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本期推送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郑广怀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张若珊发表在《中国研究》(第26期)《价值理念的本土化: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反思》一文。文章指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社会性缺失、专业性不足和选择性服务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结果。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不仅是方法与技术的本土化,更是价值理念的本土化。价值理念的本土化决定了方法与技术本土化的进程和策略。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策略具体体现在教育降维、考证替代和弱化机构三个方面。整体而言,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是“中体西用”的思路,即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来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和现行体制的合法性,但由此可能带来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不彰的问题。
01
当前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算起,中国社会工作的恢复重建已经超过三十年。三十多年来,社会工作发展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其经验也得到了较为充分的总结。然而,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日益凸显。综合目前社会工作界学者的讨论,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性缺失。甘炳光认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去社会化”特征日益突出,社会工作中的“社会”旨在提醒我们要追求社会正义和改变社会,当前的社会工作专注于个人,将社会问题个人化,忽视了专业的本质(Kam, 2014)。郑广怀、向羽(2016)进一步指出,中国的社会工作存在以放弃“社会性”为代价换取“专业化”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源于“福利吸纳”(welfarist incorporation)和“功能替代”策略的存在。哈维尔(Howell,2015)指出,政府通过放低注册资格门槛以及购买服务来吸纳民间组织,希望借此排除它们的维权与社会动员等活动。与“草根”或维权类民间组织相比,社会工作机构被认为是更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更有利于政府实行社会管控,又能够提供社会服务的组织(许怡,2014;徐盈艳、黎熙元,2018)。由此,作为“功能替代”的社会工作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走向了“繁荣”,而以基层政权建设为职能之一的民政部门则成为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部门。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嵌入式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社会工作主动选择的结果,而是政府对社会工作的有意吸纳与利用的产物(郭伟和,2016)。社会性的缺失导致社会工作成为一种有效的行政控制技术参与到政府的基层治理实践当中。
二是专业性不足。郭伟和(2016)在总结中国社会工作十年发展的经验中指出,无论是北京的“社区管理型的泛社会工作发展模式”还是深圳的“购买社会工作岗位模式”,抑或是上海和广州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都不同程度依附于政府资源,缺乏建立专业威望的能力。吴耀健、陈安娜(2017)发现广东民间发起的社工机构出现了内卷化的现象,街镇政府对社工机构的“家 长式庇护”和项目制管理模式造成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内驱力不足,具体表现为社工机构“全能化”、社工“技工化”、社工服务“精致化”。同样,朱健刚(2013)在探讨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时发现,专业社会工作被吸纳到基层权力体系的过程导致了外部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等问题。简言之,专业社会工作对政府资源的高度依赖,使社会工作在提供服务时必不可少地要更多考虑政府意见。政府实际上具体负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管理和评估,这让社会工作机构和一线社工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满足基层政府机构的具体要求上,实际上成为基层官僚应对越来越严格的上级检查和繁重报表任务的编制外行政助手。可以说,行政权力对专业空间的挤压,使社会工作的专业自主性丧失,并进一步导致社工服务无法与传统的社区管理和服务相区别。
三是选择性服务。首先是服务对象的选择性。历史地看,社会工作在发展过程中更倾向选择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奇怪的是,在急于向政府表明购买服务效果和完成服务指标的压力下,作为社会性缺失和专业性不足的结果,目前社会工作服务往往更倾向选择非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他们面临的问题相对容易解决,甚至不需要社工的支持也完全可以“自助或互助”。选择性服务不仅弱化了社工服务和社工机构的专业性,也容易造成社会工作者的“惯性”思维,导致“形式化服务”盛行(文军、何威,2016)。其次是服务方法的选择性,目前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广泛使用了个案、小组、社区三大方法。除了少数“草根”人士发起的机构,几乎没有专业社工机构运用社会行动、社会倡导等方法,在诸多社会工作的评估体系中也看不到与这些方法有关的指标。最后是服务区域的选择。目前中国社会工作主要集中在城市,尤其是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深圳、广州、上海等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成熟的区域都是中国的一线城市。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少有社会工作,中西部城市的社会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尽管广东省民政厅近年推行的“双百计划”成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标杆,但其也面临较为严重的机构弱化问题(将在后文论及)。显然,选择性服务会让真正有需要的人群被社工忽略,某些社会问题处于“不可见”的状态。
02
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的专业价值选择
