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GO(非政府组织)具有哪些独特优势?还面临哪些困境?新京报联合网,采访了专事NGO问题研究的贾西津副教授。
1、这次救灾NGO表现突出
新京报:在这次抗震救灾当中,你觉得非政府组织的反应速度怎么样?表现如何?
贾西津:这次救灾,非政府组织的反应比以前的历次都要迅速,参与得更广泛、联合行动更多、进入灾区更加细致、更加深入,是前所未有的一个参与,非常突出。
我觉得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本的制度背景上,2000年以来NGO的发展非常迅速,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环境得到改善,比如2004年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促进了很多新型基金会的发展,给NGO带来了资源和新生的力量。还有一个方面,跟赈灾本身的性质有关系,因为地震发生的迅猛、破坏大、超出预期。这种情况下,政府会更多意识到民间参与和NGO动员的重要性以及他们的力量,从环境的开放性而言,政府也比以前要更加友好。
新京报:跟政府机构的力量相比,NGO优势在哪儿?
贾西津:NGO的参与有几方面,第一就是行动的快速性,你看历次的国际救援,比如说日本的阪神地震,台湾9?21赈灾,都是NGO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二个方面就是细,NGO的参与是非常细致的,比如说它会深入到心理救援。在最开始救灾的过程中,它就能够想到儿童、老人、残疾人、有些平常不注意的一些弱势群体,它的视角关注的领域、关注的群体都比政府要更加细致,因为它是多元化的,这种多元化决定它参与非常细。
还有一点是它的专业性,你会看到NGO在调动资源、在参与的时候,是能够显示出自己的组织特性,这样就能够更多地调动社会资源,更加有效率地运用。
还有一点叫做参与性,NGO本身不是一个给予过程,它非常强调进入本土去理解、去关怀、去帮助本土的人们发出声音、帮助本土的人们来救灾,特别是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来恢复他的家园。这种参与,在灾后重建过程中会更突出、更重要。
新京报:政府、企业、民众、NGO,这几方各自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贾西津:从国际界面看,在救灾中,政府的力量主要是整体的、宏观的调动,特别在紧急的时候,比如说有些道路需要封锁、戒严,需要控制疫情,需要整体控制地大规模宏观调动资源,以及政府部门间协调这样一个角色。企业和NGO其实都是一个社会公民的自我组织,只不过一个以利润为导向,一个以公益为导向,但是它的组织性质是一样的,因为都是公民自发的,是一些参与式的组织。所以在救灾的时候,他们在某些程度上角色是一样的,都起到了公民参与救灾的作用。但是,可能有些分工不同,比如NGO有专业的公益领域,而企业除有资源之外,还有一些属于经营的优势,比如食品业、日用物品、通讯业、信息产业,它会有自己的一个产业特性。
2 NGO要有一套程序证明自己可信
新京报: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包括红十字在内的NGO成为募捐的主要力量。最近出现的一些传言,使慈善资金的使用问题备受关注,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贾西津:红会为什么受到大家的关注呢?因为它是一个地位非常特殊的NGO,或者严格说它不是一个纯粹的NGO。红会一方面有国际红会系统,是一个国际体系,但是中国的红会又和其他国家的红会分支不一样,又有很强的政府背景。而在法律形式上,红会又是一个民间组织,所以它跨在国际NGO体系、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三者之间,地位就非常特殊。以前很多救灾的场合,红会甚至是唯一,或者是仅有的一两家有资格去募捐的组织之一。这次虽然红会没有垄断性的募捐地位,但从实际的结果可以看到,红会所汇集的资源是非常集中的。昨天大概已经有300多亿的民间捐款,而红会系统几乎占到五分之一,这是为什么大家如此关注这一组织。
一个好的慈善组织不是跟大家说你应该相信我,而是应该反过来,承认民众对它需要报以不信任的态度,同时它需要有一套程序,有一套机制,来证明给民众。
新京报:目前的NGO组织都存在这个问题。
贾西津:应该说整个中国慈善组织在组织治理、监管体制、运行机制方面都还有很大的欠缺,一方面在统一的法律制度上,还没有一套可操作化的监管体制,有一些原则,比如不可以挪用资金,不可以留过多的管理费等等。但在操作性上,比如说谁来管?假如违反了怎么办?公众怎么知道它违反了?哪个部门管这个事?公众怎么能够了解?怎么能够监督?操作化的程序、细节不够。所以原则有的时候不太好落实,这是整体的NGO都面临的问题。
新京报:政府的监管机构没有介入吗?
贾西津:实际上审计部门对红会的资金是进行审计的。但仅靠政府审计这种单一的途径,还不够。在国外对慈善组织的监督也不是靠单一的一个部门,一定会有多元的监督,这样才可能相互之间构成一个验证、构成一个制约和平衡。比如说有没有民间独立的评估机构?有没有足够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途径、公众问责的途径,还有一些细则,比如公众发票的管理,是不是每一笔资金都有一个票据?国外有些组织做得非常细,很多的东西都给你一个凭证。所以我觉得在一些细节的小的程序上面,甚至一些技术手段的改进,特别是网络,完全可以从技术层面上更多地引进公众监督,再逐渐地发展出独立的社会监督部门,比如独立的社会审计机构,再加上政府的监管,会在很大程度上使得组织的运行更制度化。
3 零成本会对公益组织造成伤害
新京报:一些民间组织为增加捐赠的透明度,引入了会计事务所提前进入审计,李连杰的壹基金请德勤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现在又涉及一个问题,有网友问费用怎么出?
