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维能否带来新发展
来源:《中国发展简报》2008冬季刊 NO.40
作者:刘海英
200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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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27日,为期三天的“珠三角劳工NGO服务经验交流会”在深圳一家酒店里开始了。首先进行的是每个机构三分钟的自我介绍,这道程序本是NGO会议的惯例,但对劳工NGO的会议来说,分量显得更重一些。因为在其他领域NGO的会上,交流太频繁之后,大家常有“怎么总是这几个人”的感慨,而劳工组织之间,一直以来彼此交流较少,更不要说到场的大部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工NGO。

 

 

        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的负责人张治儒说:“我发现到场的真正的劳工NGO不到1/3,其他的都是一些关注劳工问题的机构及个人,是因为主办方没有联系到其他组织,还是这些组织对这样的活动不‘敢’兴趣?我们的同行似乎还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有的甚至刻意保持一定距离,不愿意和同行相处、接触,自己关起门来工作。”

 

 

        但是,尽管参会者成分有些芜杂,背景不一,客观上反倒使这次交流会有了多元的声音和碰撞。

 

 

 

 

 

“多面”的劳工NGO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开始出现劳工NGO。劳工NGO以珠三角和北京居多,而自发型组织主要分布在珠三角1

 

 

        宏观的背景是,改革之后出现“打工潮”,90年代初、中期跨省流动达到高峰。1992年广东跨省的流动人口从上年的370万跃升到700万,到1994年已经突破千万大关。

 

 

        但同样是制造业大省、流动人口众多的江苏、浙江并未出现珠三角这样多的劳工组织。研究人员刘林平和张春泥做过一项关于珠江三角洲与长三角农民工工资决定模型的研究,从中可以找到一点端倪。他们的研究表明,外资企业中,珠三角以港台中小企业为主,而长三角以欧美、日韩、港台大企业为主。长三角国有企业比珠三角多,而且中小企业的起源也不一样。珠三角主要是依附港台企业发展起来的,而长三角主要是发端于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本来就是社区企业,对工人的苛刻会影响到社区人际关系。而国有企业有处理劳资关系的传统,欧美等地的大企业可能会把所在国的管理传统带入投资国,所以相对会给工人比较好的待遇。

 

 

       还有人认为,除了珠三角劳资关系紧张 ,毗邻香港也是个重要因素,事实上这里一些组织与海外劳工组织有着或明或暗的联系。

 

 

       这次会议代表中,有在劳工维权领域比较有影响的1998年创立的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小小鸟打工热线,也有处在不停变换名字、找不到定位和空间的新生NGO。更有一些公民代理的人士,信手写出两位,就可看出他们多是个性鲜明、经历曲折、不容易屈服的人。来自珠海的乐祥国,本是河南人,从1997年起做公民代理,至今代理1000多件,算是这个行业里的佼佼者。出色的口才,激情四溢,即使在饭桌上,说得兴起,也能随口给在座的人朗诵自己创作的诗歌。会议期间,就有企业、NGO当场邀请他去做励志演讲。在做公民代理同时,他也做实业投资。

 

 

        倔强的谢六生来自江西,高考落榜后南下打工,1997年因为与自己打工的厂子发生劳动争议,最初的想法只想要回自己的工资,结果却是让他的人生道路发生转折。仲裁不成,又去请律师,等来的一审判决和仲裁委的判决一样。他不服气,一边提起上诉,一边向有关部门投诉劳动局、仲裁委、法官和律师……经过媒体报道,他的官司峰回路转,获得了满意的赔偿。

 

 

        最近几年广东的劳动仲裁统计数额占全国1/15,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占全国1/4。2005年《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

 

 

        高成本的维权费用,也为劳工组织和公民代理的存在留下了空间。当然,维权型组织的发展一方面与农民工对维权服务有较大的需求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境外资助组织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有关。据悉,在珠三角的劳工组织大概有50多家,而浮出水面的维权人士有200多人。另一说法是,在当地以收费为主的维权者多达数千人。

 

 

        会上,也有企业家不请自到,律师、研究者在这三天里络绎不绝。还有一直关注这个领域而沉默多时,而在这个会上开始浮出水面的人士,神秘的状态、踊跃的表达令人猜测:“哪来的?”