如何认识当前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这需要回到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中的专业价值选择这一根本的问题上。社会工作价值是社工使命的体现和实践的指南。作为目前高校社工专业教育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教材之一,“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社会工作概论》将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称为“社会工作的灵魂”(王思斌,2014: 39)。这一说法在历年国家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指定教材《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中也得以沿用。基于此,我们对社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探讨将从这个“灵魂”入手。不难发现,中国社会工作的“灵魂”或核心价值就是当代中国主流的价值观或意识形态,主流价值观与社工价值观的紧密联系既体现在政策中,也贯穿于社工实践中,并得到社工学界的积极支持和主动推广。
就政策而言,社会工作被党和国家承认的前提是其专业价值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领之下。2011年11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第6条明确指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体系”。2012 年4月,民政部公布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该规划指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面对发端于西方国家、带有西方价值观的社会工作,时任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副司长黄胜伟(2016: 8)指出,“必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价值伦理……坚决扬弃其不符合中国政治制度和主流文化的东西,立足于中国的文化血脉、实践根基和历史传承建构具有中国风格、中国元素、中国基因的专业社会工作理论实务体系”。
就实践而言,党群工作、党建工作与社会工作开始逐步在实践中融合发展。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契合了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深圳社区服务中心的更名和转型。2016年,深圳将原来建成的668家由专业社工运作的社区服务中心更名为党群服务中心。随后出台的《关于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到2018年在深圳全市建成“1 +10+ N”党群服务中心联盟体系。目前,在组织部门的强力推动下,深圳已经建成了1050家党群服务中心,在中心服务的社工被定位成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配合协作者,发挥着类似网格员的作用,而社工提供服务的场所则被定位为城市基层党建的网络节点。不仅如此,社工机构和社工协会的党建工作也在同步推进。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强调,要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党对社会工作领导不仅体现在大政方针上,也体现在如何用“以人民为中心”来统领社会工作价值上。例如,东莞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要求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年至少策划实施一个服务项目,福建省广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成立之初就将党建工作纳人机构整体规划。在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力塑造下,一线社工的观念开始呈现新的特征。社工开始意识到,他们必须加强学习党的思想理论,接受社工价值与中国国情结合的理念,辨别境外地区社会工作模式和社会服务理论背后的信仰和价值追求(毕海豹,2018)。一些社工出于政治安全的考虑而忠诚于集体主义,不支持服务对象的个人自主;“人”不再成为社工第一位的考虑,通过知识和特长提升专业权威才是关键(Leung & Tam, 2015)。
就学界而言,对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彻底改造被认为是本土化进程的必然步骤。卢谋华(1991)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工作的主张,并将社会工作视为社会问题综合治理的经验总结。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工作要吸收资本主义社会工作合理的知识、方法与技术,但应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工作的本质内容(卢谋华,1991; 林白、杨文俊,2009)。卢谋华还指出,“从现实经验和发展远景来看,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是也将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形态在中国的发展创新有一定的联系”(邹鹰,2007: 34)。刘继同(2007)指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外部环境是中国式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传统美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生活态度,自然要以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卫小将(2014: 110)也指出,本土性社会工作应挖掘传统和当今主流社会价值体系,构建顺应大众需求的、具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王思斌(2019)则强调在社会工作的学科体系建设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体系的有机结合。类似地,顾东辉(2019)也指出,社会工作要遵循当代中国的“当时当地”逻辑,伦理上要融会当代主流价值和中华传统文化,也可借鉴外来优秀元素。
03
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两个层面:
方法技术和价值理念
基于前文讨论可见,中国社会工作学界既包括学者也包括实践者、官员,整体上将专业价值等同当前社会的主流价值。换言之,中国社会工作在本土化过程中选择了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并以此来指导实践和研究。那么,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选择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是不是必由之路呢?如果选择了主流价值,我们需要如何深人认识这一过程?
