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随着2023年底慈善法修法完成,2024年可谓是一个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我们在 2024 年积极投身于社会组织相关的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参与各类公益项目以及与各方的广泛交流合作,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实践经历,基于这些经历与经验所得,我们精心为您梳理并总结出以下十大标志性事件:
一、修改后的《慈善法》及其配套的三规章生效施行
2024年9月5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同日生效实施的,还有修订后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4年12月25日,民政部发布公告,依据修改后的《慈善法》和五部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指定水滴筹等三家平台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
二、《行业协会商会法》制定、《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正在立法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商会法》的制定、《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均列入2024年的全国人大以及国务院立法规划。2024年12月25日,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公布,公开征集意见。这是社会组织法治发展的重要事件。
三、民政部通报对儿慈会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6月11日,民政部通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民政部已对儿慈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儿慈会相关负责人履职不力、失职失责,民政部已责令儿慈会按程序罢免相关负责人职务,并依规依纪对有关党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儿慈会副秘书长、9958项目负责人王某涉嫌职务犯罪,经有关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非公募组织开展合作募捐的门槛大幅提高
2024年9月5日,新修改的《慈善法》及配套性法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新法对公募和非公募机构合作开展的合作募捐加强规范。一方面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严格管理,要求其对合作方加强评估与全流程监督,另一方面,则要求每一项公开募捐活动应单独备案,不得合并备案,不得用同一个募捐备案编号开展多项公开募捐活动等。新规实施之后,一些公募机构开始精简合作项目,非公募组织开展合作募捐的门槛大幅提高。
五、《增值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
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意味着,《增值税法》以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的方式,为公益慈善事业税收优惠开了一扇窗。
六、民政部等五部门发文: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2024年9月25日,民政部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手段,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护航。
七、民政部部署开展慈善组织检查执法工作
2024年10月开始,各级民政部门开展了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重点内容包括: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慈善项目、公开募捐、善款使用、信息公开等。
2024年12月19日,据新华社报道,民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加强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工作。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对慈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检查;对与慈善组织关联、涉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关社会组织进行延伸检查;对以开展公益活动为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延伸检查。通知强调,要重点检查善款募集、慈善财产管理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大病救助、弱势群体帮扶、教育、医疗等慈善活动和慈善项目。
八、财政部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
2024年8月19日,财政部办公厅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这是该制度2005年1月1日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
九、三部门发布指南:行业协会商会禁止强制入会多头收费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合规地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并收费,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指南》包括7个章节共54条,其中“会费”部分详细梳理了会费标准制定、票据管理、禁止强制入会、禁止多头收费等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他收费”3部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类型提出明确要求,包括票据管理、政府委托事项、强制性培训、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内容;“违规处理”部分明确指出了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2024年10月22日,民政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起草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共6章48条,明确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定义和服务对象,对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部门职责、优惠政策、社会支持、表彰奖励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征求意见稿》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定性为医疗机构,在机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方面,与医疗卫生法律进行相互衔接,在内容上总体保持了一致。
2024年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激发公益事业活力。在为公益事业出台多项利好福利的同时,也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2025年我们将继续发挥复恩之所长,重点围绕绿色发展、社区慈善、特殊需要、儿童保护、善因营销、组织合规等方向,开展政策研究与倡导、行业基础建设、行业法律人才建设,并积极开展法律赋能培训,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法律研究社会智库、专业法律能力建设的支持型平台的角色,推动中国公益事业及非营利事业发展。 2025年,为积极践行复恩作为行业支持性服务平台的使命,助力中国公益机构合规化运营,在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的资助下,复恩将推出面向公益行业的的全面而系统的线上免费法律课程,预计在2025年第一季度在第三方平台陆续上线。课程内容将具备行业内少有的充分的专业性、系统性和科学逻辑,面向广泛的公益行业从业人员开放。 同时,也会为学员配备最新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公益行业词条释义和参考书目等自学资源,使参与者能够获得专业、及时的知识资源,也为公益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持续自学提供支持! 如果您对此课程感兴趣,请扫描二维码,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在正式开课前,把课程详细内容通过邮件精准送达给您! 如果您愿意成为我们课程的合作推广方,请扫描二维码,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会第一时间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