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定于2010年1月15日举行的首届“中国彩虹先生大赛”,胜出者将作为中国大陆同性恋群体的形象代表,参加同年2月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的“世界彩虹先生大赛”。但比赛在开始前一小时被取消。
一般认为,LGBT(Lesbian, Gay, Bisexual, & Transgender/sexual)社群的身份认同运动是不分国界、“同”气连枝的,因为他们高度依赖国际纽带形成所谓的“跨国界倡导网络”(TAN),以期达到共同现身和共同发展的目的。
这种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正如中国的一位LGBT活动家所描述的那样,境外资金就是他们的血液;而其外化到公共视野之中,则表现为一幕幕天下大“同”的画面:西方式的变装秀、行为艺术般的同性婚姻登记,以及命运多舛并最终流产的首届“中国彩虹先生大赛”(Mr Gay China Pageant)。不过在蒂莫西·希尔德布兰特(Timothy Hildebrandt)看来,中国的LGBT运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境外民间团体和资助者的扶持,但两者的关系并非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牢固;在中国开展的国际性LGBT运动,由于其背后的政治经济因素紧密交织、错综复杂,甚至导致了社群内部的分化以及与境外民间团体的割裂。
2007年6月至次年4月间,希尔德布兰特在中国采访了25位积极投身平权运动的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并在2008年3月对将近50个LGBT团体的负责人作了调研。结果显示:几乎每一个LGBT组织都或多或少地通过某种方式接受过来自境外(外国政府、跨国企业或私人基金会)的资金支持;近17%的男同性恋团体表示他们的经济来源中至少有65%出自此类渠道,而女同性恋组织报告的份额甚至更高。希尔德布兰特认为这个比例很可能仍然低于实际水平,因为还有不少经过中央政府及各地方代理机构层层“过滤”的境外资金没有统计在内——假如受助方没有意识到此类财政支持的性质,那么国内外LGBT社群藉由资金渠道建立起来的关系很可能就没有我们预期的那么紧密了。
为了更精确地统计国内外NGO的联系,希尔德布兰特设计了一系列问题来评估两者的互动程度。男同性恋组织普遍反映与境外NGO的接触并不频繁,其中将近三分之一很少或根本不曾与INGO有过互动——在一道多项选择题中,44%的小组选择的是“每年1次”;而几乎所有的女同性恋团体全都表示基本没有或完全没有互动。可资对照的是:参与此项调研的环保类团体只有15%表示“很少”或“从未”与INGO互动;防艾组织的数据则稍高一点,达到19%。
更为深入的访谈进一步揭示了中国LGBT小组对境外NGO的防范意识和不信任感。很多受访者对那些时不时“摆出一副老大哥做派而不像是合作者”的团体表现出明显的厌恶。一位来自北京的NGO负责人在说起某个INGO“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他们指手画脚”时,甚至忍不住激动起来。他强调说,这些境外团体试图控制国内的NGO——“甚至控制政府!”虽然他宁愿“单干”,但也别无选择,只能继续和INGO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和境外团体的资金链不至于断裂。
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阻碍了国内外LGBT组织在联动关系上的加强和巩固呢?希尔德布兰特首先借用了“飞去来器模型”(boomerang model)来解释LGBT“跨国界倡导网络”的运作原理:当NGO的发展被一个封闭而迟钝的政权所阻碍的时候,它们可以和全世界的NGO发展关系,并利用这种关系使境外NGO游说其它国家或国际组织向那个封闭的政权施压,借此实现所谓的“飞去来器”效应。另一方面,希尔德布兰特又归纳了LGBT运动在中国得以勃兴的三方面原因:第一,同性恋去罪化;第二,经济发展为城市LGBT人群提供了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机会;第三,艾滋病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政府急于控制局面,而LGBT团体在此方面可以提供极为重要的公共服务。
