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任务”悄悄复活,“活就业”奄奄一息
事件回放:
2009年5月14日,潍坊市人事局召开全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会上就如何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交流。潍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杨同光向全市人事系统发出启动大学毕业生就业“百日行动”动员令,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给全体干部下了“死任务”:要求全局每个科室(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每名干部为3个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每个科室(单位)必须完成帮助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任务。齐鲁晚报对此事进行报导之后迅速引发了社舆论界对“死任务”的热议。
面对舆论压力,“死任务”的命令下达者杨同光数日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的采访时对“死任务”作出了辩解,笔者总结为以下四方面:一、此“任务”绝非行政命令,也不是以政策或者文件形式传达,只是一次会议讲话,谈不上“死任务”;二、任务不强制,完成不了指标,没有惩罚措施,并且人事局干部无法强迫用人单位录用;三、介绍工作的对象是特困生,有特定标准,故不会有走后门情况。
此后又有多家主流媒体呼吁要多看“死任务”的行政善意,并对该善意谨慎解读,发表了多篇评论为“死任务”粉饰。一时间与众网民不绝于耳的声讨之声发生激烈争鸣。对此,笔者亦觉有一腔肺腑之言,不吐不快。
一、剥去“死任务”的外衣
杨同光局长的一番辩解,可谓给“死任务”披上了官味十足的外衣。先说任务不是任务而是讲话,以遮盖行政性;再大谈非强制性划清与硬性摊派的界限;最后再拿出所谓的特定标准以装饰公信力。上述辩解乍看天衣无缝,实则为破衫褴褛难以遮体。
首先,该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是由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人事局主要负责人和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身为人事局长在此次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必定是要求各参会人员认真执行的,既是工作要求,也是下达的工作任务。很难想象各参会干部会不把局长指示不当回事情,而仅仅理解为说说而已,所以任务的行政性毋庸置疑。
其次,“该任务不执行没有惩罚措施”并不能说明该任务不会被得到认真执行,硬性摊派就不存在。参会的各位人事干部均接受人事局局长的领导,所以不会因没有惩罚措施而不执行领导下达的任务。众所周知,绝大多数的行政命令都不会附加不执行的后果,但均被下级认真的执行贯彻了。
最后,所谓的按照特定标准是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补充的,开会时也并未强调解决工作问题的学生必须是符合该标准的贫困生。且标准有没有?各地的标准统不统一?以及标准自身是否合法?这都是亟待解释的问题。所以拿一个事后添加的模糊标准只能混淆视听,并不能让老百姓信服其中没有猫腻。
综上,“死任务”就是“死任务”,无论如何掩饰,在事实面前都终究会现出原型。其实,本文之所以先要剥去“死任务”的外衣并不是为了指责该局长粉饰太平的辞令,而是为了拨开迷雾,揭露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批判“死任务”所反映的错误思想。
二、“死任务”的社会危害性
(一)“死任务”公然违反国家法律属行政违法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其中明确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为方针,政府的作用是促进就业而不是直接安排就业。该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死任务”的实施必然导致的是劳动者不平等就业,有的人因人事局打了招呼而就业了,更多的人则享受不到这种待遇。该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在人事局的行政摊派下,单位的自主用人权必定被侵犯。由此可见,“死任务”违反了就业促进法。
此外,根据宪法和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必须得到宪法和法律的明文授权,可是纵观我国法律也找不出哪一条赋予了人事局可以作出直接安排工作这一行政行为的权力。故“死任务”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
(二)“死任务”携带多种不良基因,破坏秩序
人事局干部凭什么能够到企业、到社会上去找门路、想办法,又怎么能够找得到?看起来这是依靠“社会资源”,但社会资源的背后又是什么呢?因为你有权,所以你总是有门路、有办法的,但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吗?其背后原因令人深思。
如果“死任务”得以完成,又会带来什么后果呢?门路将有理由要求给些回报,也能因为帮助政府解决困难,从而获得诸如各种面子上的、项目上的、政策上的各种礼遇。这样,权力与门路的结合就通过一次“死任务”更普遍地结合起来,利益的输送将由暗转明变得格外光明正大。这些问题的社会危害性远比3个大学生失业来得严重的多!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将会遭到极大的破坏!
除此之外,由于那些 “死任务”的受益群体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权利寻租,引发众多找不到工作学生的父母找到人事局来要求享受“死任务”待遇,从而造成腐败与不公。
(三)扰乱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行
首先,导致人才市场畸形。解决就业本来是人才中介机构的职能,现在人事局要求每个公务人员解决3个毕业生就业,等于是让公务人员干人才中介的活儿,显然把人才中介边缘化了,把就业市场政治化了,挤压了人才中介机构的生存空间。事实上,就业越困难,越要通过人才中介发挥市场作用。
其次,干扰了企业正常运营。不少公务人员为了完成任务无疑会动用手中的权力给企业施压。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当企业承受不了这样的负担时,轻则一边接受毕业生一边裁掉老员工,重则不排除企业不堪重压而倒闭。这不仅造成了新的就业矛盾,而且不利于企业生存发展。
再次,造成假就业。以前是高校制造毕业生假就业,现在潍坊的公务人员也可能制造假就业,即公务人员和一些用人单位合谋造假,而毕业生并没有真就业,或者说,今天就业了,明天就失业了。公务人员虽然完成了硬指标,但毕业生依然失业,最终受伤害的是毕业生自己。
最后,不利于毕业生成长。毕业生就不了业,从某种角度而言是市场的真实反映,能促使毕业生调整自己的就业观、价值观,学习更多生存技能。如果由公务人员解决就业,毕业生就很容易形成依赖心理,不利于他们成长。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三、“死任务”的思想根源
“死任务”具有如此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彻底认识它,并从根本上杜绝更多“死任务”的出现,我们必须从根源上来探讨为什么会出现“死任务”。笔者认为,其原因并不是人事局偶然的灵光乍现,而是某种错误的思想在作祟、在抬头、在复辟。这种错误的思想便是计划经济时期以行政化手段代替市场化手段管理劳动力市场的思想。
说到这里不禁又令人联想到了那个一切都按计划、就业包分配、劳动力安置实行同酬安排、“人人都有工作”的时代。当年在此项错误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经济建设一再遭受严重挫折,致使劳动就业问题日趋尖锐,国民经济濒临崩溃。惨痛的历史教训证明了劳动行政化的道路走不得,市场调配的重要性必须得到肯定。可这么多年过去之后,随着改革开放新的劳资矛盾逐渐凸显,金融危机下就业形势的不断严峻,有些人认为“看得见的手”似乎应当站出来发挥更大的作用。于是乎,千奇百怪的以行政手段干预劳动力市场的行为层出不穷,“死任务”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诚然,“看得见的手”应当在劳动力市场的运行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应该体现在如何制定公共政策来保障公平就业、发展灵活就业、创造就业机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发挥人才中介作用以及保障劳动力市场自由竞争等宏观的层面中。而绝不该介入微观层面直接作用于安排就业问题上。“死任务”的初衷可能是为了雪中送炭,可悲的是其结果必然导致的是雪上加霜。
如今,劳动力市场的问题根源在于流动性不够,再这么用行政手段去降低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无异于火上焦油,实不可取。希望干预劳动力市场的“死任务”越来越少,真正能促进就业的“活命令”越来越多,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劳动力市场运行环境,救救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