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益九月来临,一系列公益倡导活动激发了公众的捐赠热情。如何保持公众对慈善的热情和信任,是慈善事业得以细水长流深入人心的关键。
9月5日,修改后的《慈善法》正式实施,新法对民众关心的慈善组织的募捐、个人救助、平台责任、公开透明等方面均做了相应修改。作为配套制度,民政部当日公布了新修订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对公众关心的善款募捐、慈善组织认定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对募捐产生什么影响?尤其是备受民众关注的善款是否得到善用的问题,法律的规制会发挥什么作用?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慈善家》专访了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国科。
让捐款人明白“钱去哪了”
《中国慈善家》:在公益9月的集中倡导和号召之下,公众的捐赠热情也在升高。但大家也非常关心自己的捐款是不是捐对了,有没有真正给到需要的人。今年关于募捐信息公开、透明化方面,你认为各方面做得怎么样?和往年有什么不同?
何国科:在信息公开层面,今年有了很大的变化,修改后的《慈善法》在公开募捐的信息公开方面,强调了全面和详细的公开募捐情况。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至少每5日公开一次募得款物的接收情况,及时公开分配、使用情况。
另外,在合作募捐方面,一些公募机构存在只管自己的项目,而对于合作募捐项目,合作方执行的如何未尽到监管责任。《慈善法》明确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负责对合作募得的款物进行管理和会计核算,将全部收支纳入其账户。这意味着未来捐赠人把钱捐给公募机构,无论是公募机构自己的项目,还是合作募捐的项目,都需要监管并对社会公开。
不难看出,这些变化都在围绕如何更好地保障捐款人的权益作出调整,让公众捐得放心、捐得安心,这是在修法当中很重要的一个基调和变化。平台也做了很多努力,比如腾讯今年久久公益节的规则,整个规则设计也是如何更好地去服务捐赠人,让捐赠人在腾讯平台上捐得安心。
另外,与新《慈善法》同时实施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对如何使用善款使用也做了进一步的细化,比如如何选择供应商,要保障价格的公允和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等。
《中国慈善家》:新修订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募捐合作方的管理要求。如何理解这个内容?是不是意味着,慈善组织要加强自己的责任?
何国科:《办法》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对善款募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还应当细化募捐合作协议内容,通过评估、审计等手段,加强对募捐合作方行为的监督等。这一内容是对新的《慈善法》有关“合作募捐”规定的配套制度。
《慈善法》也明确规定,合作募捐当中,尤其是公开募捐当中,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都不能自行开展募捐活动,所有善款都必须进入公募机构公开的法定账户,不能自己再设小金库。《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合作募捐双方的责任,尤其是公募机构,如果执行方“暴雷”,那么公募机构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慈善家》:新公布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的每一项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单独备案,不得合并备案,不得用同一个募捐备案编号开展多项公开募捐活动。这一条的修改意味着什么?
何国科:《办法》出台之前,同一募捐目的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合并备案,就会出现某个慈善组织在一个备案号中把自己的业务范围全部写了进去,既做扶贫济困,又做救孤救残,还做助学等,不同几个相似项目去平台募捐就用这一个编号,导致一个编号下面长出数不清的筹款链接。这样一来,捐款人不知道自己的钱到底捐给了哪个项目,也不知道捐给了谁。
《办法》现在明确,项目不能合并,每一个项目都要备案。虽然这样做会大大增加了慈善机构和民政部门的工作量,但主要是要去保障捐赠人的知情权。简单来说,如果一个编号下面多个项目,会导致本来想捐给这个项目的钱,用到了其他项目上。每一项公开募捐活动单独备案后,捐款人就能很清楚看到自己的善款去了哪里,自己捐的和慈善组织用的保持一致。
平台需守住底线,
但不是“无限责任”
《中国慈善家》:目前互联网公募平台是公益机构筹款的重要阵地,平台在监管方面应该发挥什么作用?毕竟平台基本上是企业或者基金会,监管权利有限,那么平台的权责边界在哪里?
何国科:有一个问题特别值得讨论,到底平台的责任是不是无限责任。我认为平台既要守住底线,但也不能泛化为“无限责任”。如果一味地泛化平台的责任,只能导致一个结果,就是平台“躺平”,这样不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平台一定是“有限责任”。从培养整个行业的角度,平台制定的规则应该具有开放性、发展性、对中小机构的倾斜性。
对于平台上的筹款项目,不能要求平台既审查其在民政部门的备案号,又要审查所有募捐方案的内容和平台的募捐文案是否一致,后者显然是慈善组织的责任,既然募捐方案在民政部门已备案通过,慈善组织就理应按通过的方案内容和要求上线开展筹款活动,这个责任应该在慈善组织,而不是在平台。作为平台,只需审核上线项目在民政部门的备案号,如果备案号没有问题,就应当默认项目是合规的。
《中国慈善家》:是否应该赋予平台更多的权力?
何国科:平台具有行业属性和公司属性,如果赋予平台很大的权力,平台就会变得很强势,这样很多创新项目可能就无法上线或没有流量。平台作为行业的公共设施,一方面履行最低的合规层面要求,负责捐赠信息的展示、捐赠支付、捐赠查询等基础服务,不能无理由拒绝对公募组织提供服务。它应该是开放性的、行业共建性的,而不是企业自己说了算,也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公司的风险防范来决定哪些项目该上不该上。
《中国慈善家》:监管是越严越好吗?
何国科:慈善机构一旦出事,民众就会把矛头指向监管,认为都是监管不严造成的。其实大家都知道,对慈善组织监管太严,慈善组织就失去活力,就会限制发展的动力和创新的能力。这样一来,慈善事业就没法发展了,所以,不能为了监管而监管。要加强慈善组织主体责任,构建以财产监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抓住慈善监管的牛鼻子,而不是在一些细枝末节上花功夫。
机构的价值观是核心和关键
《中国慈善家》:相比于其他领域,慈善领域一旦发生负面事件,似乎更容易刺激公众的情绪。我们应该如何理性看待这个问题?
何国科:慈善行业“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情况一直存在,虽然是个别机构、个别项目“暴雷”,但需要整个行业反思。比如儿慈会9958项目存在的问题是多年积累的,这几年一直有公开的报道,但行业内依然有一些机构和人追求“金钱至上”“筹款量至上”,宣称不管白猫黑猫,筹到款的就是好猫。这种扭曲的公益模式还一度受到追捧,这是需要行业进行反思的。
而作为公众,应该保持公益的初心,不能因为一个机构、一个项目就对公益行业失去信心。
每一次“暴雷”都会对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但并不意味着公信力的坍塌。公益行业也不应完全被外界舆论牵着走,应该在这一过程中,去反思自身。我接触到很多中小型的机构,他们在环境不好时依然在路上前行,依然坚守着公益的初心,踏踏实实做事情,这是重建信任的前提与基础。
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方面不要太在乎外界的声音,更多是经营好自己的社群,另一方面,把项目做扎实,按照法规的要求做到公开透明。未来的行业发展,必然会走向不同类别的、分层的体系。
《中国慈善家》:关于公益慈善的信任建设,你认为核心和关键是什么?
何国科:公开透明很重要,但不是核心和关键,因为公开透明只是法定需要去做的事,是底线。但并不是越公开、越透明公众就会越相信你。也就是说,公开透明一定是有自己的尺度和边界的,该公开什么《慈善法》规定得非常明确。在信任问题上,核心和关键一定是机构的价值观、愿景以及对价值观的坚守。
作者:温如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章来源:中国慈善家杂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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