一般而言,每个专业价值都会有其核心价值,这代表了本专业对当时社会一系列竞争性社会价值的偏好。平等、自由、民主、正义等价值在当代社会中已经得到普遍认可,但是这些价值谁应当处于优先考虑的地位,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回答,同一社会中的不同利益群体也有不同的回答,不同的专业也做出了不同的价值选择。社会工作从其发端开始,在价值选择上更多倾向将正义放在第一位。基于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维克菲尔德( Wakefield,1988)将社会工作的组织价值界定为“最小的分配正义”( minimal distributive justice)。其中,“ 最小”保证了社会成员的自由尽可能不被干预,“分配正义”则保证每个人有权获得社会产品。时至今日,社会正义、人权、多样性和集体责任等作为社工的核心价值已经得到国际社会工作界的普遍认可。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工作的价值和它所处的社会的主流价值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在很大程度上甚至是冲突的。社会工作发端的时代,自由竞争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主导性价值。社会,上充斥着对穷人的道德批判和病理学描述,而社会工作则致力于为穷人正名,基于正义的价值为穷人争取获得各种社会产品和服务的权利。当代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更是激起了社会工作界的强烈批判(Ferguson, 2008)。正是在这些价值的引导下,社会工作专业才得以成为一个推动社会改变的专业,而非仅仅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Haynes, 1998; Abramovitz, 1998)。
如果社工选择追求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由于主流价值或意识形态的历史性和变动性,社会工作者可能需要不断改变其价值认同,以适合购买服务者(如政府)的价值要求。而为了迎合买家的期待,社会工作的目标将决定于当时社会流行的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工作很容易丧失其固有的价值立场(Barnard, Horner & Wild, 2008)。
基于德贝尔(Derber,1983)提出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化”(ideological proletarianization)的概念,笔者认为,要厘清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问题,需要将本土化区分为方法与技术、价值理念两个层面。方法与技术的本土化是指在认可或承认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原则(如社会正义、多样性)的前提下,探讨如何更好地将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具体应用于当地社会或具体社区的情境中。这种本土化要求方法与技术的运用以不损害社会工作的价值基础为前提。例如,如果社会工作在助人过程中使用了不尊重人乃至歧视人的方法,这种方法与技术就必须做出调整。换言之,方法与技术的本土化要求社工不仅是做“对的事情”,还应该以“对的方式”做事情,这种“对的方式”是被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理念规定的。
价值理念的本土化是指基于本地的文化传统、主流意识形态来重建和发展社会工作,尤其是重构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理念,强调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必须与本土的、主流的意识形态保持高度一致。任何与这些理念不一致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要么被放弃,要么被忽视,要么被重新诠释或解构。本质上,价值理念的本土化将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与价值理念分割开来,试图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包括舶来的和经过本土改造的)来巩固现有本土的、主流的意识形态,巩固现行体制的合法性。
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在很大意义上不是方法与技术的本土化,而是价值理念的本土化,价值理念的本土化决定了方法与技术本土化的进程和策略。具体而言,这一过程是通过教育降维、考证替代和弱化机构三种策略得以实现的。
04
社会工作本土化策略
(一)教育降维
不同于西方福利国家社会工作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实际,上是教育先行的发展路径(柳拯、黄胜伟、刘东升,2012)。这一路径貌似可以遵循从观念到实践的过程,但带来的实际结果却是社会工作价值观念的重塑与学科教育的降维(dimension reduction),即把社会工作塑造成一门片面强调“实践”,并与价值理念相分离的学科。具体而言,社会工作的教育降维有以下三种表现。
一是片面强调方法,强调“实务”和具体技术。社会工作专业是否拥有它所宣称的专业性长期以来都是广泛讨论的话题。中国社会工作界主要通过强调专业方法和技术的方式来建立其专业或职业认同,并以此来赢得政府和公众认可。文军、吕杰琼(2018)认为,社会工作专业自主权和独特性的获取,需要社工与专业机构在实践中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和技巧。雷杰、黄婉怡(2017)指出,本土社工专家不认同国际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而是结合中国的政治体制,偏好技术化能力,关注社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以此来寻求专业的身份和社会认可。
对社工实务的片面强调与中国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的长期分隔紧密相关。文军、何威(2014)认为,在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过程中,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工作实务的发展,社会工作者具有不断加强的“反理论”意识,理论和实践的分割运行更像是社会工作实践活动对理论的主动抛弃。向荣(2017: 80)则指出,“社工教育引领社会工作发展的话语掩饰了社会工作教育与现实社会发展和社会工作实务的无关性”。
