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仅靠NGO自身努力,或者企业单独去做的话,是不会把可持续发展做得更好。NGO和企业建立联盟共同承担社会责任、解决社会问题是非常有意义之事,是一个双赢的策略。所以,NGO不必担心提出合作是在“丢面子”,而应鼓足勇气敲门、抓住机遇。那么,在寻求合作之前,小白有必要了解或考察一下合作对象内部的部门设置、权限关系等情况。
1、为何说NGO与企业合作大有前景?
目前在中国,跨国公司、民营企业等,与NGO正经历着长足的发展。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自动承担其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并将此看作其竞争优势和过人之处,这已经形成了一股潮流。与此同时,中国存在着许多社会问题尚待解决和关注。这就为NGO和企业的合作带来了大量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2、为何要对企业“内探”?
若把NGO寻找企业合作的过程比作“公益相亲”的话,那么了解“交往对象”的家庭及其成员关系,是有效执行“交往”计划的必要技巧之一。
一个大的家庭会有很多特点,不同家庭成员承担不同事务,一个企业也是如此。如果NGO只是向企业要资源,却不花些心思了解一下它的背景、所从事的领域、通常关注哪些问题,又怎能实现与企业“牵手”呢?
3、“内探”企业些什么?
了解企业内部部门的设置、权限关系,即哪些部门及人员负责公益活动;与项目有关的事都需要走哪些流程;找哪个对应的接口人等与企业合作的关键点。所以,与一家企业要达成长期的合作往来,了解工作必须先行。
4、找什么样的企业谈合作?
公益组织最青睐的企业是那些追求道德感、在CSR、公益事业发展理念,以及员工权利状况方面非常好的企业。其有意愿承担CSR,做过或有意参与公益活动的企业。一般来讲,现在参与公益活动的有很大比例是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部门,这已成为外企发展策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社会及环境缺乏责任感;生产过程不清洁环保;有污染劣迹、高排放的企业是不适宜充当合作伙伴的。
此外,不一定要找很大的企业,可以找小企业。如果小白所在的NGO不大,则量力而行,因为即便让其运作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大项目,未必能够承接。
5、国内、外企业参与公益活动有什么区别?
目前大多数主要的国际NGO均在中国建立了分支机构或有正在执行的项目,国内的民间机构也开始迅速发展起来。然而,企业与公益机构之间的合作,特别是形成战略联盟的例子却十分少见,这种模式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却被广泛运用并取得了很好的结果。
在中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东南沿海地区,也能发现一些国际性NGO与跨国公司成功合作的案例。
总体上来说,国内本土企业参与公益活动的不是特别多。相形之下,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实践与外企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多数还停留在“不得已而为之”的“尽义务”阶段。即便是有心为之,也不知如何让花出去的钱发挥出最大的公共效益,更不知如何将社会责任与经营目标和使命相结合。
6、为何说中国民营企业是未来发掘的重点?
实际上,外企能够在国内做的公益活动其实相当有限。只有本土企业的社会责任需求被更好地发掘,才会带来更广泛的合作空间。未来,中国民营企业必须承担责任,NGO可以凭借创新的项目,承担起引导国内企业释放出社会责任。
而目前,我国有些民营企业家不知自己在干什么,很多企业家认为,养那么多职工就是承担了社会责任,所以这需要更多的小白去做工作。
7、慈善与公益是一回事吗?
现在有些企业或个人认为慈善与公益是一码事,其实,公益不等于慈善,慈善产生公益,公益源于慈善;慈善是个人的行为,公益是社会现象;慈善源于内心的信仰,考虑更多的是个人的情感释放,公益考虑更多的是理念的传播与群体效应。
8、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CSR)?