在上述背景下,希尔德布兰特认为导致国内外LGBT组织难以实现天下大“同”的关键因素在于:国内的LGBT组织必须保障已经获得的政治机遇和资金支持——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命脉所在。具体而言,“飞去来器”效应实现的前提是本地NGO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而中国政府并非绝对地反应迟缓,LGBT组织并没有遭到彻底的禁绝。实际上——尤其在防艾领域——很多NGO甚至是政府的重要伙伴。并未完全封闭的政治通路使得社会活动家们有理由相信:政府至少正在某些方面满足他们的要求——或许他们还期待将来会释放更多的政治机遇。
于是,政府和NGO之间就出现了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为了确保可持续性和保存既得利益,LGBT活动家们会避免那些可能使这种关系恶化的行为——包括把和某些境外组织(甚至和某些国内NGO)的联系降到最低限度。虽然完全可以预见建立这种联系或许会带来某些利益,但他们并不觉得这样做是必须的,因为预期的利益很可能超出他们所能承受的代价——即对LGBT组织的政治参与构成威胁。事实上,政府正是通过给予这些NGO有限的公开机会,将其安置在“泡影”之中,从而限制乃至隔绝它们与LGBT跨国界网络的联系。
另一方面,INGO以及境外资助方也和国内的LGBT组织一样,不得不迎合中国政府的利益考量,避免直接对抗的行为。由于当局对它们采取严密的监管态度,这些组织在中国从事与艾滋病相关的活动时只能在狭隘的法律框架内“戴着枷锁跳舞”,还要时不时地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大献殷勤。在处理与跨国企业的关系时,任何违背政府利益的行为都可能给商业合作带来风险。与国内的LGBT活动家类似,这些境外组织本质上也或多或少地与政府相勾连,其用武之地也是大大受限。
综合以上两方面因素,所谓的“飞去来器”效应自然很难产生。2007年11月11日,“全球基金会”(Global Fund)在昆明举行的会议上,一位防艾NGO的负责人便试图抛出这枚“飞去来器”。他抱怨说,“真正的草根组织”除了从该基金会获得一些资源以外,并没能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他敦促基金会向北京试压,迫使当局包容真正独立的NGO。基金会主席当即回应道,虽然他对此表示同情,但“全球基金会”是“以国家为主导”的,有赖于与各国政府形成牢固的伙伴关系,因此“不可能强制或迫使政府实施某一行为”。他还特别强调“全球基金会”“必须在现有的国家法律框架内运作,不会从事任何与之相悖的活动”。
正如希尔德布兰特所总结的那样,中国的LGBT运动是在以一种机械的、实用主义的、以经济为导向的方式开展着。那么,其未来又将如何呢?以男同性恋团体为例,希尔德布兰特认为,虽然防艾资金为它们带来了不可低估的政治经济机遇;然而从长远来看,与疾病挂钩的模式至少可能带来三种维度的负面影响:首先,一旦这种疾病被治愈或被有效控制,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就会衰退,此类LGBT组织的存在也就没有必要了——这也是很多NGO面临的两难处境:你干得越好就越可能成为自己的掘墓人;其次,需要与病患深度接触也使得不少LGBT领域内的其它团体望而却步;再次,对艾滋病的过度关注意味着把注意力完全导向“男男性接触者”,其代价便是使之成为“中国男同性恋”的身份标识。当然,最为关键的还是第一点——从此意义上说,男同性恋组织仅仅是作为防艾服务的提供者而存在的,他们的运作必须迎合政权的需要。假如有朝一日国家不再需要这样的服务了呢?或者政府认为不借助这些LGBT活动家也可以提供同样的社会服务呢?
很显然,最理想的状态是既能和国际上的LGBT组织“同”气连枝,又可以在国内获得充分的政治机遇,只有这样才能确保LGBT运动的强大活力。虽然直到今天,这样的完美组合还没有出现,但中国的LGBT活动家们从未停止过寻找的努力。
参考文献:
Timothy Hildebrandt (2012) Development and Division: the effect of transnational linkages and local politics on LGBT activism in Chin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21:77, 845-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