长期以来,一线社会工作者拥有大量的实践知识,“能做但不一定能写”,社会工作理论研究者虽然熟悉不同的流派和价值取向,却是“能写不一定能做”。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实务和技术成为现实的选择。这是因为,只有如此社工实务界才可以通过技术性知识凸显社会工作的专业身份,并与“行政性社会工作”相区分。而社工学界强调技术性知识的重要性也避免了与实务界的分隔,通过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掌握技术和方法的能力,既能体现专业性,又能促使学生培养与实务界接轨。
二是回避一些内容的教学,进行选择性的价值伦理教育。目前高校的社会工作教育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培养社工的终极使命。例如,在社区工作的模式中,一般只介绍社区照顾模式、地区发展模式和社会策划模式,而对社会行动模式避而不谈。又如,在探讨社会工作的方法时,一般只介绍个案、小组和社区三大方法,而对倡导、政策分析的方法甚少涉及。正如皮尔逊和菲利普斯(Pearson & Phillips,1994)所指出的,目前中国的政治情境使社工成为解决问题的功能主义社工,而不是作为解释主义者、激进人本主义者和激进结构主义者的社工。因此,在社工教育的内容体系上,几乎看不到结构社会工作、批判社会工作、激进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详细介绍,更不用说运用到社工学生的实习和督导之中。
同时,在当前的社会工作教育中,价值伦理教育欠缺,重技术化伦理、轻价值反思是普遍现象。林诚彦、卓彩琴(2012)对12所高校社工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分析发现,开设社会工作伦理课程的高校只有1所。赵芳(2012)对复旦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学生所做的调查显示,94名学生中只有11位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过社会工作伦理。近年来,尽管“社会工作价值伦理”已经成为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的必修课,但在功能主义逻辑影响下,社工的价值伦理教育也是选择性的,诸如“情理法冲突”“保密原则”“案主自决”“知情同意”“非评判”等中立的技术化伦理或伦理冲突成为重点授课内容。例如,隋玉杰(2011)和张剑、黄晓燕(2011)对职业伦理困境的强调,陈家琪(2011)关注的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社会工作者同事之间、社会工作者与机构的伦理难题。尽管有些社工教师强调了价值反思问题,如吕新萍(2011)在价值伦理课程中强调个人价值、自我改变和成长的个体经验回顾与反思,但是,鲜有社工教育者对社工的专业价值与当前社会主流价值的高度一致性提出质疑,并引导学生对这种一致性的可能结果进行反思。
三是忽视对学生批判思考的培养。社会工作是一个推动社会改变的专业,而批判思考是旨在改变社会以使其更好的思考类型。没有批判思考,社会工作教育中的很多内容都将变成“谁先谁后”的程序性知识,甚至最后被化约成服务中的某个具体的动作或姿势,最终导致社会工作的“麦当劳化”(Dustin, 2007)。而现阶段的“储存式教育”压抑了学生的反思能力(古学斌,2011)。杨静(2014: 118)指出,“中国社会工作教育以技术理性为主,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课程模式缺少实用性和批判性的基本要素”。因此,尽管社工学生在专业训练课程中学到了社工诸多的技巧(如面谈、倾听和沟通);也被传授了诸多有关人类行为和社会环境的理论(如生态系统论和社会学习理论),但现有的填鸭式的教育方式不会去启发学生对他们学习的理论、方法和概念进行反思和批判,这导致他们缺乏如何更好运用理论和技巧来促进社会改变的敏感性和判断力,也可能导致他们在运用理论与技巧时的偏见和扭曲。
简言之,教育降维就是在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下,强调教学内容的“脱敏”,不去关注社会群体之间的权力关系,把社会问题简化为个人问题,主张运用“个人化”的方式进行介人。同时,以此为基础,抽空社工教育中本应该有的内容和价值倾向,从而把社工教育简化成技能培训。教育降维培养了一批掌握一定专业方法和技术,却缺乏专业价值观和使命感的社工。对这些社工而言,方法和技术的专业性是社会工作行业安身立命的首要因素。他们倾向认为,为了保证社会工作能够成为被政府认可的新兴行业和得到大力扶持的专业,社工固有的核心价值理念可以被替换成主流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他们更倾向运用临床或微观的方法和技术来解决政府界定的社会问题,而对真正的、被忽视的社会疾苦和广泛的社会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对社会改变缺乏兴趣。换言之,他们相信,放弃社会工作的“社会性”是社会工作在当前体制环境中为了生存必须付出的代价。
(二)考证替代
2006年以来,民政部筹相关部委相继颁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等政策规章,国家寄希望于以社工考证替代学院教育,强调现有行政人员或社区工作人员的转化。这意味着,只要他们通过了考试,就可以假定其掌握了专业的社工技能。如前所述,被降维的社工教育最多也不过是向社工传递了方法和技术而已,因此,通过了考试的基层行政人员就是“专业社工”。此类“专业社工”数量上的急剧增长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所确立的建立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的目标得以实现,至少在数量上是可以保证要求的。2018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总人数为42.45万人,11.3万人通过考试,其中8.9万人获得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2.4万人获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全国持证社工达到44.05万人。而该规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 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万人”。
