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在京“直接登记”仍需主管部门
来源:公益时报
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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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4月6日报道,年初,北京市民政局发布消息称,今年,包括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北京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北京“直接登记”的做法,在坊间多有误读。“实际上双重管理的体制并没改变。”北京市社团办工作人员的语气颇有些无奈。

 

  这名工作人员说,一些社会组织误以为今后不再需要主管部门,但按规定,社会组织仍需要对口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

 

  北京市社团办相关负责人证实,目前北京对于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并未真正破冰,但北京作出一些尝试,提高了社会组织完成注册登记的可能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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