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
“儿童权利治理项目”—儿童参与工作方法招标书
提交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17年5月10日下午5点
招标项目背景介绍
1919年,救助儿童会成立于英国伦敦,是一个有着近百年历史的全球性公益机构。时至今日,救助儿童会已经发展成为独立的国际儿童发展组织,在全球120多个国家开展工作。
救助儿童会坚信每个孩子都值得拥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全球,我们都竭尽所能,为了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健康成长、平等地接受教育和免受任何伤害而不懈努力。
早在1920年黄河水灾的时候,救助儿童会就开始为中国儿童捐款。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救助儿童会开始在中国大陆开展项目,目前已发展成为在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现有员工超过100名。救助儿童会在华代表处设立在北京,并在中国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工作。
以儿童为中心是我们工作的基本原则,救助儿童会关注所有儿童,尤其是弱势和困境儿童。在中国,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偏远、贫困地区的儿童,特别是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以及城市中的流动儿童。我们在儿童营养与健康、儿童教育和发展、儿童保护、青少年发展、儿童权利倡导以及减灾救灾等方面,通过直接实施项目、开展培训、意识和能力提升,平台和机制搭建、调查研究、宣传和倡导等多种方式,改善和提高儿童在各方面的发展。
救助儿童会坚持非政府、非政治、非宗教及非营利的机构准则。在中国,救助儿童会与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公民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紧密合作。在过去的20多年里,救助儿童会累计帮助了数百万名弱势儿童以及他们的家庭。
儿童参与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的4大儿童权利之一,也是重要的原则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由于儿童最了解自己面临的问题,他们也最了解何种方法对解决他们的问题最有效并可最少受到伤害。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儿童是自己问题的专家”。当我们需要解决儿童面临的问题或障碍时,询问儿童或邀请儿童参与是最好的方法。从实践上看,儿童参与可以促进有效地社会改变。
救助儿童会一直在倡导和推动儿童参与权的实现。儿童参与作为救助儿童会项目的重要工作方法之一,体现在项目运作的整个周期以及活动细节。儿童参与不是一次性的活动,而是参与决策的一个过程,儿童有机会并被鼓励独立思考和表达他们面临的问题和需求,成人需对儿童有培训支持。
因此,此次项目需要在学校及社区设计和组织儿童参与活动、开发儿童参与的材料、并为儿童工作者提供儿童参与的培训。同时,我们也着手准备招募儿童大使,通过儿童参与活动支持儿童发现他们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将来形成儿童报告。救助儿童会曾于2011年作为唯一一家在中国大陆开展工作的非政府机构提交了《儿童权利公约》履约报告的影子报告以及儿童报告,因此我们希望支持更多的儿童有能力参与到下一轮的儿童报告当中。
招标要求
1. 对服务方要求和偏好:
· 具有在学校和社区开展儿童活动和儿童工作者培训的资质和经验,能独立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设计儿童活动、教学和开展儿童工作者培训。
· 项目实施周期内,经招标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变更;
· 与非营利机构有合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 招标内容:
1) 儿童参与工作方法技术支持:广州与上海
· 在项目开展时间内,在广州一所项目小学,与约10名6-12岁的儿童一起工作,开展一组儿童参与活动,辅助儿童发现自身的发展需求以及与他们相关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儿童发现和分析的成果通过PPT形式或者儿童报告的形式展现出来;
· 针对在广州项目学校发现的问题和需求,选择2-3个重点主题,开发主题教育材料,在项目学校内设计和辅助开展课程及儿童参与活动,通过活动促进儿童发展,满足儿童的需求与问题的解决。活动效果需要通过前测与后测评估工具体现出来。
· 支持上海浦东地区的一家本土机构,面向社区约20名12-17岁准孤儿和助学儿童开展儿童参与活动,活动次数为2-3次。
· 开发便于推广的儿童参与培训工具包并实施成人培训工作坊。培训对象为约30名包括教师,救助儿童会员工以及合作伙伴儿童工作者。培训工具包里包括成人版活动手册,实施儿童培训的PPT资料和其他辅助材料,活动光碟等。
· 儿童课程,儿童参与活动及成人培训工作坊次数待申请机构提交项目计划书之后进行协商。
2) 儿童大使技术支持:
· 设计儿童大使招募标准,具体操作方案与流程,从技术上支持救助儿童会实施招募工作。
· 有能力为儿童大使提供系列能力建设,学习《儿童权利公约》,培养儿童对公约的解读能力,培育儿童结合生活学习经历,社会观察与调研,撰写儿童报告的能力。此部分活动待项目发展方向明确后实施,不包含在此次预算里,但目前会作为招标要求之一。
3. 目标受众
· 救助儿童会项目学校儿童和老师
· 救助儿童会社区合作伙伴工作人员,受益儿童
4. 前提条件和规定:
· 整个项目最晚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完成。
· 总预算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 投标人应当遵守所附的救助儿童会的《采购条款》(附件1:采购条款.doc)、《儿童保护政策》(
附件2:救助儿童会的儿童保护政策.doc)及《反舞弊和反腐败政策》(
附件3:救助儿童会的反舞弊和腐败政策.doc)
· 投标人和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拥有项目开发材料的所有权。
5.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招标要求,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
· 投标方须提供如实、详细的背景资料、投标人情况,从事完成上述内容的能力和优势;
· 根据招标内容提交的活动方案及详细预算报价;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如相关内容的样本展示;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应标的各种费用,招标方保留对项目细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 本次招标所有招标文件及有关事宜均为招标方的商业机密。投标人未经招标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招标方将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
投标方式
1. 投标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 投标人应在2017年5月10日17时前(以投标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将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Jing.li@savethechildren.org ,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或快递至: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 上海项目团队;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904室;联系人:儿童权利治理项目组;电话:+86 21 6075 2050-217。
· 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上海项目办公室将在2017年5月11日至5月16日组织评标,在2017年5月17日通知中标人并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2. 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姓名。
评标及签订合同
1. 评标依据如下:
·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了解程度;
· 对儿童参与有专业的研究背景,熟练的儿童参与工作手法及项目实施的经验;
· 有在学校和社区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与儿童工作者及儿童沟通的能力;
· 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性;
· 项目实施方案报价的合理性。
2. 招标人没有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义务。
3. 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和未中标者,但不对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进行解释。
4. 中标人应在招标单位指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
备 注
书面投标材料一式四份,所有未经采用投标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原件。
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上海项目团队
2017年3月 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