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救助儿童会上海项目办公室
“乐童成长计划”—家校合作招标书
2017年3月
一、招标名称:“乐童成长计划”——通过家校合作有效促进学生健康行为养成
二、招标单位: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以下简称救助儿童会)
三、 招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
四、招标项目背景介绍
救助儿童会始创于1919年,是一家国际儿童慈善机构,致力于为儿童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在中国,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与各级政府部门和合作伙伴合作,共同开展在儿童教育、保护、健康与紧急救灾方面的项目。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成为显著的社会现象。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达2.36亿人。从流动迁移模式上看,家庭化迁移成为人口流动迁移的主体模式,越来越多的儿童随父母流入城市。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 在2005年基础上增长了41.37%,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由于政治、社会、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在卫生服务设施、保健服务能力以及健康教育方面与公办学校仍存在较大差距。研究表明,随迁子女的健康状况,诸如营养、口腔及健康行为习惯等方面,与本地户籍儿童相比依然处于较低水平。
为了进一步改善随迁子女的健康状况,提高他们的卫生保健知识和健康态度,帮助他们建立可持续的健康行为,救助儿童会学校健康促进国际合作项目拟探索如何通过有效的家校合作模式,提高学生健康知识、态度,促进学生健康行为养成。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推动家校合作和社区参与及儿童主导活动,提高教师教学健康教育技能,推动学校健康教育开展,提升家庭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探索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的针对城市流动儿童的学校健康促进可推广模式。
五、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在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开展家校合作,教师培训和儿童活动的资质和经验,能独立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设计调研、家校合作培育活动、儿童活动、开展教师培训。
项目实施周期内,经招标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变更;
与非盈利机构有合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如投标人为机构,应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
家校合作机制研究、计划统筹及项目种子学校日常跟进
支持5所家校合作种子学校开展各校有特色的健康教育主题家校合作活动,实现学校、家庭、社区三维健康促进合作机制,促进学生健康生活,提高学习成效。
进行实验学校寒暑假亲子健康作业与健康生活的重建活动。
整理家校合作研究过程和资料,并进行家校合作活动的终期调研
阶段性整理在1年的家校合作过程中所有相关学校的家校合作活动资料。
制定面向教师,家长,学生及社区健康教育,健康生活意识及行为定性及定量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能够反映通过提高学生健康知信行,能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包括学生的成绩提高。
调研分析形成报告,阐述在健康教育方面的家校合作能否改善学生的健康行为和综合素质,并面向项目合作伙伴和项目受益群体发布调研结果。
项目形成一套过程研究的资源并转化为推广资源包(论文集、材料汇编),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乐童成长计划提供资源;条件合适时,公开出版,以让更多学校、家庭直接受益。
投标所需支持材料及其他事宜: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招标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
投标方须提供如实、详细的背景资料、从事完成上述内容的能力和优势;
根据招标内容提交的活动方案及详细预算报价;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投标人应承担其递交投标书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应标的各种费用,招标方保留对项目细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次招标所有招标文件及有关事宜均为招标方的商业机密。投标人未经招标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招标方将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当遵守所附的救助儿童会的《采购条款》(附件1)、《儿童保护政策》(附件2)、《反舞弊和腐败政策》(附件3)及《IAPG代理商和供应商行为准则》(附件4)。
投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投标人应在2017年04月20日17时前(以投标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或快递至: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 上海项目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904室;联系人:乐童成长计划项目组;电话:+86 21 6075 2050-208。
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上海项目办公室将在2017年4月20日至4月27日组织评标,在2017年4月28日通知中标人并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姓名。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函;
投标人情况总汇;
提供家校合作活动总体方案;
评标及签订合同
评标依据如下: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了解程度;
在家校合作领域有专业的研究背景,项目实施的经验;
有在学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与儿童沟通的能力;
了解上海随迁子女学校学生面临健康问题;
能够熟练运用参与式方法;
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性;
项目实施方案报价的合理性。
招标人没有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义务。
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和未中标者,但不对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进行解释。
中标人应在招标单位指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
备 注
书面投标材料一式四份,所有未经采用投标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原件。
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上海项目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