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在学术界一直没有标准定义,现代管理之父彼得•德鲁克把社会责任分为两类:1)企业的经营对社会产生了什么影响;2)企业能够为社会做些什么。美国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认为,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就是要认真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
最新的社会责任理论则是管理学大师迈克尔.波特将CSR分为两类,一类是反应型的,如公益捐助、妥善处理废物排放:一类是战略型的,其着眼点是寻找能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共享价值的机会,例如价值链上的创新(如丰田推出油电混合动力车普锐斯)、对竞争环境的投资(如微软和美国社区学院协会的合作),以及企业在核心价值主张中考虑社会利益(如全食超市强调其食品的天然、有机和健康),使社会影响成为企业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波特看来,履行反应型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竞争优势通常很难持久,只有通过战略性地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才能对社会施以最大的积极影响,同时收获最丰厚的商业利益。企业社会责任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在运营活动和竞争环境的社会因素这两者间找到共享价值,从而不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也改变企业和社会对彼此的偏见。
比较通俗的理解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应承担起对劳动者、消费者、环境、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除了公益组织,企业社会责任定位的利益相关方还包括政府、协会、供应链业务伙伴、员工、学术机构、消费者、股东、媒体等。通过CSR,扩大了销售和市场份额、增强品牌和影响力、降低运营成本(因为口碑好而减少广告支出)、增加吸引人才和投资者的能力等。
9、从企业哪些部门可获支持?
一般来讲,企业根据对CSR的定位以及要求不同,会将CSR职能设立在不同的部门。可以是政府关系部、市场公关部、采购部门、合规部门和HR部门、志愿者协会等;也有很多企业设立独立的CSR部门,全面统筹管理各方面的职能履行,以满足企业在其整体供应链中发现的社会责任需求。NGO可以根据企业CSR职能设立的不同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企业解决方案。
10、企业社会责任(CSR)包括什么内容?
大多数国内学者都认同CSR的内容应包括四方面,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其中,慈善责任被认为是最高层次的责任,指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从事公众与政府预期的行为。
从长期发展的战略角度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11、企业为什么要做CSR?
一家好的企业要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场所,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并以公众信赖的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使世界因它的存在而发生美好的变化。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目标,从不同的方面履行社会责任。在公益领域主要可以有多方面的合作,分别是教育启蒙、环境保护、文化保护和交流、人道援助、赈灾减灾、社区发展、能力培训等等。
从面对人群分:可以是在校学生、社区居民、社会大众、专家学者(KOL)、媒体人和政府官员等。
12、企业做CSR的方式如何多样化?
既可以支持有些机构举办的公益活动,或直接参与慈善和志愿者活动,也可以举办公益事业和公益营销,甚至实施自主的商业实践和投资等。
13、企业中公益项目的“实权派”分布在哪里?
一般来讲,与公司负责CSR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分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政府事务部、公共关系部、公共事务部、环境健康安全(EHS)部、采购部,或在相对独立的公众事业合作部、可持续发展部、CSR部和公司志愿者协会等。这些都将是小白以后要打交道的“大C”。
14、公益项目的“实权派”主要有哪几类?
大C主要有四类:兼任CSR职能的政府关系经理(GR)/公共关系经理(PR)/人力资源经理(HR)、专职CSR经理、可持续发展经理、验厂审核经理、企业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及公关公司/咨询机构。
15、兼任CSR经理从事公益活动有何特点?
他们是目前与公益组织打交道最多的企业代表团主体,其职能中都有策划执行企业公益项目的绩效指标。
这类大C与公益组织合作一般都以短期活动或项目为主,捐赠或举办志愿者日活动,企业资助的目标比较明确,合作绩效指标也偏向于满足企业公关或政府关系需求,而公益组织根据不同的性质或模式在合作中被作为受助方或项目执行方对待,自主余地相对较小。
16、专职CSR经理从事公益活动有何特点?
这类大C可以说差不多是广大公益组织的“梦中情人”,因为其工作的全部内容就是企业社会责任。
但需提醒的是,投入公益慈善的资金无论金额大小,其实都只是企业社会责任范畴中的一小部分,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更多企业责任管理和可持续运营的内容。
17、企业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从事公益活动有何特点?
