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2016年甘肃省将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对全省62万名学前教育幼儿免除(补助)保教费;全省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标准也将统一,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
内蒙古巴彦淖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前,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明确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留守儿童台帐,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分布、数量及留守主要原因;三是建立齐抓共管的教育体系。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积极推广乌拉特后旗“周末妈妈”“周末家庭”关爱留守儿童的做法,建立学校教师联系帮扶留守儿童制度,使每一位留守儿童都有帮扶教师。
河南|重度残疾儿童可享送教上门服务
为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享受教育权益,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联联合下发通知,将在河南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坚持到学校接受教育、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按照规定,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为保证送教上门服务的经费和人员,通知要求,凡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2016年要达到6000元,已高于该标准的地区不得降低原实际执行标准。河南各地还要加大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支持,根据所辖区域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统筹安排送教教师,并给予送教教师必要的交通补助,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
四川|省财政计划8.3亿元支持学前教育
2016年四川省级财政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全年计划投入资金8.3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增幅达48.2%。新增资金将主要用于落实学前教育阶段的扶贫攻坚任务和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资源。
在扶贫攻坚方面,除继续实施“三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政策外,2016年还将据实免除民族自治地区和全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将“四大片区”贫困县幼儿保教费减免面从10%提高到20%。预计2016年将有74万余名幼儿得到资助,比2015年增加近13万名。
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资源方面,四川省将继续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全省建设400所公办幼儿园;增加投入5000万元,重点支持城市幼儿园“扩容”“改造”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充教玩具、园舍维修改造等,预计2016年将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资源约9万个。
山东|建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山东省将用2年时间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全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小学每生每年71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10元。寄宿制学校按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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