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10月26日,由万科公益基金会资助、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系列培训第三期:“迈向沙姆沙伊赫COP27: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展望”顺利召开。本次培训会由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中促会)作为指导单位,并与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华环保联合会、深圳市国际交流合作基金会和大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中心合作。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即将召开之际,会议邀请来自政府、联合国机构、智库、大学和国内外社会组织的代表,围绕气候科学、《公约》 COP27的谈判焦点与展望、国家气候政策动态以及国内外社会组织参与气候治理的实际行动展开交流与探讨,吸引了来自本土社会组织、学术机构、媒体、企业的代表参与本次培训会并进行讨论,其中约30位线下出席,180多位通过Zoom会议接入,超过10万观众通过凤凰公益直播和万科公益基金会直播平台观看。
本期总结主要围绕行前会的前半部分,从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治理、政策进展开始,围绕最新气候科学进展、全球气候适应差距、COP27谈判焦点和全球主要国家气候政策进行分享和讨论。
此外,本次培训会为参会人员提供了速读文件《如何理解全球气候治理》作为背景阅读材料,欢迎点击链接获取。
以下为本期专家分享与问答环节的精华摘录。下期总结将聚焦国内外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经验,敬请关注。
致辞
杨富强(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高级顾问)
党的二十大刚刚开完,中国对外合作的门要打得更开。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们气候变化当中很重要的一个目标,民间组织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力量。今天的嘉宾不仅仅有政府代表团,也有民间政府组织,这非常重要。今天我们一起探讨,民间组织怎么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虽然我们民间组织刚刚起步,和国际组织比较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可以发现,中国民间组织在国际上受到的重视和参与程度越来越高。我给大家提出一个问题,党的二十大以后,我们还有五年的时间,在这五年的时间,中国的民间组织应该积极发挥作用,说不定哪一年的COP会议就很有可能在中国召开,让我们为这个会议做好准备。
孙桢(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一级巡视员)
当前正在筹备参加COP27,我代表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祝贺这次活动的举办。
气候变化问题的确是一个生态环境和自然灾害治理问题,也的确是一个经济转型发展和韧性发展问题,但其实也还是一个社会动员社会参与的问题。一直以来我们在气候工作中与社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推动支持社会组织了解参与监督全球治理和国内实践。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秉持透明、包容、服务的精神,得到大家信任,取得一定成绩,也体现了我们国家的全过程民主和社会协商。
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中国的社会组织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离不开大家的积极努力,但根本上还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积极有为。世界期待真实的声音、成功的故事,讲好气候行动中国故事有利于世界团结合作,共同行动,各国互学互鉴,国家不论大小都可以为世界做出更大贡献。
为此,我们要深入实际,加强对中国“双碳”实践的调研和学习。这些工作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中国新时代这个大的背景。当前社会各界都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相信今天各位演讲嘉宾也会与大家深入交流。最后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期待与大家在COP大会,在中国角边会现场或者远程视频见面,谢谢各位。
王琳(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展现负责任的大国担当。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动力和行动指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们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遵循。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期待本期培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27次会议主题下,国内外民间组织、智库、金融机构等能够进行富有成果的探讨交流。
近年来,我国环保组织认真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走出去”,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将生态文明 、气候韧性和可持续发展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实施中,为提升中国在国际绿色治理中的影响力和引领作用建言献策,为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促会愿意支持更多中国环保社会组织“走出去”,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可持续发展大会,环境大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等相关国际活动,推动更多中国环保社会组织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民生合作项目。
我们希望与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在内的更多环保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共同为在国际舞台宣传环保立场和政策、宣传我国民间保护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做法而努力。
各位同事们、朋友们,让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把握机遇,拓展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渠道,以参与COP27为契机,不断发展自我,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有效地开展活动,为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美丽中国,共建绿色丝绸之路贡献力量。
谢晓慧(万科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在过去11年里,万科公益基金会持续关注气候变化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社会组织在全球环境治理,尤其是在气候变化议题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上到国际谈判,下到企业一线能力建设,甚至是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我们都能看到社会组织的参与和投入。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国际社会组织在这个议题上起到了引领的作用。
