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发言回顾|投融资助力中国-中亚南亚能源转型合作需求分析
作者:GHub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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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推动能源结构的低碳转型已成为全球共识。作为全球最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地区之一,中亚和南亚在推进清洁能源转型过程中面临资金、技术、人力、基础设施不足等挑战,亟需国际合作与支持。

2024年10月25日,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简称“绿研”)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简称“中亚学院”)联合举办了主题为“投融资助力中国-中亚南亚能源转型合作需求分析——以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为例”网络研讨会。本次会议汇集了来自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简称“CASA三国”)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智库、民间社会组织、行业和企业等各个领域的专家,共同探讨了CASA三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现状与挑战、能源合作需求以及扩大中国对该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的近远期举措,以加速该地区清洁能源发展和减排目标的实现。来自亚洲各国的社会组织、智库、高校、国际组织的近40位代表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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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总结撷取了发言与讨论环节的精华,与各位共享。

开场致辞

黄京菁,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第一副院长


愈演愈烈的气候变化给全球带来了深远影响,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与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s),各国应积极加速能源转型,通过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根据CAREC能源战略2030,CAREC地区致力于建立一个更加智能化、高效、绿色、可持续且可靠的能源系统。

目前,所有11个CAREC成员国已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NDCs),其中,哈萨克斯坦在其NDCs中设定了到2030年之前温室气体排放减少25%,巴基斯坦设定了到2030年前温室气体减排50%的目标,但实现这些目标离不开国际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其中35%的减排目标的落实需要约1000亿美元的国际资助支持。

CASA国家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但受政策、成本及资金等因素影响,这些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开发。面对该地区能源转型的现实挑战,需要动员更多投融资和国际合作。中国作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主要推动者,过去几年在CASA地区的投资显著推动了当地清洁能源的发展,推动中国与中亚南亚地区在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资金层面的合作,有助于共同推动区域能源转型进程。

专题讨论一

中国和中亚南亚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Hans HOLZHACKER,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首席经济学家


依托费尔干纳谷调研项目,Hans博士强调了跨区域电网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并提出要加强跨境合作,以充分利用中亚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费尔干纳谷横跨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部分地区,这一针对当地家庭能源使用情况的调研显示,中亚地区的居民已经意识到化石能源对环境和健康的负面影响,并有转向清洁能源的意愿。

目前,中国与中亚乃至中亚各国之间缺乏电力贸易往来。Hans博士强调,推动跨境电力一体化有助于通过规模经济效益提高能源供应,同时建立起区域协调机制以平衡参与国不同时段和不同季节的电力需求,尤其是上游和下游国家之间的电力调配,从而增强区域能源安全。此外,一体化可以帮助区域内整合更多的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推动低碳转型并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然而,跨境电力一体化面临多重挑战。首先,在经济和监管层面,不同市场参与者间成本和收益的分配难以平衡。其次,为降低大规模区域性断电的风险,可能需要隔离部分电网,增加了区域电网的技术难度。此外,精准预测跨境电力需求和供给,避免突发性功率激增也是一大难题。最后,欧亚经济联盟(EAEU)和独联体(CIS)的协调困难,可能阻碍跨境电力贸易。

Timur SHALABAYEV,哈萨克斯坦绿色可再生能源协会执行主任


Timur Shalabayev介绍了哈萨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战略目标、支持政策及面临的挑战。截至2024年上半年,该国共有148个可再生能源发电站,总装机容量约2.9 GW,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发电总量的6.47%,提前达成了2025年的发展目标(占比6%)。到2032年,该国计划在现有基础上新增12.7 GW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电站,其中包括中国企业投资的项目。此外,哈萨克斯坦还设定了更长远的目标,即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15%,2050年达到50%,2060年达到80%。

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和市场支持措施,包括20年期购电协议、电价竞拍机制、单一买家市场、电力市场平衡机制、免除电力输配费用、税收与投资优惠、以及电价指数化调整机制等。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电价竞拍机制,2018年至2023年间,来自13个国家的260家公司参与了竞拍,有效促进了哈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下降,太阳能和风能的竞拍价格分别降至2.78美分/KWh与1.5美分/KWh。