与前两者相比,这类大C往往是企业内部选出的员工意见领袖,通常由前两者以外的部门同事担任。与公益组织合作没有写在他们的KPI里面,但是他们对公益事业充满了热情,也对公益组织更加友好。
在许多跨国公司的基金会项目投入里,往往会有一项由员工发起并选择公益伙伴资助的活动,比如,Intel和IBM都有类似的内部政策。企业志愿者负责人同样也会根据公司在社区的关注重点来选择适合的公益伙伴,但他们更强调对公益组织自身项目和运营的支持。与企业志愿者协会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是许多公益组织与企业深入互动的重要渠道。
18、公关公司和咨询机构从事公益活动有何特点?
公关公司和咨询机构是企业市场与商业活动投入的重要意见影响者和资源整合伙伴。这些“媒婆”的价值在于其能够深入分析并精准把握企业各类需求,也深谙企业决策者的风格好恶,许多企业的公益项目也是由这些专业机构策划和执行的。
影响并发展这类企业合作伙伴意义远不止于让他们作为公益组织的经纪人,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其影响促进整个行业公益理念的进步和提升。另外,许多有规模和影响力的咨询公司都有各自的CSR关注重点和公益项目,比如向NGO提供财务、管理和传播方面的服务支持,也可以成为公益组织的直接合作伙伴。
19、企业公益决策有哪些流程?
在企业内部,所有CSR项目的投资决策,要由当地区域的最高级别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CSR项目组的负责人会向委员会汇报项目进展、资金用途和反馈情况等,同时寻求各部门的支持。通常,CSR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很多公司(尤其是跨国企业),每年度的社会责任项目及费用,在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就已经确定,新项目的增加与费用的增减可能性非常低。
20、企业公益决策者是谁?
正规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治理结构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决策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由公司CEO及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CSR部门,或各部门任职/兼职的CSR接口人。
企业社会责任的决策,通常由工作组提出,报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讨论,并审核是否通过(如项目立项,预算审批以及项目成果汇报等等)。
在尚未成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的企业中,公益的决策者可为:总经理、总部基金会负责人等。
21、总经理对公益决策有多大影响力?
小白可能会在一些慈善场合或论坛上接触到企业总裁和高管,他们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推动者,也是最终拍板公益项目预算投入和方向的重要利益相关方。但大多数企业CEO更关注公司业务成长,其业绩评估也是以公司经济绩效为根本,因此其个人对公益项目的态度和角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企业本地资源在公益领域的力度产生影响。
22、总部基金会负责人有何影响力?
这是企业里最“根正苗红”的总部公益大佬,主要任务是制定企业战略公益的方向、重点、投入规模以及方式,也包括和什么类型的公益组织进行合作。早几年,跨国企业还没有CSR专有职能时,采取的是“总部-总部”直投的方式,即企业总部与国际NGO总部直接合作,并通过各自在华分支实施与执行。另外一种方式则是每年拨给中国一笔相对固定的社区预算,由中国的PR/GR部门决定公益合作方,提报项目并申请预算。
23、企业公益内容发生了哪些变化?
多年以来,很多企业发现做公益不只是捐资捐物,其中存在一定的浪费,有时还不能将物资用到刀刃上。于是,有些规模较大的老牌跨国公司,跨越了以创造效益做公益的目的性,其CSR承担纯粹的社会责任,以更负责任的姿态和行动全身心的投入到公益活动中,做更为广义的事情。例如,有的企业输入人力资源进入第一线具体做事情,不能发挥企业员工的特长,造成投入产出比较低且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有时难以估量。
24、如何挖掘与企业潜在的合作机会?
