家认为社会组织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三百万家。
“应该说,从改革开放到现在,社会组织的发展速度是比较快的,每年都在10%以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非管理处处长赵泳说。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鼓励社会组织发展,赵泳认为,“因为我觉得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社会发展的指标,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指标,还有很多软实力,比如文化的和民生的指标,我觉得社会组织的发展它也是社会软实力的一个指标。我们国家发展到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快,相对来说民生领域在社会发展领域还有很多课要补,所以要发展社会组织是当务之急。”
李岱松说:“我们认为政府机构对于支持性组织建设的支撑工作应该有五个方面,首先是集中购买服务,第二是创建组织发展环境,第三是提供发展政策保障,第四是制订服务项目指南,第五是总结模式促进系统建设。”
而赵泳透漏,目前《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都在修订当中,“我们在修订的过程中,想写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孵化器建设,孵化器这个词是从企业借鉴过来,在法律里面还没有出现过,后来改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社会服务领域转移政府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财政性资金支持制度,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制度,出租转让闲置资产,扶持民办非企业发展。”
“对支持性组织,我们想在有关的法律和条例里面,把它写得清楚一些,明确一些,以便将来好贯彻执行。”赵泳说,“从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的角度,目前已经考虑到这样的问题。”
赵泳认为,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从购买服务方面、良好的政策环境方面,对支持性组织发展提供一个好的环境。
“支持性组织的发展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需要在资金、舆论、人力资源各个方面的支持。我感觉支持性组织本身要加强自我建设,自我完善,上海NPI孵化器做得比较好,它的社会影响就好,在全国各地能够带动一批这样的孵化器建设。你自己做好了,给社会展示出自己的形象,这个支持性组织才能更好地发展。”赵泳说。
现在社会上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两种声音,一种是说社会组织非常好,社会组织发挥作用非常大,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另一种观点则看到社会组织负面的东西比较多,如腐败等。
赵泳认为,通过支持性组织来做一种新的途径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首先还是要在思想认识上做调整,“我觉得还是要客观看这个问题,两方面都要看到。这样的话就能够对社会组织发展、包括对支持性组织的发展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
“要把社会组织的发展放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一起管理,增强服务功能,按照这个精神鼓励发展,目的就是要让它发挥作用,服务民生,我觉得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可能会更全面一些。”赵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