展望未来,Timur认为哈萨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具有较大潜力:首先,企业正在积极引入可再生能源以降低其碳足迹。第二,推广小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助于提升电网稳定性并降低传输过程的能源损耗。然而,其可再生能源发展也面临若干挑战,如缺乏完善的监管框架和对电力系统电力平衡的要求、居民安装户用光伏成本较高且普及度低。

Ahad NAZIR,巴基斯坦可持续发展政策研究所副研究员


巴基斯坦的目前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占比仅有7%。在战略目标方面,巴基斯坦设定了到203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的目标,但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包括能源基础设施薄弱、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对电网与储能设施的投资不足、缺乏本土产业链等。

基于南部丰富的风光资源,巴基斯坦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潜力巨大。未来,海外投资者的重点应从发电端转向电网基础设施和储能解决方案,在提高电网输配效率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内可再生能源资源。此外,中巴经济走廊为产能合作提供了机遇,未来应通过多方合作在巴基斯坦本土建立可持续产业链。最后,巴基斯坦期待通过“一带一路”倡议,获得更多可再生能源技术转移和融资支持,以推动区域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发展。

Roman VAKULCHUK,中亚发展研究所(CADI)共同创始人、哈萨克斯坦代表处主任


Roman介绍了中亚地区转型矿产在地区及全球清洁能源转型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未来发展潜力。中亚地区转型矿产资源多样,其中包括锰、铬、铅、锌、镍等,为全球清洁能源转型产业链提供“一站式”服务。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在采矿基础设施和技术上相对领先,与中国、俄罗斯、欧盟、美国等国签署了合作倡议,共同推动矿产的开采和利用。然而,目前该地区对转型矿产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勘探和开采环节,在加工、循环利用以及提升供应链附加值等方面参与不足。

中亚地区转型矿产供应链的综合发展面临多个挑战。首先,缺乏完善的治理框架和行业政策,导致矿产资源利用不充分且产业发展停滞在低附加值阶段。其次,区域内基础设施老旧、技术较为落后,限制了高附加值的矿产加工和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此外,环境问题也加剧了矿产供应链的脆弱性,比如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导致生产中断,增加矿产供应链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最后,该地区在清洁能源生产和关键矿产加工领域的人才储备和技术技能储备方面都存在较大缺口,急需外部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支持。

未来中亚各国与中国应促进开采以外的合作,可以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技术转移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推动从原材料开采向加工和循环利用延伸,提升中亚地区的供应链附加值。二是引入国际和投资国的更高标准,共享治理经验,建立完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治理框架。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培育本地清洁能源和转型矿产加工人才。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中亚可以深化与中国等国在转型矿产供应链和清洁能源技术方面的合作,以提升其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

Muhammad Basit GHAURI, Renewables First 特别倡议与中国项目主管


过去十年,中国通过CPEC在巴基斯坦投资的能源项目主要集中在煤电项目。2021年,中国宣布支持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能源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此后中国在巴基斯坦的新建煤电投资也相应停止,为两国的可再生能源投融资合作创造了更好的政策环境。过去三年,尽管中国对巴基斯坦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没有新增,但分布式能源领域的装备进口增长迅速。仅2024财年,巴基斯坦从中国进口了约 17 GW的太阳能光伏设备(根据中国出口和巴基斯坦进口数据[1])。

巴基斯坦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仍面临较大挑战。首先,高电价、投资能见度低(如投资活动缺乏透明度、市场的不确定性较高以及项目表现及回报难以预测等)和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如债务压力导致的高融资成本)对巴基斯坦的能源转型构成障碍。此外,私营部门参与和企业对企业(B2B)合作较少,缺乏创新融资工具,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推广。其次,在过去几年,由于设备维护不及时,进口限制,使得部分风能项目出现停运。最后,中国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上,对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和制造业投资不足,这限制了能源转型的全面推进。

