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7
7553
一、东部沿海
(一)福建
福建省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用地、税费、补助补贴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费、运营费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旨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土地参股)、租赁等方式,兴办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托老所、养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兼顾开展居家养老、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项目。
1、厦门市海沧区社会福利中心
厦门市海沧区社会福利中心,是厦门首家公建民营福利中心。于2011年底由海沧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未经公开招标程序,由海沧区民政局与海沧区新阳医院签订承包协议,于2012年5月份正式开始营业,承包经营期限为10年。海沧区社会福利中心由政府投资建设,后期交给企业承办,海沧区政府投入建设资金约4607万元,新阳医院投入装修资金5百多万,共有250个床位,其中120个用于安排三无、五保、低保重残对象,130个由新阳医院商业经营,自费全护理3700元/月,半护理3200元/月。
2、厦门市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厦门市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了厦门市爱欣老年公寓进行公建民营。于2012年7月由集美区民政局与厦门市爱欣老年公寓签订承包协议,承包期限为20年。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由政府投资建设,后期交给企业承办,政府总投资4700多万元,厦门市爱欣老年公寓投资800多万,床位数328张,其中180个床位用于安排三无、五保、低保重残对象,148个床位由厦门市爱欣老年公寓商业经营。
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的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资格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集美区爱欣老年公寓
集美区爱欣老年公寓,于2008年11月投入使用,采用的是公建民营的方式。
4、永安市国德老年公寓
永安国德老年公寓,引资建设了国德老年公寓和国德医院,租用永安市社会福利中心内的一栋大楼,期限为20年,是永安市采用公建民营的模式,通过招投标方式引进福建国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资金,以场地租赁的方式,将老年公寓的管理经营权交由国德公司,国德公司在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后,国德老年公寓与国德医院同时于2010年底正式投入使用。
(二)北京
北京现有各级公办民营福利机构40多家,政府对民营机构给予1万元/床位的补助。北京公办民营形式的产生,起因于县区以下的福利机构没有正式的行政编制,没有人管理县区以下的福利机构,为了解套才采取公办民营的方式借民间组织的人力予以运营的。北京公办民营机构都要求是非营利的,可以赚取一部分费用,但是不得进行分配,要用于该福利机构的发展。
北京公办民营机构的收费标准靠市场调节,政府只对公办福利机构规定了指导价,民营机构的定价政府已完全放开,物价局、发改委都已不强制规定了。北京政府对公办民营也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范,并没有专门而详细的规范。北京公办民营并不依据政府采购法进行,而是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与民营机构签订承包协议,约定为孤寡、三无、低保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而民营机构只需要交纳一定的建筑折旧费即可。
(三)上海
上海在推进养老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的进程中,经历了一个从资金引进到管理改革、管理引进的过程。其中管理引进,也即公办民营模式,其为政府提供设施条件,根据协议约定,由企业或者个人承担养老机构的管理运作。
街道、镇敬老院完成机构改制并经过“民非”登记以后,确认了“民非”单位法律地位,在形式上由原来的政府办养老机构过渡到了社会办养老机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上海市没有专门规范公建民营的法规,都是按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其他为老服务政策来统一规范的。
5、上海市闵行区中谊福利院
中谊福利院是统一公开招标,然后选取符合资质的组织负责承包经营,是上海市第一家大型“公建民营”福利院,中谊福利院的大楼,是由闵行区政府建造的一栋办公楼改建的。该楼房间大,正好顺应了中谊福利院“公建民营”的想法,一房多床,最多的一个房间有6张床,可接纳更多的工薪阶层入住。
6、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老年公寓
莲花老年公寓是政府回购的企业房产,然后由前期的原有经营者继续经营的。拥有床位200多张,总投资3000多万元的宾馆式养老机构,费用区间:1165-5270元
7、上海闵行区莘庄镇敬老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敬老院,在政府支持下试点公建民营模式,成立于2009年10月,拥有床位400余张,总投资5000万元左右。是由政府投钱建设,然后由民间机构上海莘庄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自行运营,但是要求不营利。
(四)广东
8、清新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清新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于2011年4月进行社会化经营管理公开招标,要求竞标最低限价为20万元,承包期限为15年,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国大陆居民;2. 具有从事社会福利事业五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3.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
9、增城市朱村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增城市朱村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于2012年07月对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期限为3年,采购预算为600万元。
(五)江苏
