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篇文章编译自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礼来慈善学院博士候选人帕特·达纳希·贾宁(Pat Danahey Janin)与美国圣母大学门多萨商学院博士安吉拉·洛根(Angela Logan)合写的《资助型基金会概述》(Overview of Grantmaking Foundations)一书。原文从资助的角度,即基金会作为公益慈善组织与项目资助来源的角度出发,勾勒了美国基金会的简史、机构类型、资助类型、现状、趋势及挑战等;原文被收录在礼来慈善学院编撰的《公益筹款的卓越之道》第五版(Achieving Excellence in Fundraising, Fifth Edition)。
这篇文章的内容相对简单,胜在比较综合,编译出来希望能够助力公益慈善同仁了解美国基金会的概况。
*题图素材来自“Achieving Excellence in Fundraising ”官网。
01 美国基金会极简史
在美国,公益慈善基金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其独立革命时期。特别是十九世纪初的一系列庭审判决,例如1816年的达特茅斯大学诉伍德沃德案(Dartmouth College v. Woodward)和1844年的维达尔诉吉拉德遗嘱执行人案(Vidal v. Girard’s Executors),为包括公益慈善基金会在内的自愿性组织确立了私有及私营性。这确保了私人基金会能在联邦和州的慈善法规框架内遵循并实现捐赠者的意图。
纵观美国历史,先后出现了四种主要类型的基金会:
其中,最古老的是私人操作型基金会(private operating foundation),其出现可以追溯到1770年。这些基金会由于获得捐赠者的资助或设立的基金,能够经济独立地运作自己的服务项目。
我们比较熟悉的美国专注于资助的私人基金会(private [nonoperating and grantmaking] foundations)是在20世纪初,一批慈善家为以区别于传统慈善救济的,科学、理性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而创造的。其中,成立于1911年的卡内基公司(Carnegie Corporation)和成立于1913年的洛克菲勒基金会(Rockefeller Foundation),就都属于这一类,它们为美国教育、制度与文化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20世纪初,美国还诞生了另外一种特殊的基金会,那就是社区基金会(community foundations)。与主要依赖非公开募捐的私人基金会不同,社区基金会向特定区域内的个人、家庭或企业广泛开展募捐,并致力于服务该区域,所以它在美国也被归类为公共慈善组织(public charity)。F.M. 高夫于1914年创建的克利夫兰基金会(Cleveland Foundation)是美国第一家社区基金会。
二战后,企业基金会也开始在美国出现,其推动力主要来自1953年的A.P.史密斯公司诉巴洛案(A.P. Smith Mfg. Co. v. Barlow)。该案判决,企业可以进行与其业务无关的捐赠。到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企业开始把慈善捐赠导向更符合它们经济利益的领域。
02 美国基金会类型与现状
发展至今,美国基金会的主要类型有四种,分别是独立基金会(Independent Foundations)、操作型基金会(Operating Foundations)、企业基金会(Corporate Foundations)和社区基金会(Community Foundations)。这四种基金会都能进行资助(grant-making),只是开展资助的方向、类型、影响因素、范围、规模等有所不同。
其中,独立基金会最常见,在美国整体基金会中占比约90%。据美国最大公益慈善信息平台Candid于2021年发布的数据显示,美国独立基金会于上一年度的捐赠额也是最高的,达640亿美元。美国国税局对独立基金会的界定是,以为非营利组织提供资助支持为目的成立的私人基金会。这类基金会通常由个人或家族发起,往往冠名,并且不接受或面向公众寻求捐赠,如盖茨基金会(Bill and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凯洛格基金会(W.K. Kellogg Foundation)等。按照美国国税局要求,它们每年至少要支出5%的资金。
在美国数量位居第二的基金会是操作型基金会。它们的数量超过8500个,占比略高于6%,年度总捐赠额达80亿美元。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规定,它们每年至少要支出85%的收入用于自己的项目。美国操作型基金会的例子包括资助了特拉美国艺术博物馆(Terra Museum for American Art)和两家位于巴黎的博物馆的特拉美国艺术基金会(Terra Foundation for American Art)和印第安纳大学基金会(Indiana University Foundation)。
