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ication for Project Funding
来源:
2015-08-06
1354
加拿大基金开始征集2015-2016年度的项目申请,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下午5点。 加拿大资助地方活动基金 -- 中国– 2015-2016 年度项目指导大纲 介绍: 加拿大资助地方活动基金项目(简称为“加拿大基金”),即加拿大基金与中国社区团体、地方机构及民间组织合作,为促进治理和公民社会能力建设在中国运作的小额赠款项目。 加拿大基金的目标是支持中国地方组织提出并实施的小型项目。中方参与机构包括地方社区团体、民间组织、地方政府机构、以及致力于中国地方发展活动的国际或区域组织和机构。 自 1985 年在中国建立以来,加拿大基金已支持了一千多个小型项目,主要集中在中国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基于具体个案,在 2015-2016 年度,加拿大基金将考虑来自中国各地区关于促进治理、公民社会发展和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项目。 加拿大基金在华项目优先领域: 在华加拿大基金支持以下领域的项目,重点关注促进治理和公民社会能力建设: I 预防基于性和性别的暴力; II 保护弱势群体权利, 包括基于性取向或其他因素受到社会歧视影响的人们; III 支持妇女、少数群体、社区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和决策的制定; IV 加强法治, 包括支持司法改革和弱势群体获取法律援助; V 加强经济治理,包括建立自由市场和有利于有效开展业务的环境;以及 VI 预防儿童早婚和强迫婚姻( CEFM)。 交叉主题: 关于性别平等、环境保护、可持续性和社区参与所有项目都应考虑到以下因素:  性别平等:所有项目应以合适的措施确保男女受益人平等参与,并以在目标社区解决性别不平等为目标。  环境保护:所有项目申请书应包括项目对环境潜在的正面和负面影响的分析。该分析应包括项目将采取的降低负面影响和加强环保的措施。  可持续性:所有项目应该制定促进当地能力建设、保持项目结果的计 划,以便在项目活动完成后, 保持和扩大项目结果。  社区参与:所有项目应由当地社区发起, 并且使项目受益人积极地参与到项目的各个阶段和决策过程中。 项目申请程序: 加拿大基金对小型、短期项目提供一次性资助,针对当地需求并促进长期的发展目标。加拿大基金不设计或执行任何项目,但对直接来自当地社区建议的项目给与支持。 符合加拿大基金 2015-2016 年度项目优先领域以及交叉主题的项目申请可以提交加拿大基金项目协调员考虑。项目申请书应该概括出在有限的预算内,为取得 一定的目标而建议开展的一系列项目活动,并且应提供受益群体和申请组织的背景信息。 备注: 所有 2015-2016 年度申请项目活动必须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之前实施完成。 项目申请书和任何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canadafundchina@gmail.com 向加拿大基金提交。项目申请可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提交项目申请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将电子邮件主题行和申请书文档名设为:“CFLI_2015-2016_[填写组织名称]项目书.”( 将斜体字替换为组织名称)。 2.项目申请书中所列出的各项,必须全部填写。 3.所有申请必须以 Word 文档格式提交。 PDF 文件将不被接受。 4.所有申请必须包含《项目总述》表格。 申请加拿大基金资助的组织可以是:  当地社区团体或者民间组织  地方政府机构(仅限于村、乡、区/县级别)  教育机构,以及在中国有当地活动的国际组织 请注意,还没有在当地相关部门注册的组织,需要请主管单位作为中间机构 (主要负责财务转账)。以前没有得到过加拿大基金项目资助的组织,建议 联络加拿大基金协调员向其介绍组织情况和项目概念,以便于判断获得项目 资助的可能性。 项目预算: 应根据要求完成的项目活动和取得的项目结果所需要的合理费用估计,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预算。期望当地投入部分可以承担项目预算的相当一部分-至少10%。当地投入部分可以包括资金援助、物资捐赠或劳力投入及服务,并应在申请书和预算中清楚描述。