展望未来,Ghauri建议“一带一路”倡议应侧重吸引私营部门的参与,成为政府间合作的补充。双方可以先在小规模的试点项目中引入私营资本,以推动投资本地化并激发巴基斯坦的市场活力。此外,中巴应加强在供应链和制造业领域的合作,为巴基斯坦的风能和太阳能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同时,通过制定更具吸引力的支持政策与引入更符合巴基斯坦情况的创新融资工具,吸引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实现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规模化和融合发展。

杨富强,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高级顾问


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目前约占全国总能源消费的18%,并计划到2030年增至23%-25%,2060年达到80%。中国通过促进区域协同增效加快绿色和包容的能源转型。通过超高压输电网络,中国将西南部的清洁能源输送至沿海地区,同时将用电密集型产业西移,既满足了高耗能产业的电力需求,也促进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和就业发展。

中国这一实践对中亚而言具有示范作用。中国与中亚、巴基斯坦等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合作上具备巨大潜力,未来,中国应加强与中亚和巴基斯坦电力和电网企业的合作,逐步构建高效的电力传输系统。同时,深化在转型矿产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中亚地区支持全球和区域清洁能源发展的资源潜力,实现互利共赢。此外,还可以通过可再生能源合作推动各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问答环节

中国与中亚南亚地区能源转型合作存在哪些近期行动机遇?

与会专家认为,在短期内,中国与CASA地区在能源转型合作方面存在多个行动机会。各位专家一致强调技术转移的重要性,尤其是储能技术以及利用中亚地区转型矿产开发先进设备所需的下游技术和技能领域。针对电网发展,专家们建议中国分享在可再生能源并网、电池储能系统集成技术及灵活负荷建设方面的经验。此外,跨境电力贸易、不同国家间在转型矿产、跨境电力互联互通以及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等领域的监管要求的协调[GH8] [MOU9] 、改善投资环境与金融系统也是重点合作领域。专家们还强调了培养清洁能源领域专业人才的必要性,建议通过联合培养项目培养能源工程师以及管理储能系统、太阳能和风能项目的专业人才,从而确保当地能源项目的可持续性和高效运转,共同促进区域绿色转型。

专题讨论二

通过中国-CASA合作推动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

引导发言

江梓君,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项目专员


基于绿研与西安交大团队课题组的初步研究,江梓君介绍了中国在CASA三国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现状,以及不同的发展趋势,为圆桌讨论奠定基础。根据公开可得信息,在中巴经济走廊(CPEC)框架下,巴基斯坦可再生能源早期实现了快速增长,现已趋缓。乌兹别克斯坦在2024年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显著提升,主要由大型国企推动,项目规模从200 MW到2 GW不等[GH10] 。哈萨克斯坦自2019年起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底,中企在哈参建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量已超过1000MW。绿研团队根据公开信息和AidData数据库进行初步统计显示,过去十年,中国企业以股权投资形式在CASA三国参与在建及投入运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达35个,装机总容量超过6 GW。其中,国有企业在项目装机容量和投资项目数量上占据主要份额,占比都超过了50%。

在融资方面,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可再生能源融资项目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中国商业银行和亚投行等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始逐渐参与。国际金融机构,如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以及多边气候基金如绿色气候基金,则通过中国金融机构组织的银团贷款参与由中国金融机构主导的项目。在融资模式上,项目融资仍为主要模式,但鉴于复杂的国别环境及不确定风险,中国的贷款银行倾向于结合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的担保特点,注重海外项目公司国内母公司的担保。此外,境外注册的企业也会通过发行熊猫债,为海外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以降低成本和汇率风险。例如,中电国际在2023年发行了8亿元人民币的熊猫债,用于支持哈萨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Yasir ARRFAT,巴基斯坦政府中巴经济走廊秘书处能源专家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旗舰项目,中巴经济走廊(CPEC)显著改善了巴基斯坦能源短缺问题,为巴经济增长和工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在CPEC框架下,双方签署了一项17GW的能源投资备忘录,投资总额达330亿美元,计划在2030年前完成。截至目前,已完成9GW的装机容量,投资额达180亿美元,燃煤电厂占主导地位,共6.6 GW,水电项目装机容量约1.6GW,风光发电项目共计0.7 GW。