江苏的福利机构公建民营是根据《政府采购法》来公开招标的,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但政府建了房屋肯定是要收取租金的。承包经营者有义务接受当地的人员入住的,这是在承包条款中明确规定了的。规范公建民营的法规,也就是养老条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老年人保障法等法律,由各地结合相关政策自己操作,并没有专门的法规予以规范。承包者要求:要有经营经验,也要懂得相关政策,还要有必备的业务知识;个人是可以承包的,但也是有上面的要求的,这些要求在招标书上都是有提出的。
承包者都是商家,是会营利的,但是需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政策和标准。公建民营的福利机构的收费标准,物价局是无权监督的,是民政局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住宿条件而确定的,有高中低等不同的档次。目前中央和地方都还没有有关公建民营的福利机构的收费标准的规定,都是地方各自把握的,像南京为5-6千元/月,而小县城只3有1-2千元/月。
10、宿迁市泗阳县福利中心
宿迁市泗阳县社会福利中心,于2011年2月进行运营承包项目公开招标,符合相关条件的自然人都可以参加投标,承包期限为6年,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条件:1、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有投入启动运营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3、有类似运营承包业绩;4、近五年无重大违规记录;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1、宿迁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根据宿迁残联的吴长志的电话回复,宿迁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正在建,是否采用公办民营还没有定,在开会的时候听省残联说过想要采用公办民营,具体权威的情况要问省残联。
宿迁市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建成乡镇残疾人托养所35家。
泗阳县采取公办民营的形式,在王集镇新建一所残疾人庇护安养机构。
沭阳县残疾人幸福安养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由县残联作为创业主体、全权委托专人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的公办民营机构。
12、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怡智之家残疾人托养中心
怡智之家残疾人托养中心,于2009年3月12日正式挂牌,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方式方法,区残联依托来龙镇敬老院的资源,由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杜运刚先生承办,区残联出资并参与管理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13、南京市鼓楼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南京市鼓楼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以“公办民营”的模式运作,由区政府投资兴建,泰亿格集团承包经营,属公益性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
南京市武进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钟楼区综合服务中心,采用了公办民营或合作经营的模式。钟楼区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民办公助等方式,对天爱儿童康复中心等社会民办机构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资助和扶持。
14、南京市玄武区老年公寓
南京市玄武区政府将该区区属老年公寓的特许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明确提出,中标者除自负盈亏经营老年公寓外,还必须每年上交32.5万元。对参与招标的单位要求非常苛刻,比如资产必须达100万以上,不允许联合投标等。老年事业是一个微利行业,只有服务量达一定程度后才能取得利润。
15、徐州泉山区庇护中心
投入60万元,建成3300平米的庇护中心,采取公办民营,交由残疾人企业家运作,目前已接受11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免费托养,他们对经济状况较好的残疾人适当收费。
16、徐州市老年公寓
徐州市老年公寓的八年承包权经营权,于2012年08月30日,由徐州市苏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招商。该老年公寓位于贾汪宗庄社区万亩桃园西侧,占地20.1亩,建面5770㎡,主副楼练成一体,主楼主体四层,层部五层,内设100多单间,电梯二部,文化、娱乐设施齐全,现拍卖8年承包经营权。
(六)浙江
浙江省杭州市规范养老行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试行)》,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主要存在于乡镇一级,市区两级都没有公建民营的先例。20多家国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由物价局审批,70多家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民办养老机构主要集中在老龄化较为严重的上城区。民非注册、工商注册的民营机构都可以承包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租金会比市场价便宜许多,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的方式选择合资质的民营机构。
17、杭州绿康·江干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杭州绿康·江干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是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由杭州绿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创办),受江干区残联委托承办的一家“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机构,成立于2008年,接收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
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是经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局批准、杭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由杭州绿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
18、温州龙湾区残疾人托养中心