当然,我们能看到越来越多中国的社会组织从不同维度切入气候变化议题,他们展现出来的中国行动、中国力量,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比如,今天在场的,我们的指导单位中促会建立的“民间气候行动网络”,推动了中国社会组织与全球民间组织围绕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议题开展有效合作;比如,CYCAN(青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网络)推动青年群体认识、了解气候议题并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又比如千禾社区基金会,以社区为试验田,开展气候适应的行动探索,并将相关案例分享给国际或区域的议题网络。
但我们也观察到,目前这个议题对于大多数国内的社会组织来比较新,大家还在初步了解和行动探索过程当中。为了提升中国社会组织议题理解和回应的能力以及国际发声的能力,万科公益基金会近年来在社区行动探索、行业赋能和平台搭建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例如在社区行动探索方面,我们和千禾社区基金会合作,在珠三角地区开展社区气候先锋项目,在气候变化的当下,我们希望挖掘和培育社区居民成为具有气候变化意识、应对行动叙事能力、社区动员能力的气候先锋;在行业赋能方面,我们和绿研公益发展中心合作,通过系统梳理气候变化议题的发展脉络,分享气候变化议题的最新动态和观点,支持咱们本土机构全面了解气候变化议题,参与国内外相关议题讨论,掌握国际话语,在形成回应全球诉求的“中国方案”的同时,也能更好的讲出“中国故事”和发出“中国声音”。
在平台搭建方面,我们c参与发起成立了大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中心,简称C Team。C Team通过“中国企业气候行动”平台来促进中国企业积极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中国企业做出气候承诺和减排贡献。从行业和企业的气候赋能、国际交流、传播倡导三个角度深化开展工作。
另外,C Team每年还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中国角搭建平台,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气候变化问题的领导力和行动力。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可以说是一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的工作,但是也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影响深远的一项工作。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很荣幸能成为一份子,我们也呼吁和期待有更多的同行者与我们一起携手向前。
嘉宾分享
巢清尘(国家气候中心主任)
基于IPCC第六次评估周期报告的结论,巢清尘分享了气候科学最新进展及其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含义。20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项授予了两位在预测气候变化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2021年8月至今,IPCC陆续发布了第六次评估周期的三个工作组的报告,这些研究结论对于《格拉斯哥气候协议》达成和《巴黎协定》实施都具有影响作用,说明气候科学对气候战略和政策制定正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IPCC第六次评估周期报告中,有许多新结论值得注意:
● 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是最近百年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对所有区域极端热事件变化都有重要贡献,气候变化已经影响到人类居住的每一区域;
● 气候变化会对生态系统造成广泛而普遍的影响,目前已有50%的物种向极地和高海拔迁移。有些损失已经不可逆(例如物种灭绝),或者接近不可逆(例如多年冻土解冻对北极生态的影响);
● 气候变化会对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产生重要不利影响,对农业、水资源、人类身体/精神健康和城市发展都有负面的影响;
● 更为频发和强发的城市热岛效应和内涝会给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
总体来看,气候变化对未来造成的风险在加剧。
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措施包括适应和减缓。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适应是更为紧迫的。对决策者来说,适应气候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 科学评估气候风险及其影响;
第二, 选择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适应措施;
第三,基于技术和资金条件实施相应措施,避免不良适应;
第四,加强对适应过程及其成效的监测和评估。
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同时要注重对减缓措施的权衡取舍,兼顾低碳和韧性的发展路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对于减缓来说,能源系统减排最为关键,其中,逐步减少煤炭用量和占比是必须的,石油和天然气也需要逐步减少。但不可否认的是,化石能源在长期的能源战略中仍会发挥一定作用。因此,必须处理好长期气候战略和短期的能源危机之间的冲突。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应该在可持续发展和公平、消除贫困的背景下来设计未来的发展之路。
最后,巢主任强调,虽然气候科学与气候治理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科学结论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政策谈判往往带有价值判断,因此,谈判中应充分考虑科学认识、技术的成熟和经济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遵循“共同带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各方不断地凝聚共识、不断推进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涂瑞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
涂瑞和介绍了全球环境治理的进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职责与使命,并围绕目前气候适应领域的差距与挑战,提出了未来的重点事项和相关任务。
全球环境治理以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为起点,已经走过50年。五十年来,全球环境治理进程取得了不少值得骄傲的成绩:
● 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将环境权写入《宪法》,2022年7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明确享有清洁健康可持续的环境是一项普遍的人权。各国政府已制定大量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
● 国际社会先后召开了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2002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2012年里约地球峰会、2022年纪念斯德哥尔摩五十周年大会等等,凝聚各方共识,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推动各项环境保护倡议和计划的实施;
