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 社区营造在成都的观察与思考
来源: 成都社区行动公益发展中心
作者:江维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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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相关的概念区分

 

 

今天这个题目:“社区营造是什么”,可以启发我们深入的去思考,社区营造与我们平时耳熟能详的官方话语体系中的概念是一个什么关系?成都市2016年出台的《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通知》这样一个文件的时候,其实是有大约10个近义词可以选择的。

 

在这个过程中,我自己也深入的思考,社区营造和我们平时说的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居民自治、村民自治等等,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那么我自己的一个观察和思考,我认为与社区营造的气质最接近的一个词就是“居民自治”,或者“村民自治”。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提出来,阐明“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无论是居民自治,还是村民自治,如果有一个目标,一个最高境界,我们要追求什么样的最高境界呢?我们追求的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我认为成都这十几年在社区发展治理这个领域里面有一个没有改变的方向,就是一直沿着居民自治的方向在推进,不管现在有没有达到最高理想,因为那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得通过很长时间,甚至是一两代、两三代人的努力,才可能达到最高的境界。但是无论如何,与社区营造气质最接近的官方用语,我认为就是“居民自治”。

 

某种意义上来讲,居民自治和社区营造是可以互换的一个词。就成都市自己推动社区营造行动的文件的内涵和外延来讲,还是有区别,区别就在于社区营造文件里有三社联动的实现机制、有居民主体等6个原则、有培育发展自组织推动形成共识规则开展集体行动创造社区福利和社区公共产品的实现路径。那么和社区建设以及社区治理这样的词汇,其实也是相近,但是又有社区营造本身自己的特色的。

 

用官方的语言来讲,社区建设是90年代到2000年左右,民政部的一个战略性政策,主要解决社区的“三无”,没有钱办事、没有人办事、没有阵地办事的问题,就是社区建设的起始阶段。那么后来发展到社区管理,一直到社区治理,现在我们大多数在官方文件里面讲“社区治理”,治理是多元主体的一个合作的、共同的治理过程,那么它跟社区营造的区别是什么?我认为社区营造是社区治理这一个大的框架体系里面非常重要的,而且是目前最为短缺的一个板块,就是推动社区的自治:自组织、自治理、自发展,这是目前最短缺的一块,是我们需要着力补上的一块。

 

那么从官方用语的其他语言来讲,大家可能经常会听到我们在社区做“三社联动”,在三社联动里面有另外的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社区社会工作,一个是社区社会组织。那么不管是社区社会工作,还是社区社会组织,都跟我们的社区营造有非常强的相关性。

 

比如说社区社会工作,我们还有另外的一个表达,就是以社区为本的发展性社会工作。这样的表达大家就可以知道,社区社会工作是以社区为整体对象的一种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其目的是增强整个社区应对风险、困境和问题的能力。

 

那么社区社会组织,就是刚才罗老师讲的自组织这样的一个概念。社区社会组织显然不是外来的、非常专业的、空降到社区来做人群服务的那种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而是社区内生的、居民自发组织的、能协商形成共识规则的,能够开展一些集体行动的,这样的一些社会组织,我们称为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工作可以说是社区营造的专业方法、路径;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营造的重要产出。还有一些官方用语,比如说社区教育,我们说社区营造实际上它的核心内核和本质,就是在做社区教育,此外还在做社区的互助,还在做社区的发展,这些都是社区营造在行动过程中自然而然的一些产出。

 

这是我分享的第一个方面,主要是让大家了解社区营造和我们平常在官方话语体系中的一些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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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营造可追溯到100年前的乡村建设

 

 

下面我分享的第二个方面是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社区营造是从哪来的?社区营造的前世今生中的前世究竟是在哪里?

