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尝试为社会组织立法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任杰
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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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女士今天(2日)在深圳表示,《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和《非营利组织条例》已进入今年深圳市人大的立法计划,这将成为中国为社会组织立法的积极尝试。 

 

  马宏在接受本台记者专访时说,深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深圳将鼓励公民通过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政府要从“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把转移出来的部门政府职能交由社会组织实现。她表示,深圳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是基于中国社会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做出的判断。 

 

  据悉,过去五年,深圳社会组织数量年均增长15%。截止今年6月底,深圳已有社会组织3862家。深圳市不仅在全国率先突破了社会组织注册的体制性障碍,还为它们的孵化、成长提供专项的场地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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