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之环保公益诉讼
来源: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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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更美好的世界”O2O学习网络之线下活动 ——新《环保法》之环保公益诉讼 新《环保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和贯彻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环保法》首次赋予了社会组织监督及申诉的权利,社会公民真正的从一个旁观者,成为一个参与者。但从实际效果看,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截至4月,申请环保公益诉讼并已经立案的仅有福建南平毁林案、山东德州振华公司大气污染案等4起,其中有官方背景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占了3起。新《环保法》施行后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真正的起到遏制企业排污破坏生态的作用。新《环保法》在其施行过程中究竟遇到了哪些困难,为什么会有这些困难,我们能否解决这些困难。 此次沙龙我们请到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教授,上海复恩法律,上海人大人法律协会,一起来聊聊新《环保法》之环保公益诉讼。 时间:2015年5月24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公益新天地-上海市黄浦区普育西路105号 7号楼205室 形式:主题沙龙分享会 主办方: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 协办方: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Legal Center for NGO,简称复恩) 人大人科学发展研究院法律协会 活动报名链接:http://www.huodongxing.com/event/5282754735600 嘉宾介绍 王曦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11年提出以规范和制约有关环境的政府行为为战略突破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思路和修订建议稿,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修订后的《环保法》中得到比较全面的体现。2014年7月在西班牙获得IUCN)环境法学院第六届“环境法资深学者奖”。 曾智红律师: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先后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国际商法硕士学位。汉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国民主同盟会党员。在风投私募、房地产、诉讼与仲裁领域有丰富的经验。曾律师对于社会组织运营与公益法律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由于其本人对公益法律事业的贡献获得了复恩2014年公益法律特别贡献奖。 人大人法律协会孙明先老师:(手机15618672820) 曾在上海某法院担任法官、副院长;在同济大学法学院任教。曾荣获上海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学习型家庭等荣誉。从事法律实务、教学工作数十年,喜欢联系实际研究问题,著有论文十余篇和专著《中外刑法比较专论》。现为上海市信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人大人学院学员,上海人大人法律协会2014年度会长。 沙龙流程: 14:00-14:20王曦教授:“环保公益诉讼”在环保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14:20-14:40孙明先老师:公益诉讼的法律程序 14:40-15:30曾智红律师:现环保公益诉讼的现状和困难。 15:30-16:00 提问环节 16:00 结束 福特“更美好的世界”项目介绍 福特“更美好的世界”是福特汽车公司为实现企业、环境和社区可持续发展而发起的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福特汽车公司相信,一个伟大的公司除了为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世界更加美好。在中国,福特汽车公司把环境保护作为回报所在社区、建设更美好的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受此感召于2000年正式启动“福特汽车环保奖”,鼓励民间团体和个人发起的环保项目,成为国内最早由企业发起和组织的支持民间环保力量的奖项评选活动。2012年福特(中国)继续扩大了对中国民间环保力量的投入,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NPI),在“福特汽车环保奖”之外,推出了针对民间环保组织的能力建设项目“Level Up! 绿色晋级”计划以及“福特员工志愿者”行动,并整合为福特“更美好的世界”。福特“更美好的世界”继续聚焦“福特汽车环保奖”多年来所关注的民间环保力量的生存和发展,立志成为中国首个由企业发起,并最具影响力的环保创业支持平台。目前,项目已累计资助354家优秀环保团体和个人,授予奖金1810万,为300余家民间环保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培训、辅导或孵化,动员逾5000名员工及其家人参与志愿服务。 更多请关注福特“更美好的世界”网站:http://fordgreen.np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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