 

 

 

 

 

 “以政府的名义”

 

 

        劳工NGO除了要时常面对不明的暴力袭击,由于“非法生存”导致的来自政府的压力也是他们转入“半地下状态”的重要原因。如何化解来自政府的猜疑和挤压,是这次交流会的最重要内容之一。难得的是,会议对讨论的前提有了一致的默契:在现行的体制和法律框架内,探索解决的策略和方法。

 

 

        张治儒多次在企业里组织工会失败,在2004年3月干脆脱离企业,筹备深圳市外来工协会,但协会终究没批下来,只能注册了一家“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在2006年,他两次发起《取消劳动仲裁处理费,减轻外来工维权成本》的万人签名活动,机构差一点遭受灭顶之灾。一连串的挫折后,张治儒开始改变工作方式,这使他赢得了更多的合法性空间和政府资源。

 

 

        他说,“早期开展工作,和相关部门没有任何联系,更谈不上沟通。我们的工作处于地下的状态。政府部门也不知道我们具体在做什么。2006年以后,我们多次跟深圳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他们当中一些人接受了我的观点,也开始有了一些合作。从之前的打压到接受,这是一个很好的转变。”

 

 

        2008年1月,春风服务部第一次举办珠三角NGO的研讨会,深圳市总工会承担了会议一半的开支,类似的会议在珠三角地区还不多见。这让张意识到,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和劳工组织在做着同样的工作,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工作放在阳光下?一来可能会获得一些资源和支持,另一方面,不会令政府因为不了解而紧张乃至采取一些行动。

 

 

        他的经验与在场的很多组织产生共鸣。这些组织或者以政府的话语维权,或者和工会或司法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以政府的名义维权。

 

 

        国内首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中心“阳光下之家”创办人王金云是深圳十大杰出青年。他体会到,政府的某种认可也是一种支持。他的网站叫中华失足者帮教热线。对这个名字,他说:“我们从事公益工作也很久了,谁喜欢被帮教?但帮教是个合法化的语言,我们这个网站需要用这个语言来保护自己。”

 

 

        2004年,北京小小鸟人民调解委员会诞生。这个委员会,以政府名义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借用政府的权威,提升了他们的工作效率。据小小鸟热线北京办公室的刘明说,来办公室寻求帮助的工人,经过小小鸟的电话调解,有时候工人还没回到厂,问题就解决了。何以如此高效?该机构的创办人魏伟说,政府给小小鸟贴了一个政府标签,所以我可以对着雇主吼:“我是北京市调解委员会的”。但小小鸟对待这个政治资源也是尽力维护:“每个月给政府递工作报告,发送给他,传真给他,所以他们非常了解我们,他们也定期到我们办公室了解我们的工作。”

 

 

        论及与政府合作,黄任峰无疑是幸运的。他是个下肢残疾的打工者,在东莞开了一家励志工作室。他说:“我最大的荣誉是作为东莞的形象大使到中央电视台领奖。”

 

 

         但会上他非常坦率地说:“我走到困惑的阶段了。”在得到政府更多荣誉和支持的同时,他的工作室被人看成打工族的俱乐部,让有关部门不安,这也让他失去了一些政府的更大程度的认可。他的生存能力比别人弱很多,如果失去了政府的支持,他觉得生存起来更难。

 

 

        三天里,参会者从各自职业背景或实践经验探讨在现有法律和制度框架下,开展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一位律师从专业角度提到,劳动争议中有一个群体性的纠纷案件,律师管理上也有一个规定,即涉及到30个人以上的案件需要上报。大家应该理解政府对社会稳定的重视。如果确实不适合代理,能不能往工会的相关部门、团委、妇联、义工联等部门转移?很多机构都有类似这样的功能,我们能不能与他们建立一种适当的联系?

 

 

        会议对公民代理是否合法、是否要收费的问题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不可否认,代理费用是很多劳工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会上有人建议,在工作内容上,除了公民代理,能不能考虑进入咨询、教育这一类功能的机构,拓展资金来源而规避代理费用的争议?

 

 

        挂靠社团也是一个方法。民事诉讼法里面有一个规定,除了律师和当事人进行申诉,社会团体也可以进行申诉。一些比较大的社会团体的一些会员有法律援助的需求,但有些律师不愿意做这样的工作,从事代理的人可以挂靠社团,做法律援助的工作。

 

 

 

 

 

劳工组织的媒体攻略

 

 

        很多机构或个人在为劳工服务经历中,绝处逢生或者柳暗花明,几乎总有媒体的功劳。所以,如何培育媒体资源、制定机构的媒体策略,也是交流的一个重点内容。

 

 

        乐国祥曾经到江苏省苏州市处理一个医疗事故案件,他自己对这类案件也没有把握,但当事人借路费找到他,令他不得不去。在苏州住的三天里,他对服务对象说:“你把苏州所有的报纸都给我买一份。”随后他给各大新闻热线打电话,说有一个自学法律的人不远千里跑到苏州给一个女孩子打官司,很多媒体感兴趣赶来了,他说:“那感觉可以用狐假虎威来形容。”对他来说,懂得用媒体,善于用媒体是一个维权的技巧。

 

 

        王金云的媒体策略却引起了在场的不同声音。

 

 

