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0
1856春天来了,环顾四周,最近组织春游的活动还真不少。俺们也想凑个热闹,组织一个京郊爬山活动,不过,俺们的爬山活动是和创业项目联系在一起的。用创业这个词,可能不太准确,因为我们这次郊游的山林承包人张娇在九里梁这片山中已经驻守了十余年,可是这片山带给她的经济收益,别说弥补她以往投入的巨额资金的窟窿,就是给她挣够日常的生活开销,也很困难。这也逼得张娇,凭一己之力,在做了十余年的天然林恢复后,不得不开始思考创业,思考如何通过合理当然也要环保的经济活动,让她的森林保护工作得以(在经济上)持续下去。
因此我们提出,举办这样一个活动,一来给大家提供一个在大自然里放松身心、愉悦心情、锻炼身体的机会,二来,也可以趁这个机会集思广益,大家伙帮张娇想想,她的项目到底应该怎么做。
活动初步议程:
(一) 时 间:2009年3月29日(周日)
(二) 集合地点:暂定德胜门
(三) 参加人员:环境创业感兴趣的人,总数不超过35人
(四) 活动内容:徒步、爬山、聊天……
(五) 费 用:AA制,预计费用100元(包括车费和餐费,到时我们多退少补)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3月26日(下周四)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xinan@geichina.org, 电话:67083192-221,联系人:安欣
注:
1. 这是一个有创业想法的有识之士之间彼此熟悉的好机会,希望大家踊跃报名,也欢迎带你们的朋友、亲戚、同事参加。
2. 我们不鼓励自驾车,希望参加活动的人员们尽量跟大车走。如果实在需要开,请提前和张娇或者活动组织方联系,问清楚线路和路况。
3. 参加的人必须提前报名。
免责声明:
1.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
2. 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3.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4.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
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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