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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救助儿童会健康教育剧场拍摄制作招标


一、招标名称:“乐童成长计划”——“我是健康小卫士”系列健康教育剧场拍摄及制作
二、招标项目背景介绍
救助儿童会始创于1919年,是一家国际儿童慈善机构,致力于为儿童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在中国,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与各级政府部门和合作伙伴合作,共同开展在儿童教育、保护、健康与紧急救灾方面的项目。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迁移成为显著的社会现象。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达2.36亿人。从流动迁移模式上看,家庭化迁移成为人口流动迁移的主体模式,越来越多的儿童随父母流入城市。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 在2005年基础上增长了41.37%,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流动儿童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广东,占全国12.13%,规模达434万。在广州的适龄随迁子女数量约达52万,约60%在民办中小学就读。流动儿童占当地儿童比例最高的是上海。2010年上海18岁以下儿童有274.71万人,其中常住外来儿童有112.39万人,占儿童总数的40.9%,接近本地户籍儿童数量。2012年上海市共有53.8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学龄子女,约13%在民办中小学就读。而在北京,截至2011年秋季开学,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已达47.8万,其中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人数约13.9万人,占近30%。
由于政治、社会、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在卫生服务设施、保健服务能力以及健康教育方面与公办学校仍存在较大差距。研究表明,随迁子女的健康状况,诸如营养、口腔及健康行为习惯等方面,与本地户籍儿童相比依然处于较低水平。
为了改善随迁子女的健康状况,提高他们的卫生保健知识和健康态度,帮助他们建立可持续的健康行为,救助儿童会在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松江区教育局,广州市妇女联合会以及北京石景山区教委的支持下,开展“乐童成长计划”——学校健康促进国际合作项目,倡导社会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健康和教育。
从2011年“乐童成长计划”第一期开始,项目就引入了教育戏剧和教育剧场活动,鼓励儿童参与,以儿童为中心。从儿童的视角出发,通过健康戏剧活动,帮助儿童在参与中了解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
其中的“我是健康小卫士”教育剧场,将被制作成为可以出版发行的宣传教育片。这不仅是“乐童成长计划”的重要影音素材,也是从个人卫生、口腔、营养和人际关系四个方面对儿童进行关爱、教育和引导的科教片。救助儿童会计划在2014年10月结束拍摄,2014年底推出这部教育剧场DVD版。
三、招标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成片画质不低于1080P,团队要求不少于5-10人,要求分工明确;
(2)投标人具有三部以上宣传片或广告影视作品的拍摄经验;有剧场或者儿童剧制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投标人可以拿到本次拍摄成品的合法的出版发行号,并制作刻录500套;
(4)项目实施周期内,经招标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变更;
(5)与非盈利机构有合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6)如投标人为机构,应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
2.拍摄要求:
(1)要突破传统科教片的套路,在招标方的导演安排下拍摄,至少两组机位,并剪辑制作成为可出版发行的科教片;
(2)不刻意体现健康、却又处处表现健康的理念;充分贴近儿童的心理寓教于乐,在充满参与性的情节中巧妙展现健康知识;
(3)画面精美,故事性连贯,视觉冲击力强。
3.制作要求:
(1)按照已编排好的“乐童成长计划”——“我是健康小卫士”儿童剧场,拍摄四部不同主题的剧场科教片;
(2)《我是健康小卫士》成品共四部,每部经剪辑后成片片长50分钟左右;同时,按照播放媒介划分,每部另剪辑时间长度分别为3分钟,1分钟和30秒的宣传片;
(3)每部片都须后期配音(录音设备由投标方提供)及字幕;
(4)科教片剧本、编剧,导演、演员、拍摄场地,风格、样式由救助儿童会确定;投标人须无条件地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进行修改直至招标方认可;
(5)和本次拍摄有关的任何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视频资料、画面、音乐等,须为投标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需使用其它资料,投标人须征得资料所有者同意,不得侵权。如影片侵犯他人版权由投标方承担法律责任。
4.科教片格式:
(1)拍摄格式:格式限MPG、MOV、WMV、AVI;16:9 1080P高清画质,最大码流100兆;
(2)音频格式:格式限WAV;不低于44100Hz;立体声。
5.进度计划和要求:
2014年9月、10月拍摄、制作;
2014年11月20一稿送审;
2014年11月20日——30日修改;
2014年12月1日二稿送审;
2014年12月1日——21日修改;
2014年12月22日终审。
6.交付内容:
(1)拍摄的全部原始素材要求交付招标方文件格式为MPG、MOV、WMV、AVI格式;
(2)剪辑完成四部片长50分钟左右的500套;同时,按照播放媒介划分,每部另剪辑时间长度分别为3分钟,1分钟和30秒的宣传片;
(3)拍摄清晰度要求,1080P高清,最大码流100兆;
(4)DVD光碟可播出成品。(成品每套包括DVD光盘四张,以及制作完成的DVD封套,光盘封套需投标方制作)。
7.投标所需支持材料及其他事宜: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招标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一套,包括:
(1)商务标:投标方需提供如实、详细的背景资料、服务力量、拥有的拍摄、制作机器设备及型号、 制作过的宣传片、本片制作报价;
(2)技术标: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文本初稿,投标公司需提供:
• 拍摄团队的人员名单及简介;
• 拍摄方案、创作元素(音乐、 色彩、节奏等);
• 提供曾经拍摄过的成功作品;
(3)投标人应承担其递交投标书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应标的各种费用,招标方保留对项目细节进行适当调整、增减科教片长短的权利;
(5)投标人按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当面陈述与答辩;
(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含有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存储媒介:光盘);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8)本次招标所有招标文件及有关事宜均为招标方的商业机密。投标人未经招标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招标方将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1)投标人应在2014年6月8日17时前(以投标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或快递至: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 上海项目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904室,联系人:乐童成长计划项目组;
(2)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将在2014年6月9日至6月13日组织评标,在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通知中标人并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签字;
(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姓名。
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人情况总汇;
(3)提供“我是健康小卫士”教育剧场服务项目的总体方案(技术标);
(4)提供“我是健康小卫士”教育剧场服务报价书(商务标);
(5)以往项目的概述,提交相关类型的作品。
五、评标及签订合同
方案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评标、投标人陈述和定标四个阶段。
(1)初审:在投标截止日期满后,招标方将对投标(文件)方案进行初审,剔除明显不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方案,期间若有必要,将与投标人进行沟通;
(2)专家评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方案进行评审,选择一定比例候选投标方案入围陈述阶段;
(3)投标人陈述:大招标方将通知入围投标人进行现场陈述;
(4)定标:在方案陈述工作完成后,招标方综合各种条件,选出最终入选方案。招标人没有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义务;
(5)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和未中标者,但不对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进行解释;
(6)中标人应在招标方指定时间内与招标方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
六、版权声明
投标人认可,如其投标方案中标,其制作的“我是健康小卫士”及所有在拍摄过程中取得、形成的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所有,招标方有但不限于对“我是健康小卫士”进行修改、汇编、改编、复制、发行等知识产权权利。
七、备 注
书面投标材料一式四份,所有未经采用投标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原件,投标内容还须提供PPT格式文件以便开标展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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