温州市龙湾区残疾人托养中心,是一家公有民营的公益性助残机构,是温州市首家残疾人“专职”托养机构,可容纳约50名托养人员寄宿与居住,全日制招收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重度残疾人。
19、台州玉环县福利中心长者公寓
台州玉环县福利中心长者公寓,床位400张,总投资6000多万元,于2009年9月进行承包经营公开招标,实行“国办民营”,以承包责任制形式开展对外合作,全盘委托社会服务机构经营管理,有志于为老人服务、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企业或个人都可以参与竞标。
但是,该机构的公建民营招标并没有成功,有一家承包商做了一两年就没做了。这两年该机构是不可能再进行公办民营了,因为公建民营有利有弊。弊端主要在于财产纠纷上,其次民营机构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考虑到成本的问题,一般在特护标准上都跟不上,再次在设施的资金投入方面,民营机构也不太愿意,但公家投入又会面临财产保护的问题。
20、台州天台县“星光老年之家”
浙江台州天台县民政局积极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为主要形式的运行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公益事业,提升敬老院的功能和档次。目前,该县进一步加大星光老年之家创建力度,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已经完成选址、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并被列入县重点工作。
“十二五”期间,该县计划新建10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提升一批乡镇敬老院的功能和档次,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与承包人签订协议,允许承包人通过向社会托养老人创利润,从院内选出若干管理人员参与管理,从而实现“以院养院、以院管院”。
辽宁
21、本溪市养老服务示范区
本溪市养老服务示范区,是本溪市首家公建民营性机构,主体楼购置工作于2012年03月05日完成,该楼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与相邻的2500平方米的社区医院楼体打通相连后,形成了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可容纳200张床位的主体楼。
建成后将成为集本溪市养老服务中心、本溪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明山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明山区社区日间照料示范点四项功能于一身的综合性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营,并作为本溪市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在院养员医护、养护和康复等项工作的示范区,推动本溪市养老工作整体向前发展。
(七)山东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东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创新,重点是推进公建民营,提倡以总体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将公办养老机构转给社会组织、企业或者有能力的个人进行运营,实施民办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其投资、建设规模等因素,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化,鼓励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参与老年产业发展,提供评估、咨询和第三方认证等一系列服务
22、武城县社会福利中心及老年颐养社区
武城县社会福利中心及老年颐养社区,于2011年8月对其建设及管理运营进行整体、部分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商,投资方资格要求为,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公司或投资公司及其他资信良好的法人机构,按谁投资、谁兴建、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享受各级出台的公益事业建设及管理各项优惠政策,计划总投资1.29亿元,2011年下半年开工,2012年底完工。
二、中部内陆
(八)湖北
2010年的《湖北省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公助办法(试行)》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公助,是指我省现阶段在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过程中,国家投资以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和外资)在我省境内投资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的养护、康复、托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场所和服务项目,由各级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办法给予多种形式的鼓励性和引导性的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实施公办民营时,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进行公开竞争,由市场来选择经营者。
社会福利机构办民公助的具体办法:1、同等的政策待遇;2、彩票公益金根据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规模、床位、投资额等因素,给予相应的资助;3、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接受捐赠;4、政府购买床位给“三无”对象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的福利设施。
(九)湖南
23、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
长沙市雨花区社会福利中心,于2009年7月对其经营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投标资格为:1、具有养老服务资质或社会福利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有养老从业经验,有专业服务队伍,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行业口碑;3、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单位账面现金余额不低于60万元。采用综合评标法。社会形象与经济指标相结合的评价办法:(1)在经济指标未达到设定下限值时,以高价者中标;(2)在经济指标达到设定下限值时,以社会形象好、行业口碑佳者中标。
