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谢琼:新慈善法视角下,社区慈善应该怎么做?
来源:中国慈展会
作者:谢琼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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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社区基金建设,激发社区慈善活力”的社区慈善交流活动上,北京师范大学民生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琼以《新慈善法视角下的社区慈善目标与机制搭建》为主题,与大家分享探讨了社区慈善的发展进程及未来的道路。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三年前,我们在广州开启社区慈善研究,后来发布了《中国社区慈善发展报告》的主要成果。这三年来,社区慈善先后经历了探索式零星发展阶段和大规模铺开式快速发展阶段,现在进入了边总结经验边提升品质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社区慈善实践遍地开花,促进社区慈善也已写入刚刚修正并通过的慈善法。广州率先发展社区慈善基金,搭建“社区慈善+社工+志愿服务”服务模式,为全国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目前,各界已逐步对社区慈善的价值与意义形成共识,即社区慈善畅通了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此外,还要认识到:社区慈善有助于再造家国文化、提升社会团结和国家凝聚力。



中华民族有家国一体的传统文化,“国”是大“家”,“家”是小“国”。经过改革开放和现代社会理念的浸润与文化传承创新后,现在的家国文化已不同昔时,小型化、原子化的家庭已非彼“家”,“国”亦是走向现代化治理道路的大国。多年来家国间的连接有了弱化趋势,尤其在应对突发事件和不确定的国家发展环境中,不利于发挥作用。而社区既有现代意义公共空间的属性,又具有传统意义的私域属性,为现代家国传承与创新提供了连接场域和空间。通过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尤其是通过公益慈善机制帮助社区塑造共同体,有助于社会团结和社会凝聚力提升,这是社区慈善在价值理性上的意义所在。


正因为如此,刚刚通过的新的慈善法在第96条对社区慈善作了专门的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


首先,对社区慈善的促进条款体现了新慈善法的特点之一——强调中国特色。中国一直以来都有社区里的邻里互助,但在此之前,民众的认识、慈善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及数据统计中都未将此考虑在内,新慈善法对社区慈善的补充填补了以往空白,比较全面地展示了中国慈善的图谱。



其次,在个人求助方面, 2016年的慈善法将个人求助视为对特定群体的救助,未区分线下个人求助、网络个人求助和网络平台上的个人求助,因此未将其放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但是经过这几年网络慈善的快速发展后,大家发现,网络加持以后的个人求助,它的求助主体已经发生了漂移,有很多“圈友”给它背书,因此具有了公开募捐的性质。而且,从老百姓个体的角度来看:“我帮助了别人,不管我是从哪了解到的信息,对我来说,都是在做慈善。”新慈善法将老百姓心目中的慈善方式,以法言法语加以适当规范,是对中国语境下事实慈善行为的认可。



我们以往的研究发现,中国的慈善事业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慈善发展道路有同有异。例如,中国社区慈善发展路径不同于西方,在政府与行业组织等各方的联动实践中,造就了一条中国路径:政策介入-行业响应-社区行动,这条路径在广州也体现得非常明显。所以,中国慈善事业要繁荣昌盛,就得面对现实,走出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新修正的慈善法中,多处都体现了这一点。



新慈善法还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多处渗入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要求。比如要求慈善组织报告募捐成本以及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合作等情况;完善了合作公开募捐制度,要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对合作方进行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协议等;另外还明确了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受益人确定原则,多处提到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去制定慈善组织的募捐成本及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等标准,以及个人网络求助平台的服务责任等。细化了对公开募捐、慈善信托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的规制要求,也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责等。这些修改体现了对慈善组织、慈善平台、慈善环境、公众参与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更高、更理性、更规范的要求,目的在于要推动整个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的社区慈善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社区慈善还是以资金募款为主,服务建设相对比较少。已经开展的服务项目中多是资源驱动型项目,或资源驱动型的服务,基于居民真实需求的项目和服务比较少,而且多以基本生活的物质需求满足为主。在精神层面上,也就是社区慈善价值理性实现上,致力于社区归属感和共同体凝聚力建设的项目较少。另外,在项目执行时以项目完成为主,调动居民主动参与的比较少,也就是说社区慈善目标瞄向社区居民的内生动力激发相对较少。虽然走到今天,大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比较多的意识,但总体仍然不足。社区慈善乃至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目前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



