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徐家良教授以“平台慈善治理:行业组织的实践价值和发展展望”为题做了主题演讲,主要围绕平台慈善治理现状、平台行业组织的实践价值、平台行业组织的发展展望及总结与讨论四个方面。
一、平台慈善治理现状
2016年3月16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其中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截至2022年11月,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有30家,包括互联网企业、大型公益基金会、金融机构和媒体。遴选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是一个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规范运营的过程,推动慈善事业网络化发展的有益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规定,“非经民政部认定的组织或平台不得进行公开募捐”,从募捐平台主体层面做出了严格的限定,使得以慈善为目的的募捐必须经过有资格的组织或机构才能发起募捐并接受民政部的监督,从而实现从源头对平台组织开展监督。
2016年8月30日颁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中强调各级民政部门以及慈善组织及其“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内的媒体开展的募捐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如存在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这体现出在法律层面上对平台慈善发展给予的保障,起到了约束和规范平台慈善事业的作用。
但是目前互联网公募平台治理缺乏法定的刚性标准和柔性的治理策略,亟需多元主体参与,行业组织的加入是其中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平台市场治理当中存在如下三个问题:
第一:政府监管职责不明。我国平台慈善政府监管体制依然处于初步建设过程中,虽然已经逐步明确谁来监管,但怎么监管、监管范围怎么确定、监管结果如何处置依然没有定论。
第二:平台组织缺乏与求助者之间的信息互通。虽然各个平台的沟通效果不一致,有的强有的弱,但是平台仍缺乏与求助者之间的对接机制,无法确保信息真实性。
第三,平台公信力不足。筹款数额的自由选定、事实病情的随意认证、善款后续支配的不透明,使得平台出现诈捐以及伪证明现象。
第四,平台后台管制局限。平台对于善款的追踪不及时,也并未追踪善款是否专款专用,筹款人也不公示善款是否用于救助。
第五,平台商业化。随着平台组织的发展,部分项目商业价值要大于公益价值,打公益的擦边球。
综上所述,建议民政部培育发展平台行业组织,整合慈善力量,践行依法治善,促进行业自律,推动慈善发展。
二、平台行业组织的实践价值
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简称:深基会)是我国首个基金会行业促进组织,由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万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社会公益基金会等12家知名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成立,致力于构建更加优良的基金会行业生态、引领全行法依规运营、搭建在慈善资产保值增值领域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平台,为全行业的建康发展提供学术引领和智库支持。作为国内首个专门服务于基金会行业的社会团体,深基会踏出中国基金会行业自律、行业自治的第一步,以党建引领和合规宣导为基础,围绕基金会专业提升、国际交流、保值增值三大模块展开工作,服务深圳市以及在深圳市开展工作的500多家基金会,充分发挥基金会在慈善生态条中的资源优势,助力深圳市基金行业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和发展能力。
平台行业组织具有协调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之间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制定平台行业规范、提高平台募捐活动的社会公信力、完善平台慈善筹资机制、积极推进平台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发挥作用。关于平台行业组织的初步设想是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两种形式,一是平台联合会或促进会,二是平台发展促进中心或发展中心。在注册方面,一是注册到民政部,二是注册相关省市民政部门,这方面可以是30个募捐平台讨论后进行选择。
三、平台行业组织的发展展望
参与政策制订。深入研究平台慈善治理中面临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反映捐赠人、受助人等慈善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订和完善平台慈善相关行业标准。
制订行业规范。完善信息披露和内部监管机制,行业组织应时刻关注善款的流向,确保善款使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加强诚信建设,推进行业公开透明,维护行业秩序,让平台慈善治理在阳光下运行。
开展行业监督。加强平台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平台组织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开展评估表彰。总结推广平台慈善发展的比较好的组织工作经验,依法开展行业评估和表彰工作。
开展专业培训。面向社会各界和平台慈善领域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普及平台慈善知识和技能,培养平台慈善领域的优秀行业人才。
提供专业咨询。为平台行业组织参与遴选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推动跨界合作。推动建立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企业、政府、媒体、学界等各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平台慈善行业可持续发展集合社会资源。
维护会员权益。平台行业组织可以借助政府广泛征求意见的机会,介绍会员平台和行业的实际情况,维护会员和平台慈善行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平台慈善领域的法规政策公平与合理。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前面的介绍,我觉得可以得出以下四个结论:
第一,对于平台行业组织而言,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平台慈善事业的发展应当是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因此在设计平台行业组织之初,需要政府、公募平台和社会公众之间达成一致的公共目标和价值观。
第二,平台行业组织在平台慈善治理规范化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政部的监督管理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是民间性或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同样也是很重要。
第三,平台行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赋权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促进平台慈善治理高质量发展。
第四,平台行业组织选择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注册民政部或相关省市民政厅局都没有问题,关键是要把行业自治、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行业监督真正做起来,形成一个有社会公信力的品牌,既有利于每一个平台本身,又维护了公益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