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8年对账
检查工作的公告
各代理记账客户单位:
为了提高各代理记账客户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在合理范围进一步保障代理记账客户单位服务权益,有效支持即将在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的全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和年度报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我公司对2018年对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现予以公告。
一、对账检查不额外加收服务费
2018年对账检查工作我公司不向各代理记账客户单位额外收取检查费用,如遇各分公司、合作单位以对账检查为名收取费用,请与我公司服务监督和风纪检查小组联系,座机:(010)86487281-9-816,手机:18602943415,电子邮件:guanlu@yuncaiwu.com.cn。
二、对账检查的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1日至31日是对账检查工作的时间。在此期间内,客户可以与服务顾问联系了解检查工作的进展,也可以通过服务顾问反映对检查工作有帮助的各类情况。上述所有进展问询和情况反映的联系应选择书面方式(如电子邮件),以方便我公司分类汇总、转派处理、形成工单。对于电话联系的,恕我公司不能确保跟进和反馈。
三、对账检查的工作内容
1.前账事项。各代理记账客户单位与我公司签署合同前的会计核算行为所编制的会计报表,如经检查发现其不能公允反映客户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对2018年我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有连带影响的,我公司将建议调整,最终是否调整,由代理记账客户单位决定。
2.往来事项。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60%的代理记账客户单位,我公司会重点关注和核对经由会计核算确认的个人、单位间往来事项。我公司会据实向客户披露检查结果,以达到提醒客户注意的目的。
3.结构事项。重点核对净资产总额规模(应大于等于开办资金或本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开办资金标准)、本年度管理费用开支占总开支的比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不高于10%),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期初期末反映情况(社会组织应聘用固定的人员)事项。重点检查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的规模和配比关系,通过编列资产结构调查表的方式,对净资产结构进行回顾、确认和调整。
4.其他事项。对库存现金、存货等,通过函证核对或邮件提醒方式提请客户注意潜在的审计风险。
四、对账检查的配合要求
各代理记账客户单位应充分重视本项工作,安排专人予以对应。对我公司要求反馈的函证、调整建议等书面文件,应及时反馈确认。如因客户问题导致本次对账检查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影响客户2018年度民政年检、审计、税务评估的,我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陕西睿信云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