中巴已就在CPEC框架下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达成共识。为了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稳定性,确保能源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双方计划共同推动抽水蓄能项目,提高电网系统运行效率 ,并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并网。

程琳,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主任、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秘书处北京办公室负责人


程主任介绍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在中亚、非洲和东盟等一带一路重点地区的发展现状及展望。GIP已在上述地区设立了区域办公室,旨在加强与当地金融部门的合作,促进地区绿色投融资发展。根据中亚区域办公室的分析,为实现全球净零目标,中亚国家从2020年到2050年需新增1.5万亿美元[CY15] [MOU16] [GH17] 投资以达成碳中和。从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投资需求来看,中亚五国在未来30年的投资需求高达7160亿美元,而其GDP总量仅为3280亿美元,所需投资几乎是其GDP的两倍。目前,中亚能源投资主要依赖于债务融资工具,资金来源包括本国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以及国际金融机构和来自发达国家的资金,包括EBRD、世界银行、ADB和日本政府。

当前可再生能源投融资面临的挑战包括私营部门参与度低、风险控制手段与能力不足等。要实现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需要政策制定者、金融监管者、金融机构、项目投资者和研究机构的协同努力。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提供激励政策和补贴初期资本支出等方式,引导私营部门参与绿色投资。金融机构应提高自身识别和支持客户绿色投资需求的能力。投资者需要学习如何获取资源和信息,并优化项目准备和风险管理流程,使其符合绿色标准,从而获得补贴或激励。研究人员应帮助推动、开发和提供相关能力建设和资源支持。

陈臻,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中国企业在中亚和南亚地区的能源项目中,已经通过直接投资和工程总承包等模式取得了显著成就。海外独立发电商(IPPs)正逐步转型,向源网荷储一体化或区域能源站、能源中心的形式发展。同时,由中国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主导的银团贷款等融资模式也日趋成熟。

项目实施遇到的主要挑战包括:政策法律的不确定性、经济融资模式的单一性、电网消纳能力不足以及地缘政治风险。具体来说,在政策方面,可再生能源在中亚和南亚国家仍是“新兴事物”,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可能还不够完善,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了投资风险。在融资模式方面,传统担保贷款模式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新能源项目的外汇支付和政府支付能力也存在风险。针对此现象,建议一方面推广人民币结算,另一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多边金融机构、外资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参与,降低项目风险。在电网方面,尽管装机容量增长,但当地电网的消纳能力不足,难以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快速推广,建议投资者推行源网荷储一体化以及微网,以促进就地消纳并保障投资回报。最后,在地缘政治方面,中国企业需关注地缘政治因素带来的安全问题,并重视本地化要求以及与当地社区的合作,以减少“邻避效应”,即因项目开发对环境、健康或社会的潜在影响而引发的当地居民反对情绪。

徐鸿昌,兴储世纪副董事


兴储世纪在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真纳光伏产业园投资建设的900MW地面光伏电站是中巴经济走廊的重点项目。该项目一期300MW 已于2016年7月全面并网发电,总投资5亿美元,年产5亿度清洁电力,每年减少碳排放48万吨,并有效缓解了当地电力短缺问题。此外,项目还带动了当地就业,并培养了200多名当地的光伏技术人才,为巴基斯坦政府贡献了1亿美元税收。该项目采用了30%自投、70%项目贷款的融资模式,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由中信保提供海外投资保险,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牵头,联合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提供银团贷款,并由第三方进行担保。同时,项目公司通过股权质押和资产抵押等形式来保障融资。