当然,小白若能够找到具有较高环保意识、社会声誉好,比如与世界500强的企业合作做标杆,以后再找其他企业洽谈会相对容易拿下项目。当然运气不会总是那么好,有些企业的CSR比较局限,没有精力做别的,只能做一定范畴的事情。那么,在与潜在的合作企业恳谈时,要尽量争取一切可能合作的机会,比如看对方CSR的内涵灵活性有多大,如果在资金上限制的不苛刻,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有企业表示感兴趣时,要主动跟进,才有可能产生后面的资助项目。另外,可以考虑挖掘国内民营企业的合作潜力。
25、企业成立基金会出于哪些考虑?
首先,从经济层面考虑,企业基金会是企业获得合理利润前抵税的方式之一,成立后通过获得税务部门认可的捐赠证明,可以享受返税补偿。其次,企业把做公益视为潮流,也可以通过公益活动获得比打广告、开展营销活动更佳的商业推广效果,但由于对社会上的公益组织不了解,与其交给别人操作不如自己成立基金会操作项目。
26、企业基金会主要做什么?
在《中国企业基金会发展研究报告2011》中,企业对于设立基金会初衷的表述一般有四类:1)实现社会责任;2)兼顾企业品牌;3)专业化的考虑;4)社会理想。
27、企业基金会的优势在哪里?
企业可以利用其知名度,对公益事业进行推广,同时对公益事业的选择也更具有主动权,在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公益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的员工志愿者、内部筹款等方式。
28、企业基金会与企业CSR之间有何关系?
企业基金会与企业CSR主要关注领域的关系大致有三种情况:1)前者与后者关注的主要领域一致;2)前者是后者关注领域的一部分;3)前者的工作领域与后者CSR无关。
29、国外企业基金会如何支持公益活动?
一般国外企业成立基金会后都用来支持自身的企业公益活动,但都以资助项目为主。例如,让其各地分公司人员(包括员工志愿者及CSR部门)申请资金,或企业基金会直接寻找公益组织作为合作方,支持他们在各社区中开展活动。自己操作项目的企业基金会少之又少;另外,企业家的家族基金会与企业基金会亦有很明显的区分,甚至有企业基金会所支持的公益项目都是“去企业化”,即与企业的业务完全没有关系。
30、NGO与企业“牵手”合作的重要基石是什么?
如果小白在寻找合作方时只关注怎么得到企业的钱,而没有真正想过为什么要获得这些钱,或者企业为什么要资助自己,显然是不行的。而当NGO主动找企业去谈合作,又并非只是“要做一个有意义的事需要捐助,或为企业树立品牌”这个层面,而是要做的事情与企业欲解决的问题正相关,这样,彼此的目标、意愿相近或一致,才能“相亲”成功,换言之,理念、价值观契合,目标相近或具有一致性,是构筑双方携手合作的重要基石。
31、为什么说“违心”的合作不稳固?
放弃自身优势去做弱项反而弄巧成拙,把自己的组织和合作项目都会拖得疲惫不堪,发挥不出自身原本领域的优势,陷入不能自拔的困境,得不偿失,很难再有新的发展。
例如,组织本身不是关注教育的,但由于知道企业有在教育项目上投入的倾向,就也去涉足这个领域;在乡村做执行并非该机构的长项,亦无执行所需的人员和管理经验,但为了争取到项目的资金就硬着头皮上手,这种“违心”的合作,是极其不稳固的。
32、向企业申请项目与向其基金会申请有何不同?
相对而言,与企业合作比基金会合作简单、快捷。企业合作一般在开始的时候,要提交一个简单的项目计划书,在项目执行后,有时企业会根据需要要求提供一些项目资料或者数据,但很少会要求提交正式的项目中期报告、结项报告。企业合作的个人化影响比较大。
基金会的申请表填写很复杂,拨款慢、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并且需要提供中期、结项报告。基金会的合作一般由集体决定,项目官员的影响力有限。
而有些企业基金会与CSR部门其实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因此,具体到项目申请在CSR部门和企业基金会的异同,可能也会因不同的所属关系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