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出率先建立公民社会 欲为社会组织立法
来源:晶报
作者:孙妍
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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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三地慈善界人士在深探讨“民间公益与政府责任”。

  “发展社会组织、建构公民社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昨天,在深圳举行的中华慈善百人论坛上,两岸三地慈善界人士探讨“民间公益与政府责任”,并最终达成深圳共识。

  论坛围绕“民间公益与政府责任”这个主题,从慈善公益组织的自治权利、现代慈善中政府责任和深圳市近年来在公民社会方面做出的努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现场还透露,我市举行的市委五届五次全会上通过了对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其中就包括要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创新财政扶持社会组织的方式,率先建立现代公民社会,是全国首个把率先建立现代公民社会写到十二五规划中的城市。此外,我市还将率先在全国对社会组织进行立法,目前,深圳经济特区非盈利组织条例法条的立法草案正在起草,该部地方立法也已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中。

  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下,本次论坛还达成了“深圳共识”。

  公民社会深圳可有所作为

  嘉宾热议“深圳样本——公民社会生长之路的探索”

  昨日下午,“深圳样本——公民社会生长之路的探索”议题在场嘉宾发言踊跃,特别是在前天召开的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通过深圳“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也特别提到了深圳公民社会的建立,让在场的讨论很具有现实意义。

  深圳给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的较大空间获得了讨论嘉宾的一致认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表示,深圳现在改变着一贯以来的政府功能和定位,它把功能剥离出来移交给社会,都是值得赞誉的努力和尝试。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郭宇宽则表示,深圳模式特点一方面是政府在宏观的层面“有所不为”,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深圳市民情感护理中心主任徐景安表示,幸福的最大化应成为公民社会共同成长的重要考量,NGO在情感护理上承担了一个非常好的角色。NPI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创始人吕朝则表示,社会服务是一个广泛的视野,NGO在社会服务中不但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而且可以做好,政府应该支持社会组织体系的建立。

  而在创建公民社会中该如何作为,与会嘉宾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深圳残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卫宁认为,残疾人的平等共享参与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他还特别强调跨域合作、跨界合作。

  晶报负责人胡洪侠表示,作为媒体,为了助推深圳公民社会建设,我们要做好三件事情:首先,要“听到”——让公众听到关于公民社会的声音到底有哪些,要多听、多讨论,慢慢形成共识;其次,要“看到”——要让读者既要看到经常能看得见的社会组织的努力,还要看到那些平时可能在媒体上看不到的公益群体为公民社会建设付出的努力;最后,要“想到”——关于公民社会,现在最急迫的任务是学习,我们都要想到在这样一个城市里面怎样建设公民社会,再通过媒体“想到”来提醒政府、社会各个方面“想到”。他表示,“公民社会在深圳与其说是一种现实,不如说是一种追求。”

  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改革办改革处处长陈广表示,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政策和制度,以及提供资源配置,而民间组织活动除了做慈善公益以外,还有一个责任就是把慈善的理念向整个社会来推广、灌输,帮助政府制定更好的政策,使我们的公民社会更快更好地实现。

 

  ■会场亮点

  “做慈善,到深圳!”

  市民政局长妙语倾倒众嘉宾

在昨天的论坛上,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对嘉宾们说,比尔·盖茨要把580亿美元财产全部捐给慈善基金,这是一种“裸捐”;王振耀先生辞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的职务,成为公益慈善理论的研究者,他为慈善放弃了努力半辈子才获得的官职,这也是一种“裸捐”。

  “我没有比尔·盖茨有钱,还要养家糊口,所以,我不能捐出全部财产。我没有王振耀官大,更没有他有才,如果我也辞官,只能像一张纸一样,轻轻地飘落到池塘里,不会有任何动静。所以我不能把自己给‘裸’了。”刘润华说,作为民政工作者,他要以自己的方式为慈善作贡献,那就是“面对风险,为了慈善,我愿意担点责任,哪怕受点处分,就权当算是‘认捐’吧”。