● 各国政府在联合国等相关机构的支持和组织下达成了多项影响力大、具有深远意义的全球环境公约,比如《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管制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迁徙物种公约》、《保护臭氧层公约》、《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控制汞公约》等等;
● 联合国环境署发起淘汰含铅汽油的倡议,得到各国的积极响应,经过二十年的努力,终于在2021年年底前成功实现全球范围内完全淘汰含铅汽油,应该说,全球环境治理的取得成功或较大进展的基础是坚持多边主义与国际合作精神。
尽管全球环境治理历程经过了五十年,人类面临的挑战仍然异常严峻。今年通过的《联合国环境署中期战略》认为,人类可持续发展进程面临三大环境危机:一是气候变化;二是生态系统退化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三是污染和废物。这三大危机相互关联,需要协同治理。
从全球环境治理的角度来分析,全球环境作为公共产品,它的治理机制有几个方面的不足:欠缺强大的政治意愿和政治领导力、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有效性有待加强、各国环境治理的能力不同。从实施层面分析,存在共识与分歧共存、重减排轻适应、发达国家尚未兑现其气候资金援助承诺的问题。
最后,根据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2021适应差距报告》,涂瑞和梳理了各国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可开展的工作:
1.建立增强预警系统,确保在未来五年内气候预警系统可以覆盖到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2.推动生态系统修复;
3.建设具有气候韧性的基础设施,增强其抵御极端气候影响的能力;
4.保障水资源的供应和保障水资源安全;
5.制定适应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将气候适应方案纳入中长期战略和政策中。
柴麒敏(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
柴麒敏首先回顾了《公约》的达成与缔约方大会召开的历史进程,并介绍了COP27的核心关切。埃及作为COP27主办国,非常强调公正转型的重要性,特别是公正转型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在COP27上,各方将评估NDC的力度,并讨论成立一个工作计划或者是工作方案,以强化减缓目标的力度;各方还将讨论确立全球适应目标,加强关于适应行动方面的议程;本届大会上各方还将推动发达国家兑现其每年1000亿美元以上的气候资金支持,并敦促落实COP26上把适应资金翻倍的承诺。
在《公约》达成三十年之际,各方应坚持《公约》主渠道地位,加强实施,共同落实《公约》及《巴黎协定》目标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和国家自主贡献的制度安排。作为一次“落实”为主题的大会,COP27应倡导各方将已提出的NDCs转化为具体政策和扎实行动。通过全球盘点等机制,评估目前的履约进展和差距。目前支持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投入严重不足,去年启动的为期两年的“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全球适应目标”工作方案非常有价值,希望能在COP27取得积极进展。发达国家应尽快兑现每年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承诺,并提出支持适应资金翻倍的路线图。
最后,柴主任介绍了数个谈判热点问题,并强调全球正处在气候治理未来的十字路口,对长期趋势的谨慎判断、对风险的分析与预防,以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非常重要。
陈蓥婕(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资深项目专员)
从全球来看,由于可再生能源和电动车的广泛应用,2022年全球碳排放增速有所放缓。从气候治理的政治势头来看,今年有19个缔约方提交了更新的NDCs,其中9个缔约方强化了减排目标,但是多边框架下的气候治理进程合作进展比较有限。
主要国家在气候政策制定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互相促进。中国为落实“双碳”目标,各个部委在各相关领域出台了全面综合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文件,包括财政和金融方面的支持政策,“1+N”政策体系逐步确立。二十大报告重申要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的控制目标以及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制度。在气候适应方面,中国于近期出台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进一步明确了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任务和整体规划。
欧盟为应对能源危机,于5月制定了REPowerEU行动计划,主要分为节约能源、深入发展清洁能源及多样化能源来源等三部分。这一计划在短期内会启用部分化石能源,但从其2027年后的计划来看,仍致力于促进绿色投资,提高能源效率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以保障自身能源安全。
美国于2022年8月通过了《通胀缩减法案》,涉及资金超过7000亿美元,其中至少3690亿美元将用于气候与能源领域。这笔资金未来十年会以税收减免、赠款、返利和贷款担保等形式支持美国的能源转型和气候治理。如果这些资金真正落实,可以帮助美国在2030年实现在2005年的水平上减排约40%。
印度在更新的NDC中强化了此前的气候目标,主要体现在强化碳强度目标,以及提高非化石燃料能源占比。根据最新的NDC,与2005年的排放水平相比,印度致力于在2030年前将排放强度降低45%(此前为降低33-35%)。在2030年前,在绿色气候基金(GCF)等资金的支持下,印度将其非化石燃料能源的累积装机占比提高到约50%(此前的目标为约40%)。这些目标与政策将支持印度在2070年前实现净零排放。
东南亚国家正在制定更加积极的气候立法和政策,推动气候行动与能源转型。以越南为例,越南提出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并将净零目标写入法律。在电力发展计划VIII(PDPVIII)的编制过程中,也逐渐显示出较为积极的能源转型信号。该方案的最新草案提出,在2030年将越南国内的电力装机总量提升至146GW,其中风能和光能的占比达到50.7%(此前版本为40%)。到2045年,将煤电占装机总量的比例削减到9.5%,比此前版本中的15-19%削减了近五成。
在非洲地区,各国的气候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有所差异。如南非在一些发达国家的支持下,依托于公正能源转型和伙伴关系,进行低碳和气候韧性社会的建设;埃及于今年6月加入了全球甲烷承诺的协议,7月的时候提交了更新的NDC,尽管这一更新版本的NDC并没有明显强化,也尚未提出净零排放目标,但埃及对气候目标落实到具体行业提出了要求,与一切照常(BAU)的情形相比,到2030年,电力部门排放要减少33%,来自石油和天然气的排放减少65%,交通领域的排放减少7%。
总体来看,全球各国的气候政策呈现出重减缓、轻适应的态势。很多发展中国家在制定适应政策和识别气候适应需求方面缺乏资金支持,也缺少足够的能力。COP27作为实施的大会,其优先事项包括确立全球适应目标,落实适应资金承诺、建立损失与损害的资金机制等,期待看到COP27在上述议题取得进展。
问答环节
Q & A
主持人:郭虹宇(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副主任)
嘉宾:滕飞(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问:能否介绍中国在今年大会上会有哪些表态与参与?