贾西津:你说的涉及到管理费,就是行政运营费,我觉得要澄清一个概念,没有运营成本未必是一件好事。我们知道任何一个行为,哪怕你是慈善行为绝对不可能是零成本的,哪怕贴一个邮票、寄一封信、发钱的过程,都需要成本。就像当年青基会说零成本运行,后来随着它组织的成熟改变了观念,要强调合理的成本。我觉得从零成本到合理成本是NGO走向成熟的一个表现。恰恰相反,如果一个组织完全是零成本运营,我们可以肯定它一定用其他的资金作为成本,用别的地方的成本来弥补,那些不是慈善基金,那它的资金从哪里来?慈善组织一定有一块运营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我想零成本不是好事。
公众应该追求的是什么呢?应该是,我是不是能够知道你有多少成本?这个成本的来源是什么?是不是一个合理的成本?所以公开、真实远远比没有成本重要。
大家千万不要追求零成本,零成本会对公益组织造成伤害,因为如果所有的人追求零成本,公益组织迫不得已一定宣称自己零成本,这里面它必须选择隐藏自己的成本信息,也就是说让它学习造假,它要去想一些你看不到的手段找成本。如果形成隐瞒成本和找其他途径的习惯的话,会对组织整个的运行造成伤害。
4 让人们比较容易获得募集资格
新京报:最近一家网站自发组织网民捐款,捐款者把钱打到他们网站,由网站前方的工作人员购买物资送到灾民手中。据报道,这种民间自发的捐款渠道已达上千个,有民众相信这种渠道,而不是一些官方色彩浓的慈善组织。你怎么看?这种方式合法吗?
贾西津:首先,多元化的捐赠渠道,慈善组织的蓬勃发展,这是正常的现象。你看在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健康发展的慈善部门一定会有数量庞大的慈善组织,这样一个多元的选择才能真正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这一点我们必须要肯定。
但是在中国,现在的捐赠渠道缺乏一个归置,也就是说谁有资格来募捐,募捐以后怎么样进行管理?在英国,对于组织的募捐有非常详细的规定:上门募捐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条件?电话募捐要有什么样的条件?在网上募捐要有什么样的条件?全部是不一样的。每一个募捐资格都会有详细的审定。任何一个组织如果要以慈善组织的名义募捐必须有一个审批。如果是用我个人的名义,谁愿意跟我一起行动,这个时候不用审批。
在一个慈善组织发达的社会里头,公众肯定会选择,一个组织是有严格的管理归置的,是有慈善资格的,另一个只是一个人站在那儿,说会去抗灾,那么你会把钱给谁呢?人们一定会选择他信任的捐赠渠道和他习惯的捐赠途径,而不会随便给马路上宣称抗灾的一个人。
在中国正因为我们现在没有这样的环境,所以大家能够信任的恰恰是我们熟悉的朋友圈、我常常上的网站、我一起聊天的那些网友,可是这一切熟悉的群体又无法获得一个合法的募捐资格,所以在这个时候,这只能是比较无奈的选择,确实没有法律的依据。要改变这种状况,应该是尽快地建立慈善归置的途径,让人们相对比较容易、能够获得合法的募集资格,同时当它获得募捐资格的时候,需要符合一系列的监管规定,比如有些民政部门的监管,或者审计,或者它有年度报告、有独立的财务审计等等。我们要建立这个制度。
5 让NGO作为一个主体参与救灾
新京报:整体来看,这次救灾,NGO组织与政府的协调有没有困难的情况?怎么跟政府机构配合?
贾西津:这次尽管NGO的参与很广泛,但是在部门内部的协调以及NGO和政府的合作之间还是比较弱的,特别是NGO和政府的合作机制,因为平常政府对NGO的认知很少,而NGO能够介入到政府的项目工作中的机会也很少。平常就呈现一种隔离存在的景象,协调机制是很难一瞬间建立起来的。
问题既源于NGO内部,也源于现在的政策和政府的管理模式。NGO内部行动很散,很多组织到达一个地方,本身缺少一个部门的声音、部门的代言。比如在国际上非常重要的一种结构叫做代言组织或者网络结构。就是说NGO自己很有体系,尽管有成千上万的组织,但当他们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要决策的时候,可以由一个机制协调起来,有一些代表NGO的声音,这样才能形成一个部门,才有可能更好地跟政府对话。
另一方面,政府现在在所有的预案和行动之中很少考虑到NGO的参与,考虑到的时候也更多是从人力的需求、资源的需求,而不是真正全面的组织的参与来考虑的。所以政府在它的行动中,可能只是在缺人手的时候,说你能不能给我100人?钱不够了,你们那是不是有1亿资金给我划过来?这种简单性的工作,很难调动NGO的参与。公民是希望在救灾过程中贡献自己的能力、发挥自己的所长参与进来。所以政府需要有一个开放的心态,让NGO作为一个主体参与进来,这样才可能达成真正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