该中心采用“公建民营”的经营模式,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民政局提供硬件条件和保证各项救助、福利政策到位的前提下,委托湖南省康乐年华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在一定年限内经营管理,保证无条件接受三无人员和政府批准的供养人员,按要求交纳经营风险保证金和福利事业发展金,保证社会福利中心的正常运转,是湖南省首家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主要承担雨花区“三无”、“五保”老人政府集中供养、兼顾社会福利寄养的长沙市第一家区(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敬老院。
(十)重庆
重庆市将积极探索推进“公建民营”模式,将新建或原经营管理差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交由经营管理经验强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管理经营。市民政局透露,“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增养老机构床位6万张,将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
目前,该市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拟出台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建设和运营补贴、人员培训、用工支持、医疗服务等优惠政策。
(十一)四川
24、泸县社会福利中心
泸县社会福利中心,于2010年5月对其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实施“公办民营”的经营模式,由民政局提供内外已经装修可以交付使用的社会福利中心场所,所有权归泸县民政局;投标人投资社会福利中心的床及床上用品、桌椅、窗帘、电扇、空调、电视、厨具、碗筷、餐桌及其他生活用品等保证经营,从而取得福利中心的经营权,投入的设备、物品所有权归投标人,不承租后投标人自行处置。投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经营期限为10年,每位代养老人每月代养费用以物价局审批为准。
(十二)河北
25、石家庄市民政局老年公寓
石家庄市民政局老年公寓,于2012年 8月30日,将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承包期限为10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热爱养老事业的团体或个人。严禁分包、转包。
26、保定市民政局第一福利院老年公寓
保定市民政局第一福利院老年公寓,是保定市首家“公建民营”的老年公寓,于2010年12月委托给慈恩老年公寓经营管理,接收以低收入人群和社会不同需求的养老对象。慈恩老年公寓每年须向第一福利院捐赠一定数量的钱物,做到互惠互利,共创双赢。
(十三)河南
27、河南省沁阳市福兴老年公寓
河南省沁阳市福兴老年公寓,其经营权,于 2012年6月,首次竞价出让成功。沁阳市民政局为了减轻政府负担、增加财政收益,面向社会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法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出让,中标人经营老年公寓实行自负盈亏,每年向市财政上交一定收益,最终沁阳市阳光老年俱乐部一举夺标,老年公寓经营出让在河南省尚属首例。
(十四)安徽
28、合肥市常青松老年公寓
合肥市常青松老年公寓,于2012年01月,紧急出租老年公寓经营权。地点位于新开发出来的北城区,环境清新,适合老年人居住,有4层楼。现在各个设配齐全,而且老年公寓内有医院,而且卫生证和消防都审批下来了,各方面证件也都齐全,现在对外招标进行出租老年公寓的经营权。
29、阜阳市老年公寓经营权招标
阜阳市老年公寓,于2010年1月对其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要求参与竞标者必须有创办老年公寓的经验,对老年人要有爱心,社会美誉度要好;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能维持正常运转,略有赢余,费用方面老年人要承担得起,最终由颍州老年公寓中标,民政部门还是要对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寓的价格公平、服务质量与态度较好;确保老年公寓内的设施设备完好。新的老年公寓在收费上肯定要高,而老人们的需求是多层次的。
30、巢湖市老年公寓承包经营权公告
巢湖市老年公寓,于2012年3月,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竞标的范围为在安徽省范围内正在经营服务的老年公寓以及其他专业养老法人单位。投标人竞标条件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没有违反法规、政策的记录;3、承诺服从养老行业有关规定;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5、法人代表具有一定的资金能力;6、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和较好的管理业绩。
三、西部边疆
(十五)内蒙古
31、内蒙古乌审旗“和谐绿荫村”
乌审旗民政局经过和马国成商谈,最终以“公办民营”的方式创办起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家孤儿院和敬老院“两院”合一的“和谐绿荫村”。
32、内蒙古五原县综合福利中心
该中心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办”的原则,对其承包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为:竞标人须热爱老年事业,有为老服务的热心、热情,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经济实力,承包经营期限为10年,承包费以100万元/10年为标底价,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中标者一次性交付承包费。
(十六)广西
33、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老年公寓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老年公寓,于2007年9月10日,对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商,参加投标者须有营业执照或福利机构设置证书。该公寓属七星区政府国有资产,目前装修工程即将完工,9月底可交付使用。政府为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七星区老年公寓5年经营权向全市公开招商,中选的单位将与七星区民政局签署有关协议,在承诺以其法人资产对上述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予以保全,按时足额缴付经营费情况下,取得并享有上述资产在5年租赁经营期内特许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表情
最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