  刘润华说,几天前他对王石说,“做慈善,到深圳。这里有我呢!”王石满口答应。随后,又动员王振耀,希望他将研究基地设在深圳,说的还是同一句话。

  昨天,刘润华又对与会嘉宾说:“做慈善,到深圳。这里有我呢!并希望大家把这两句话带给各方各界的慈善人士。我和我的同事们将努力提供良好的服务,营造良好的环境,让慈善组织能够在深圳更好地生根、发芽和成长,把深圳打造成为慈善组织聚集的洼地,打造成为慈善之都。”

  ■论坛声音

  社会组织吁请政府适当放权

  论坛上,许多嘉宾阐述了公益组织在开展活动时的尴尬,希望政府能适当放权,让公益组织自治。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陶传进以汶川和玉树地震为例说,灾民非常典型地依赖政府,因为政府包办了所有的事情。今年玉树地震后,国家几部委联合发文,各接受捐赠的机构把资金交给政府统筹安排恢复重建。社会组织没有权利使用善款,只能筹款。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顾晓今则提出了化解方法。在紧急救援阶段,政府主导肯定是最重要的,但是大量的灾后重建和持续服务的阶段,社会组织有非常多的空间去做这些政府来不及、不能去做的一些事情。

  面对民间人士的呼声,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书记温庆云说,一部分社会组织规模小,其社会服务能力比较弱,必然会让政府怀疑其能力。所以政府应与社会组织形成合力,使资金充分地聚集,然后交给社会组织、小的草根组织,统一地管理,实现这样的资源配置的时候,社会组织力量就强大起来。

  对此,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和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黄浩明表示赞同,他们认为,社会组织要学会跟政府合作,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和支持,同时要研究政府部门的业务范围和相关的条款,这样才能去跟政府对话,从而提供好的政策建议。

  政府与社会组织应是伙伴关系

 

  香港社会服务年会行政总裁方敏生介绍说,香港没有慈善法,也没有统一的登记系统,但香港有针对社会组织的免税条例,目的就是支持这些慈善组织的工作。只要是慈善组织,无论是基金会或是提供服务的机构都不用交税,去投资得到的回报也不用交税。

  “台湾是介于香港和美国之间模式,因为台湾现在是当局出钱也出力,民间也出钱也出力。”台湾大学社工系教授冯燕说,过去当局对什么事情都大包大揽,但后来发现要结合民间的组织,双方形成伙伴关系。

  相对而言,澳门的社会组织幸福感很强。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学教授娄胜华说,现在澳门的领导人过去都在社团当领导,因此澳门非常支持社团。只要民间有什么想法,跟特区政府提出来政府就派钱。但造成的后果是,政府的慈善功能增强了,社会组织的募款功能等于空设,个人的捐款也在下降,对特区政府的依赖性非常强。

  美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又是什么关系?美国BFL国际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允晨介绍说,美国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做慈善公益事业,政府非常支持,因为这是政府服务的补充。在那里做慈善事业感觉不到政府在管,而是伙伴和支持。当然,政府也会进行监督,但是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如办学校,政府管消防和卫生,不能有种族歧视;此外,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要审计,要报税等。而政府将收取的违规企业的罚金用于购买服务,由慈善机构竞标。

  中华慈善百人论坛深圳共识

  2010年11月,深圳。中华慈善百人论坛汇集大中华29位慈善家、慈善工作者、专家,以“民间公益与政府责任”为题,达成如下共识:

  在当下中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革,各种社会矛盾突显叠加。社会的公平、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它决定了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必须跨界合作、共同成长,走向公民社会。

  走向公民社会,国家有责任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加包容、规范的法律制度,厘清群己权界,尊重民间公益的志愿性和自主权;慈善并非强制义务,政府应避免动用权力汇集和分配慈善资源;政府有责任依法行政,尽快优化管理职能,实现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为社会组织提供发展空间;政府有责任改革登记管理体制,完善税收政策、财政支持和采购服务;政府有责任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推动社会组织转型,维护慈善生态,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发展社会组织、建构公民社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组织应在筹募资源、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利、政策倡导、公民参与、公共监督等方面,积极寻求与政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协同共进,推动社会建设。

  论坛呼吁政府、企业、社会三个部门的力量,融汇传统智慧、现实需求、实践经验和国际通则,共同探索中国公民社会生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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