在目前适用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对于未接受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人员,根据学历的不同,只要达到所规定的从事社会工作的年限即可完成报名,如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者需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这一规定并未将缺乏学院教育的实际社会工作者排除在外,貌似足够开放,但对“从事社会工作”并未给出具体标准,这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只要有社工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愿意向有意报考者提供相关的就业经历证明,报考者就可以取得报考资格。相比之下,根据2007年后修订的台湾社会工作师相关规章与考试规则,报考者必须修读过社工或相关专业,具体而言,必须在社会工作概论、直接服务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政策立法与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研究方法五个领域修满45个学分,且完成至少两次实习(累计400小时以上),并获取毕业证书(贺志峰、古允文,2017)。可以说,“从事社会工作”的泛化和对社会工作相关教育经历的“零门槛”,使考证成为替代学院教育,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人才的主要机制。
在社工考试的内容安排上,现行考试大纲强调了主流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并剔除了与主流价值观不符的社会工作价值观。以初级和中级的必考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为例,在《考试大纲(2018 修订版)》中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四条基本原则,其中两条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而没有提到“多样性”等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理念。从考题来看,社会工作价值蜕化成了脱离具体情境的专业伦理考察。有关价值伦理的考题大多脱离现实情境,并以伦理方面的题目为主,集中于职业伦理的“正确”选择。
笔者通过统计2008~2017年社工资格考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的真题发现,有关考题对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的考察主要集中在社工对服务对象、对同事、对社工机构、对专业、对社会及作为专业人员的伦理责任上,尤其强调面对服务对象时做出的伦理选择,出现最频繁的内容包括“尊重接纳”“案主自决”“个别化”“知情同意”“保密”“非评判”等。十年来,涉及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的题共72道,其中考查伦理的占73.6%;2012年和2016年均没有涉及社工价值的题目(见表1)。
基层社区工作者的持证率是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而取得资格证又会为基层人员带来工资增长、职位晋升的实际利益,因此,如何通过资格考试成了基层人员交流的重点,参与命题的高校教师成了社工界备受追捧的“权威”,社会工作界“大佬”的权威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王增勇、陶蕃瀛(2006: 210~211)指出,在台湾社会工作考证过程中,“社工知识与诠释权向学术界倾斜……知识的吸收不再是为了自己反身性的提升,或是更佳服务案主能力的加强,而是证照所带来的经济资本与社工师这个新兴文化符号所代表的社会资本”。这一判断同样适用于大陆社会工作考证的现实。对标准答案的追求,使专业对话空间被严重挤压,大陆社会工作和台湾一样面临“集体弱智化”的危机,而这正是这种“集体弱智化彻底抽空了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也抽空了实际社工从业者的反思能力。
通过考证替代,在街道和社区层次从事基层管理和服务的行政人员摇身一变,成了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实际执行政府购买的社工服务项目的人员。问题是,该群体既对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缺乏了解和认同,也没有实际掌握专业的社会工作技术与方法。他们仍然是按照自己的行政惯性和基层工作经验来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其专业性可想而知。在某些社会工作机构较为发达的地区(如广州、深圳),他们或许会与受过专业教育的机构社工合作执行社会工作项目,但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严重不对等,这些在“体制内”工作的、缺乏专业素养的“社工”却实际上指导着掌握一定专业方法的“体制外”的社工,“外行领导内行”的安排使社工的专业性不断丧失。
(三)弱化机构
社会工作作为现代社会的专业和职业,必须依托专业机构开展工作。好比医生依托医院诊疗、教师依托学校教书、律师依托律所办案,专业社工需要依托专业机构开展社会工作,并依托机构完成转介、督导、继续教育、价值养成和塑造专业认同等重要事项。陆士桢、郑玲(2013)认为民办社工机构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是传递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遗憾的是,目前社会工作的发展却出现了弱化机构的趋势,它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是弱化现有机构。在社工机构发展较早、运作相对独立的地区,地方党政和群团组织采用多种手段试图吸纳机构,使机构实际,上变成随时可以向基层政府机构提供人力支援的劳务派遣公司。在这一趋势下,政府、社工机构和一线社工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和派遣工人之间的关系。机构与政府签订类似于劳务派遣协议的购买服务合同,机构与一线社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用工单位的政府机构和一线社工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三者关系与劳务派遣非常相似。