兴储世纪在巴基斯坦的光伏项目面临多项挑战,包括土地征收成本高昂和手续复杂、电力接入审批耗时、电力公司支付能力不足、外汇短缺和买方担保要求等挑战,这些都增加了项目推进和运营的难度。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整合,CASA各国应根据自身国情和气候目标,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转而充分利用本土的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资源。在政策和监管框架方面,应实施激励政策,推动电网互联和跨境能源互通,并鼓励私营部门的参与。同时,通过共同投资基础设施、联合项目、技术共享和区域能源网络扩展,加强中国与中亚和南亚国家的合作。

李丹,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执行秘书长


由于电力和能源短缺,发展中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很大,但长期合作需基于这些国家市场的内生需求。当前中国企业通常专注于具体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难以影响当地政策制定或市场机制的改善,这部分目前还需要政府间合作来协调。然而,现有的政府间合作平台对大规模的公共资金和国有资本项目更具影响力,对吸引和撬动私营部门的效果有限。

为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撬动私人资本成为合作关键。这需要构建一个综合平台,将政策导向型的资源连接到有意愿在发展中国家市场开展业务的中小企业和具备规模的民营企业,以激发市场活力。行业协会在其中可以扮演桥梁角色,通过协调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为企业之间的合作搭建平台,同时帮助设计可行的商业模式,从而提升合作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盈利能力。

吕彤,亚洲开发银行能源专家


2022年,亚洲开发银行开展了一项前瞻性研究项目,提出了“中亚清洁能源走廊”构想。该计划旨在利用中亚地区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结合中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优势,借鉴中国西北地区新能源开发经验,推动中亚的低碳转型和能源转型。中亚各国已有低碳转型的愿景和实施步骤,风光资源丰富且电网具备一定的电力承载力,通过连接中国和欧盟两大负荷区,实现能源的双向输送,这也是推进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关键一步。

这项构想不仅有助于中亚减少对油气的依赖,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还具有广泛的地理延展性,能够惠及邻近国家乃至欧盟,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中国作为全球清洁能源产业的积极倡导者,可以积极推动与中亚的电力基础设施合作。私营部门可以从负荷侧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入手,注重在能源技术合作中的技术经济性和投资回报率,助力中亚的清洁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发言

唐丁丁,亚洲开发银行合规委员会前主席,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贸易与投资专委会荣誉主任委员、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战略指导委员会资深专家


本次会议讨论了中亚和南亚地区的能源转型,提出了五个关键要点。第一,政策是加速区域能源转型的基础,尤其是在依赖化石能源的国家,政策支持是其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第二,技术解决方案至关重要,不同地区的成功案例和最佳实践可以为中亚和南亚提供借鉴。第三,动员资金是发展中国家能源转型的重大挑战,需要调动政府和私营部门的资源,支持“一带一路”国家获得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同时,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需关注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风险,在项目中预防和减少对栖息地和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与自然保护的平衡。第四,能力建设必不可少,包括人力、机构、政策和财金能力,以确保各国能够落实能源转型的承诺。第五,CASA国家可以借鉴亚投行助力埃及发行熊猫债券支持其国内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实践,探索包括区域性碳市场和特别债券在内的多元化融资方式,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郭虹宇,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副主任


绿研副主任郭虹宇表示,中国与CASA三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已展现出积极成效,且未来合作前景广阔,但要实现CASA的低碳转型目标,仍需克服一系列结构性障碍。中国可以凭借其在产业链、技术和资金领域的优势,为该地区的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支持。未来的合作应聚焦政策协调、技术转移、跨境电网互联、储能及灵活性改造、产供链合作、金融创新和能力建设,以构建稳定、可持续的能源系统,助力CASA三国的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

绿研团队将与伙伴机构持续开展中国-CASA可再生能源投融资议题的研究和交流活动,敬请关注。欢迎各位同仁与我们共同参与中亚、南亚地区清洁能源转型的研究、交流与对话,共同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通过climate@ghub.org 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

[1] Renewable First. The Great Solar Rush in Pakistan. https://uploads.renewablesfirst.org/The_Great_Solar_Rush_in_Pakistan_38157451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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