第三类是企业基金会,例如,沃尔玛基金会(Walmart Foundation)。这些基金会的资金通常来源于某家商业企业。尽管在法律上它们独立于发起企业,但它们的资助及其他活动通常都与该企业的利益相关联。特别是,这些基金会的资助往往与公司的社区关系相呼应,有时甚至与其市场营销相配合。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规定,这些基金会每年都需要至少支出其净投资资产的5%作为捐赠。据统计,美国企业基金会的年度总捐赠额达70亿美元。
第四类是社区基金会。尽管它们在美国基金会中的占比不到1%,但年捐赠总额却高达100亿美元,占比超过11%。美国社区基金会大多支持和服务于特定地域,但也有些是主题性的,如海洋基金会(Ocean Foundation)。此外,在美国,社区基金会还是捐赠者建议基金(donor-advised funds, DAFs)的载体,允许捐赠者指定优先资助领域。除了克利夫兰基金会,美国社区基金会的例子还包括纽约社区信托(New York Community Trust)、哈特福德社区基金会(Hartford Community Foundation)和骄傲基金会(Pride Foundation)等。与其他基金会不同,社区基金会在美国不受国税局支出规定的约束。
03 美国基金会资助类型与影响因素
美国基金会的资助类型主要有五种:(1)用于支持非营利组织日常活动和常规开支的运营或非限定资助(operations or unrestricted grants);(2)用于支持特定项目或目的的项目资助(program grants); (3)用于支持建筑施工、设备购买或基金设立等的资本资助(capital grants);(4)用于支持实验性的新项目或活动的试点资助(pilot grants);和(5)用于支持资本项目或有特定条件(如在规定时间从其他渠道筹集特定资金,资金到位才进行拨款)的挑战或匹配资助(challenge or matching grants)。
而影响美国基金会资助的因素也很多。以下是一些概括:大多数美国基金会设立之时都有永续的想法,所以,经济低迷或股市不振时,它们常会减少资助以确保长期运营,而当经济上行或股市利好时,它们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把资助占比提升到高于规定的5%的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当面临持续或不可预见的经济衰退、自然灾害或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美国基金会的这种“稳健”支出模式常会受到质疑和重新审视。数据显示,在2020年,为了应对新冠疫情暴发,很多美国基金会大幅提高了资助比例,使得当年基金会捐赠总额提升了15.6% (约110.94亿美元)。
此外,基金会如何定位自身也会影响其资助。例如,定位为“议题设定者”(agenda setters)的基金会,通常会积极引导和推动社会变革,它们在自己关注的领域里通常会聘用专家级别的项目官员;定位为“支持者”(supporters)的基金会,往往会致力于非营利组织的能力建设;而定位为“社区营造者”(community builders)的基金会,通常会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来制定资助项目,并且它们通常更注重社区关系,会愿意花时间与所有利益相关方交流。
还有就是,由于大多数美国基金会是私人基金会,其创始者的生命历程、兴趣与关注、家族传统等也都可能影响资助。这些因素往往成为塑造基金会使命和愿景的重要元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创始人的去世,管理和运营团队的更迭,以及社会需求的变化,对于基金会初衷和使命的解读也可能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04 美国基金会发展的趋势与挑战
美国基金会发展正面临着内外双重张力与挑战。
在内,尽管越来越多的基金会开始着眼于组织结构的改革,特别是在多元、平等与包容(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 DEI)方面,但在实际决策和行动上的步伐依然总体较缓。关于减少空谈、采取更多实际行动以变革美国基金会文化和实践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外,新冠疫情引发的系列性公共健康、经济与社会危机促使美国基金会采取更具创新性和变革性的行动。这主要体现在它们的资助政策上,许多基金会开始减少对资助申请的限制条件,或者提供更多非限制性的资助。一些基金会采用以长期支持、对话、合作关系为导向的“信任型慈善(trusted-based philanthropy)”,就是典型的例子。
与此同时,美国基金会也开始反思自己长期以来的资助模式和实践。例如,在Black Lives Matter (BLM)运动背景下,一些以社会正义、多元、公平与包容为关注要点的非营利组织,重新掀起了关于基金会与非营利组织之间权力失衡的讨论。此外,还有呼声提出要全面审视慈善资金的来源,以及当前的慈善形式是否真正满足了社区需求,还是仅仅在维护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