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4-11-25
1355

    

\"\"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jtbl@chinalaw.gov. cn。

 

      请点击阅读完整附件内容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发布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表情
全部评论
0条
最新 最热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