加拿大基金项目的最大资助金额为 300,000 人民币。最小资助金额为 65,000 人民币。建议项目申请组织准备的预算一般在120,000 人民币之内。加拿大基金按出资协议,将支付该协议所覆盖的支出领域,但不支付机构运作费或持续费用(如:员工薪酬,办公用品,租金等)。 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必须符合项目整体所需的费用,可包括倡导和提升公众意识、培训、出版、调研、设备租用、网站建设以及项目行政管理等费用。由于所有的加拿大基金项目属当地的、以社区为基础的项目,所以期望项目预算编制价格应与当地普遍的市场价格相符合。项目合作伙伴应尽力争取到最有竞争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费用应占加方投入总预算的很小一部分。项目经理,培训师等费用可以接受但必须和项目活动直接相关。  不合理费用: 加拿大基金不承担对学员或参与者的补助或奖励、组织税金,也不支付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管理运作费用。此外,加拿大基金不支持那些主要目的是为某个组织争取主要的运转资金或经常性(续生)费用的项目。加拿大基金也不支持未签资助协议之前的费用、直接资助政府的项目、以及支持军事或与军事相关组织的项目。一旦项目获得批准,资金拨出,不再提供/追加既定项目预算外的任何资金援助。 项目执行规程: 1)项目申请书:将基于当地需求的,符合加拿大基金项目优先领域、项目指导 大纲、并与当地社区共同设计而成的项目申请书提交给加拿大基金。 2)评价项目申请书:加拿大基金将从符合项目的优先领域、项目指导大纲以及预算限定要求的项目申请书中,初步筛选出最具优势的项目申请书。加拿大基金项目协调员从申请获取更多信息,审核推荐资料,并且在必要情况下, 到项目点做实地考察,以便确定项目是否适合于资助。 3)加拿大基金项目审批委员会的审核:如果申请的项目看起来适合加拿大基金 项目支持,项目协调员将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的加拿大基金项目审批委员会 推荐该项目申请(包括详细预算),然后项目审批委员会决定是否向大使推荐该项目申请并提交大使批准。在作出决定前,委员会可能要求了解更多的 信息。 4)加拿大驻华大使批准项目:项目申请得到项目审批委员会审议和推荐后,将被转呈给加拿大驻华大使,然后由大使决定批准或驳回项目申请。在最终决定前,大使可能要求了解更多的信息。 5)项目合同:如果大使批准该项目,将拟定由大使和当地受援组织签署的项目合同。这表明加拿大使馆与当地组织之间达成资助协议。 6)项目预付款(第一笔项目款):一旦协议签订并且签字的协议原件返还给加拿大基金,项目预付款(第一笔项目款)将拨给当地的受援组织(有主管单位的项目,项目款通过主管单位转拨给受援组织)。加拿大基金项目财务管理及报告的详细指南也将提供给受援组织。 7)项目执行:受援组织按照协议执行项目。重大项目变动(如预算中某一项超 支10%以上,增加或取消项目的主要活动或主要部分,受益社区或人群的数 量改动等),须事先向加拿大基金递交申请变动申请,以获得批准。如果项目资金被用于未经批准的其他事项/目的,加拿大使馆有权收回该资金。受援组织向加拿大基金提交一份中期陈述报告及财务报告并附上已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以便证明项目有所进展。加拿大基金对中期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合格后,安排中期拨款(如果项目设有中期拨款)。 8)终期报告受援组织按照资助协议中规定的标准和最终期限,向加拿大基金提交最终的项目报告和财务报告,根据协议规定,原始财务票据须提交给加拿大基金。要求加拿大基金受援组织保留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财务记录至少 5年。 9)项目剩余款(最终项目款):如果最终报告符合要求,剩余资金将拨给受援组织。项目执行组织和受益社区继续跟踪项目情况,以确保项目受益人获得了所需的技能和支持,从而使项目成果得以持久保持。 10)监测、 评估和审计:加拿大基金保留在任何时候考察并检查项目的权力,可以聘请独立监测人员和审计人员对项目进行监察和评估,并与有关的加拿大基金项目合作伙伴分享项目经验教训。 联系方式 请将申请和问题发送至下列邮箱:电子邮件: canadafundchin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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