答:就我个人来看,目前中国在这次COP会议上主要有几个重要立场:
第一,落实《巴黎协定》,各国应将已承诺的减排行动落到实处;
第二,推动发达国家落实已经承诺的每年1000亿美元气候融资的目标,并进一步扩大这个目标,为2025年之后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提供支持;
第三,解决损失与损害问题,推动在该议题上达成共识。
问:新时代需要怎样的创新性全球气候治理机制,来实现公平合理和合作共赢?
答:自古以来不存在普适性的公平原则,关于公平的原则,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认识。各缔约方之所以能基于《巴黎协定》达成全球合作,其中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其自下而上的特点。
《巴黎协定》自下而上的方式结合了全球对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的需求以及各国实际情况,各国因此能制定出扎根于国内现实的减排计划,为《协定》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没有这样的特点,《协定》的实施将会难以实现,而难以实现的目标即使看起来公平,因其最终不能实现,最后仍然会是不公平的。
问:对于现在呼声很高的损失损害,您认为在本届大会会有实际进展吗?
答:损失与损害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一个重要的争议焦点,是因为发达国家认为如果其为发展中国家的损失损害去买单,会为它们带来不可控的资金责任。
不过今年联合国一般性辩论大会上,丹麦首次承诺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300万美元来承担损失损害,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发达国家从法理上认可了这件事情。这为未来解决损失损害问题打开了一种可能,但是关于损失与损害的谈判仍然将是困难的。去年格拉斯哥气候大会上,77国集团曾共同提出了一个有关损失与损害的立场文件,但是没有得到发达国家的回应,这一问题也因此在去年没有得到实质性进展。可以预想到的是,这一问题在今年的谈判也不会轻松。
问:请问您如何看待欧洲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在这个机制下如何推进温室气体减排的多边合作?
答:碳边境调节机制本质上是用贸易单边措施来迫使发展中国家减排,它的假设我认为就是错误的。它假设发展中国家都是所谓的搭便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并不是想减排,而是为了占发达国家的便宜。但现在的事实并不是这样,全球100多个国家都已经提出碳中和目标,其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所以发展中国家根本不是气候变化的搭便车者,而是积极的行动者。
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减排之所以有困难,是因为缺少资金与技术的支持。因此,要推动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就要给他们提供能够承担得起的资金和技术。
我认为欧洲碳边境调节机制背后真实的原因是解决欧洲各国国内企业和产业对气候变化可能影响内部竞争力的担忧,希望能够通过碳关税或者是碳边境调节措施来解决国内的工业以及其他的企业的竞争力损失。但这一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促进创新等其他方式解决。
同样的,气候俱乐部也是一样的方式。近期将气候变化和贸易问题捆绑起来的趋势非常令人担忧,因为这样会使现在已经很破碎的全球生产链更加破碎。
问:全球多重危机之下,人们对于气候变化这一危机的重视是否会降低,如何让人们重新关注?
答:我认为短期内这个焦点确实会转向更加急迫的事情,气候变化议题的政治重要性在过去也是时常起伏的。不过长期来看,至少在能源危机的情况下,专家的共识仍然是促进全球向低碳转型,未来如果要建立更安全的能源系统,低碳化是不可避免的方向之一。
至于如何让大家在长期内更加关心气候变化的问题,我想社会组织在其中可以发挥非常大的作用。面对气候变化问题,非国家行为体的重要性越来越强,社会组织可以侧重不同的领域与方向,更好地传播气候变化的相关信息,提升公众对气候变化的认识。而促进公众的行动转变需要长期推动和极大的努力,社会组织在这一点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