        王的中心对服务对象是免费的,机构运转经费来自他的企业的部分利润。但他要求服务对象要有感恩之心:“我把你的问题解决,钱要回来还不行,所有的服务对象同时也是我们志愿者,你想参加也好,不想参加也好,这是一个责任、义务,以自己的方式讲给别人,无论你有怎么样不良的过去,你勇敢地面对就是一种对社会的回报。”

 

 

        他的每一个服务对象都要与他签一个肖像使用权服务协议,用特殊的个案形式通过媒体来进行放大,以服务对象自己的故事来教育更多的人。

 

 

         但明显的,这样的做法和NGO惯常的理念和方法有些冲突。发言完毕,一连三个人对他提出质疑。

 

 

        来自香港、在东莞做劳工服务的谭翠莲女士问:“如果有一些个案,是女孩子受到性侵犯了,你让不让女孩子接受媒体的访问?”

 

 

        参会的一个年轻女孩说,让服务对象接受媒体的采访,实际上很多人心里是不愿意的,但是由于你帮助了他,他不好拒绝,你强调的是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政府的认可,但媒体是双刃剑,这样造成的二次伤害很严重。

 

 

        深圳大学的王运祥教授也提出质疑:“这个责任不是他本人一个人承担的,他爸爸妈妈、亲戚家属都受连累。如果他有成年的儿子找对象,谁家的女儿愿意嫁给这样的人家?其实对他的伤害也是很严重,而造成这个伤害,是你没有将心比心。”

 

 

        王金云赶快做了补充:“像这种个案的情况下,我们采取几种方式,一个是用化名图像进行处理,把声音进行改变,方式很多,不是单一的一种方式。 ”

 

 

        小小鸟是这次会议的主办方,会议一开场,机构负责人魏伟声称将贡献该机构的两大“法宝”,除了前面提及的政府合作,还有一个得意之笔就是媒体攻略。魏伟说,NGO要擅长造“点”。他所谓的点,其实就是“新闻眼”。 他们曾经在报纸的免费留言板宣传自己,参加电视节目,到后来琢磨社会政策和公众需求,搞过清理小广告、打工者义务植树等等活动。在几天的会议中,他见空插针传播经验,即使就在笔者转身离开一会儿,他立刻现身说法:“为什么我们邀请她参加这个会,就是想借此机会让她来认识我们各位,发展简报有可能介绍我们每一个机构,这也是一个宣传的方法。”

 

 

 

 

 

在服务中组织工友

 

 

        律师管铁流2005年从事律师工作,现在是春风服务部的法律顾问。他说:“这两天我们的探讨,或者类似的探讨会议上,对于这些底层的打工者,我们帮他维权,我们拯救他,我们作为精英去帮助他,始终是以一种不平等的视角,但是有没有一种更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些人自我组织,让他们真正的自救?”

 

 

        在最后一天讨论的时候,谈到了政府合作、媒体沟通、志愿者管理。一位参会者提问:为什么没有一个针对我们的服务者的议题?

 

 

         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曾飞洋与大家分享了从服务中团结和组织工人的经验,而不是简单罗列项目产出和机构的事迹,令人耳目一新。他说: “工人是社会进步的一支重要的力量,而工人的基本力量就是团结,或者说有组织,但是怎么样达成这样一个团结呢?在实践中,不能简单地用以前的理论,实际上我们可以摸索一些基本的工具方法,一些模式。”

 

 

         他的机构关注工伤者的权益,针对这个群体,他们即以工人工伤之后为契机,用一些社会工作的方法或者一些模式去做个案的介入工作。针对伤者心理、家庭的需求,还有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一些需求做介入。

 

 

        他们经常是一步步的,把单个人之间的支持做起来。比如一个工友要申请工伤认定,可能他不知道怎么申请,或者他自己不敢去,其他受伤的工友们陪他一起去,两个、三个人,或者一起去,这个支持是切切实实的支持,一种互助慢慢建立起来了,以很小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支持建立工人之间基本的联系。

 

 

        曾飞洋说,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看,先从一个村、一个医院开始形成组织网络,在此基础上一个大的网络就比较容易形成。

 

 

       曾的机构曾经做过4年的社区工人文化中心项目。平时工友们到中心来不断学习交流、建立关系,在这个基础之上,走出中心去参与社会中的工作。比如说参与社区的志愿者活动,参与社区的建设,他强调工人的参与不仅是作为一个学习者,还是一个行动者。

 

 

        自发与自觉、自助与互助、公益与经营、公民代理与组织维权,这些交叉的内容和特点,都搅在了一个“劳工NGO”的名字下面。也许,正是这个含混不清的状态下出现的五味杂陈的策略和实践,对如何应对复杂的劳工问题的未来路径提供了探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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