 

往前梳理时间脉络的话,可以追溯到100年前1920年代的中国的乡村建设,那个时候有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陶行知等几十支队伍,在乡村做乡村建设。那么他们当时到乡村去想要解决什么问题呢?他们总结了四大问题,叫“愚、贫、弱、私”,就是愚昧、贫困、弱小、自私这四大问题。他们的愿景和目标是把乡村的中国人,因为当时中国是个乡土社会,当时做乡村建设,实际上就是建设中国。乡建最核心的目标是什么呢?就是把中国人教育转化成有知识、有文化、有生产力和有公德心的整个人,这是100年前乡建的目标。我们当下的社区营造,仍然还没有达成这个目标,还要继续努力,让中国人在社区营造行动中学习成长为有公德心的“整个人”。

 

刚才留言区有人问,社区怎么定义?我认为社区其实不要太在意这个地域范畴,我认为中国也是社区,四川省也是社区,成都市也是社区,某一个区县也是社区,一直到街镇也是社区,一直到建制社区也是社区,一个自然村落、一个小区、一个院落它也是社区,其实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来进行在地的建设或者叫做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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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关系是社区营造的一个基础性关系

 

 

社区营造在成都市叫做“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它就是以改变人的意识和提升人的能力为核心的,在美好社区愿景的驱动下,一群人在共识规约下开展的解决社区真问题的集体行动过程。成都的社区营造有三个要素,中国道家文化是中国本土文化的一个根,道家文化讲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那么社区营造的三个要素,我认为:

 

第一个要素,就是社区自组织。也就是每个社区都有若干的小小共同体、每个自组织都是一个小小的共同体。

 

第二个要素,就是共同体的规范。每一个共同体都在内部推动协商、达成共识、形成一定的行动规则,形成一定的共同体规范。

 

第三个要素,就是集体行动。有了自组织,有了共识的规则和规范,找到一个支点推动一个个小小共同体的集体行动,调动社区自身的力量来生产社区的公共品,或者叫准公共品,来创造社区的福利。

 

社区营造的功能,有点类似于都江堰的自流灌溉功能,一旦建成就能泽被川西平原,让成都成为天府之国。我们不管是通过什么样支点去撬动社区内生的力量把社区营造起来,每一个社区就成为了一个生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就可以最大限度来动员内生的资源,解决社区自己问题。这与中央倡导的枫桥经验是一个逻辑: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自行化解。

 

最近成都实际上还在推动另外一件事情,就是信托制物业服务。近年来物业矛盾已成为社区治理之痛,如果说是在城市社区治理领域里面有一个最痛的痛点的话,这个点毫无疑问就是物业服务。我们的实践是在小区里通过社区营造推动人际信任、导入信托制建构制度信任、使业主(业委会)与物业企业之间建立信义关系、并通过信托法律关系中一系列公开透明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消除业主与物业管理人之间的不信任造成的矛盾。信托制的底层逻辑就是信义关系。

 

我们做社区营造其实有一个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营造有信义的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网络来推动社区自身的力量来解决社区的问题,信义关系是社区营造的一个基础性关系。什么叫信义?就是我信任你,你忠诚于我。结合我们在成都推动的信托制物业,就是以信义关系为基础,人和人之间建立信任之后,互相之间就有义了,这个义就是建立在你信任我,我忠诚于你,我不坑你,这不是简单的构建熟人社会,而是在这个过程中构建信义社会。我相信用这个词来表达这样的一个社会基础,会让所有推动社区营造的人都兴奋起来,都激动起来,都会看到这真正是我们想要的那样一个理想社会的一个社会基础。

 

最后用一句话来总结,社区营造实际上就是要内置人与人、人与群、人与社区之间的信义关系,以合法的共识规则为集体行动的逻辑,以组织化的集体行动来生产社区的福利、社区的准公共产品,在这整个的行动过程中来建构信义社会。

 

 

终极目标是培育公共精神

 

 

那么推动集体行动的过程能够培育什么呢?培育公共精神,这是我们的终极目标。培育公共精神是要来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是过一种理想的公共生活,这里面包含着这样的一些东西:利他的精神;爱邻居,为公共的利益付出的意愿;在共识的规则下约束自身的行为的自觉。社区营造最核心,最想要达到的造人目标,就是让我们社区里面的每一个人成为心里有爱、眼里有光、有意愿付出、有能力帮助他人、并且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的人。

 

总结起来就是两句话,每个人在社区能够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施于人”,我觉得我们的社区营造就达到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给我们提出的最高标准,成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这样一个共同体的社会。

 

所以如果定义到这样的一个层面来讲,究竟社区在一个什么样的地域范围就不重要了。我们可以在小区内推动,在成建制的社区推动,也可以把街镇作为社区推动,也可以把一个区县作为社区来推动,也可以把整个中国作为社区来推动。

 

好,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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