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被买下,我们说了算 ”真能说了算吗?
来源:残障之声
作者:望星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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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残障融合



近日“广西残疾人轮椅盲道被挡,女经理直言被买下,我们说了算”这则新闻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事件起因是广西某商场的轮椅盲道被占用,导致残疾人无法正常通行。当残疾人及其家属要求清理通道时,商场女经理声称该区域已被商场买下,“我们说了算”。


新闻中女经理言论和行为,暴露出极大的法律无知和管理失职,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违法占用公共设施



女经理的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法》。盲道作为公共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女经理声称“被买下,我们说了算”,显然是对法律的公然无视。这种无知不仅反映了对公共设施保护法律的漠视,更是对残疾人基本权益的粗暴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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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法第二十六条 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履行以下维护和管理责任,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一)对损坏的无障碍设施和标识进行维修或者替换;

(二)对需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

(三)纠正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四)进行其他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2、商场管理方的法律责任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方,有法律义务维护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商场如果因为管理失职导致残疾人权益受损,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女经理的言论和行为,不仅是个人的法律无知,也是商场管理层对法律责任的严重失职和管理失察。


 3、女经理言论的荒谬



女经理的言论“被买下,我们说了算”极其荒谬,表明她对法律和基本社会常识的无知。公共设施的产权和使用权并非商场或任何个人可以随意处置。她的言论不仅无视《民法典》中关于公共设施的规定,还显露出一种对公共利益的傲慢与轻视。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4. 对残疾人权益的公然侵害


女经理的行为和言论严重侵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保障残疾人使用无障碍设施的权利。女经理的行为不仅是对这些法律的践踏,更是在社会层面上制造了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和不公 。


5、可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后果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六十五条,侵占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可以受到行政处罚。商场可能面临罚款并被责令限期整改。这不仅会对商场的声誉造成损害,还可能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同时,残疾人及其家属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商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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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无障碍设施责任人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无法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二)设置临时无障碍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三)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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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责任和道德失范



女经理的言论和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还反映出一种严重的道德失范。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具有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同理心。女经理的态度冷漠无情,不仅损害了残疾人的利益,也对公众造成了负面影响。这样的行为在道德和社会层面上都应受到强烈谴责。



这一事件显示了女经理的言论和行为,不仅体现了其对法律的无知,更是对残疾人权利的侵犯。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以警示和教育更多的公共场所管理者,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意识和重视,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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