二是强化社区社会组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并把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载体。显而易见,社区社会组织无论是在专业性、规模、活动范围还是人员构成上都和专业社工机构相差甚远。尽管社会工作人才的加人可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乃至激发社区的活力,但社区社会组织自身无法成为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场所,更无力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
三是打造“没有机构的社工”。在社会工作发展相对滞后的区域,地方党政和群团组织强势推动社工的行政化,直接聘用社工或将原有社区管理岗位变形设置为社工服务岗位,造就了一大批“没有机构的社工”。以广东省民政厅在农村推行的“双百计划”为例,其招募时明文规定“双百社工”接受乡镇(街道)的直接领导,并与社工站所在镇(街)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5年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参与“双百计划”的社工不再属于任何特定的社工机构。此外,很多中西部城市发展社工也采取了类似思路,即直接将社工按岗位配置给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或社区,而不是重点培养社工机构。2018 年,重庆市民政局等15部门公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在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上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其中9条都是要求体制内的相关单位设立社工岗位,仅有1条提到民办社工机构的岗位设置。
弱化机构的策略有着深厚的体制动因。在计划经济时代,各行各业在体制内谋求发展和受到控制。改革开放以后,原体制内的行业开始谋求体制外发展,同时新专业、新行业在体制外建立,这在给政府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给政府官员带来了体制外的收益。对政府官员尤其是对基层官僚而言,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在不面对体制外挑战的情况下获得体制外的收益?就社会工作而言,如果政府既要降低其作为体制外新行业、新专业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收获其工作成果,最佳的策略就是建立“形外实内”架构,即在形式上维持社会工作专业的相对自主性,在实质上通过政府垄断性购买服务和强化党建来加强党政及群团组织对专业的绝对控制。目前社会工作呈现的“ 弱化机构”趋势正是这种“形外实内”策略的具体体现。
如果社会工作机构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其作用不被削弱,那么它不但可以起到培养社工认同、提升社工能力、保证服务品质的作用,而且有可能促使社会工作专业(行业)与政府形成较为平等的互动关系,相对保证专业的自主性和准人门槛。毕竟比起单个社工,机构通常具有更大的谈判能力。问题是,如果机构的作用被弱化,或者逐步取消社会工作机构的存在,那么无论是在社区社会组织中的社工、在劳务派遣式机构中的社工,还是在社区或政府部门岗位上的社工,都可能难以避免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或领导关注的“亮点”来开展社会工作,不管这种服务是否具有专业性,它本身可能就是对某些社会“痛点”的回避,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选择性服务。同时,弱化机构还可能使有专业价值观和使命感的社工找不到和他们想法一致的机构作为归宿,要么走向犬儒,要么主动离开,剩下积极配合体制要求的、符合主流价值要求的社工。
05
小结
教育降维、考证替代和弱化机构是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主要策略。教育降维,培养了一批掌握一定专业方法和技巧却缺乏专业价值观和使命感的社工,把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置于社工核心价值观之上,造成专业的社会性缺失。考证替代塑造了一批既没有实际掌握专业方法,也没有专业价值观和使命感的“戴帽”社工,他们无论是直接提供服务还是指导服务开展,其专业性堪忧。弱化机构则极大抑制了机构引领专业发展的作用,使作为行业和专业的社会工作只能基于政府的选择提供服务,对任何政府没有涉及的领域和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逐步丧失多样性和自主性。
政府主导、学界和实务界共同推动的本土化策略表明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不仅是方法与技术的本土化,更是价值理念和意识形态的本土化。价值理念的本土化决定了方法与技术本土化的进程和策略。目前的本土化策略在实际上造成了社会服务和社会改变的分野,本土社会工作局限于提供社会服务,而不是提倡社会改变。在“中体西用”的本土化思路的指引下,中国当代的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上与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高度一致,但在专业使命的坚守、专业方法的运用以及专业自主性的构建等方面力有不逮。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社会工作做出何种本土化选择,关乎社会工作的本质,关乎社会工作者在社会转型中的历史定位。在党政主导之外,这种选择是研究者、教育者和实践者的共同责任。这种选择不仅体现在政策文件中,还体现在研究开展、教学督导和日常实践中。
文献来源:《中国研究》(第26期)(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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