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会”助日本应对灾难
来源:联合早报
2011-03-22
556
领域 乡村振兴

英国保守党首相卡梅伦提出的“大社会”(Big Society)计划一直被批评为含糊的构想,甚至被有些左派分子抨击为“企图将政府服务私有化”的糖衣包装。 

不过,这次日本关东大地震期间,笔者刚巧在东京,由亲身的经验来看,卡梅伦提出的“大社会”并非是一个凭空想象的构想,它在日本社会是存在的,而且运作良好。但要实现“大社会”的构想,恐怕不是卡梅伦首相任内可以实现的事。就算像英国一样有良好的公民社会作支撑,亦需要好多代人的努力才办得到。 

首先,如果大家以为“大社会”可以单凭国会立法就办到,这不单是一大误会,而且成功机会相当渺茫。“大社会”是文化或社会集体意识,多于政府具体措施。 

在香港,灾难时或严寒天气时所设的庇护所,往往都是由政府民政事务局开办或提供经费;但在日本,这类庇护场所可以由民间团体提供,甚至是由大家想不到的日本称作“暴力团”,即大家所惯称的“黑社会”来开设。民间普遍能有这种意识,社会的教育,以至社会各群体想塑造怎样的文化,甚为关键。 

当然,即便民间有这种意识,政府在政策上亦要配合。如果以为“大社会”就代表政府可以消失,这也是天大的误会。事实上,学校、民间团体储备的毛毯可能得到政府资助,便利店向滞留市区的民众派发粮水,可能有获得政府充分授权,以及承诺承担有关开支作背书。 

要“大社会”取得成功,还有赖社会对政府和私人角色清晰的划分。在涉及具体执行的问题上,例如直接派发物资等,政府有可能将之授权私人负责更为快捷和恰当。就像东京各大车站滞留的民众,由东京都政府派员派发物资,光是物流运输,调动人手都不能回应民众一时之需。那还不如由政府简单提出一个明确财政承诺,然后由便利店自己去执行。 

而有些涉及国防,或重大政策的问题,主导权仍然会在政府手里。就像东京电力公司福岛两座核电站的安全事故问题,既涉及国际原子能组织,又涉及核燃料这种军事敏感物资,甚至有可能要请求美军帮忙,这当然要由政府出面。而在一些重灾区,像仙台、岩手、宫城等等,由于破坏己经极为严重,民间所剩能力极少,需要军方的援手,这当然又是无庸置疑的政府事权范围,政府在这类事务上没有太大的授权给民间团体的空间。 

简单而言,“大社会”所涉及就是一个社会对公私分工划分的无形社会契约。日本由幕府时代开始,各地就已出现一些民间自治机制,直至明治维新废藩置县,以及出现民权运动,再到二次大战战败后,美国为日本设计现代宪政制度,当中经历很多的波折,才有今日的日本社会局面。同理,英国要实行“大社会”,朝野间肯定须对“撒切尔主义”、工党国有化各大企业的时期、公私角色的分野等议题进行讨论和反思。 

当中国人羡慕日本人冷静面对天然灾害不出乱子时,很多人都不知,这是日本人这么多年社会变革的结果。中国人不要只是羡慕,日本人最崇拜的中国儒家学者王阳明,最有名的主张便是知行合一。如果中国人认为这就是他们希望拥有的社会格局,应开始思考如何去做,以及付诸实践。天下间没有空谈得来的东西,包括一个良好的理想社会。 

发布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表情
全部评论
0条
最新 最热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