社区慈善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慈善,还是为了做社区治理?细细思考过后会发现,发展社区慈善,是希望通过公益慈善这样一个机制去推动社区的发展,这才是最终目的。



社区慈善的功能是什么?满足居民需求?还是帮助解决社区问题?这些都只是社区慈善在发展路途当中的一站,它的目的地在于联接居民,通过建立社区共同体,实现上面所提到的社会团结,这是社区慈善更重要的功能。



社区慈善的主角是谁呢?举个例子,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社区作为社区慈善试验试点,每个社区都有专家团队陪伴式支持发展。在这当中,专家团队是主角吗?慈善组织是主角吗?还是已全面铺开建设的社工站是主角?或者说党群服务中心是主角呢?其实不然,社区慈善的主角应该是社区里面的居民,不论个体还是机构,其他主体都是媒介,是为居民唱戏搭台的。如果社区的居民不来参与,不积极主动关注社区发展,那么社区的慈善和社区发展是没有办法持续进行的。



社区慈善的运行机制是什么?是去开展项目、提供各种服务?或建一些活动场所吗?实践中,许多地方在设计各式各样的活动,打造多种公益慈善的场馆、场所等,这当然很好,但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它的作用是什么?项目服务和场馆建设只是方法、管道,最终还有要通过这些去做动员,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疏通社区居民的参与途径。



理清了社区慈善的发展目标后,就可以考虑实现目标的机制搭建了:



第一,动员机制。


不管是社会服务机构,还是慈善组织,在社区里所要做的是通过服务和项目带动社区居民参加,然后实现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如果动员机制没有搭建起来,居民参与度肯定上不来。因此,要有“以一带多,以多带面”的动员机制,最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人人尽责,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物出物、有智出智,尽职尽责的社区居民参与氛围。


第二,项目服务机制。


这个服务机制不是外来的、资源驱动的,也不是由服务提供决定的,而是在摸清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和社区已有资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置服务项目并提供服务。最理想的状态是一方面基于需求设计项目,另一方面基于社区已有资源提供服务,用社区之人(资源)办社区之事,实现社区内供需配合和循环。这样既可以营造社区的团结力,还可以解决社区内的就业等其他问题。


第三,资源协调机制。


包括社区内外的资源协调,线上线下的资源协调等。社区内包括社区的党群组织、社会组织以及社工、志愿服务等能联动到的所有资源。社区外的资源,包括市场的、政府的,以及云端部分的资源。资源协调机制对社区慈善的永续发展和品质发展来说是非常关键的。


第四,可持续保障机制。


这包括之前广州最开始探索的社区慈善基金以及社区的公益场馆建设等,是可以流动起来的资金保障机制。也可以像深圳等地方的探索,通过社会创新,培育小型的社会企业自我造血、自我发展。有了这样的机制设置,资金可以不停流入社区慈善基金,可持续使用。


第五,人才培养机制。


不同的地区需要不同层次的人才。对于广州来说,已有较成熟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和较充分的专业社工队伍,但对于全国其他基础相对薄弱的地方来说,可能需要更多有公益慈善理念和方法、技术的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这部分人员在社区当中对推动社区慈善发展是非常关键的。在一定程度上,合适的人,尤其是有慈善理念、方法和资源的人,要比前面的几个机制还更重要。人来了,各种机制就能活起来。


第六,科技助力机制。


数字社会,科技可以让慈善更聪明,在社区中应用相应的数字技术工具可以让社区慈善更便捷、更有效。


最后,是社区慈善文化机制。我们的研究发现,广州、成都、上海等每一个不同的地方都有各自不同的文化环境,这个环境的形成有历史的痕迹、经济的痕迹、地域特色以及政策影响的痕迹等交织于其中。社区场域也一样,每一个社区有不同的领头人、不同的资源、不同的组织、不同的居民身份、不同的认知与理念等,那么在做社区慈善建设时,就要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项目、搭建机制。



只有在理清发展目标、精准耙梳社区需求和资源、细致搭建各种机制,且在法律政策等的保障下,社区慈善才能够真正地在高质量发展的路上可持续地走下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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