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儿童会:学前教育服务中NGO的角色与政府作用分析
来源:
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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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名称:“各类机构在学前三年教育提供中的角色与政府主导作用分析”研究
 
二、救助儿童会介绍
 
救助儿童会始创于1919年,是一家国际儿童慈善机构,致力于为儿童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在中国,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与各级政府部门和合作伙伴合作,共同开展在儿童教育、保护、健康与紧急救助方面的项目。
 
从2010年3月起,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和合作伙伴共同开始实施针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0-6岁)的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旨在提高中国城市和农村机构、社区和家庭提供优质儿童早期教育和发展服务的能力,为城市与农村中的弱势儿童开发一种可推广的基于社区和家庭的儿童早期教育与发展服务模式。结合项目实践,救助儿童会开发了包括《幼儿园教师培训手册》[1]、《家庭自制玩具》[2]、《健康养育:入户指导手册》[3]等一系列培训教材和工具。
 
救助儿童会注重开展或支持与儿童早期教育和发展领域的研究。2011年支持世界银行[4]在湖南的家庭调查。
 
三、招标项目背景介绍
 
 
2011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62.30%。学前三年教育机构呈现多样化,办园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公益组织。2011年,在园儿童总数为3424.45万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数量为1694.20万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发展目标。并进一步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的发展思路。
 
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2010年)》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本研究旨在深入研究分析目前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公益组织在学前教育服务提供中的角色和作用, 并与国外案例进行对比,为政府明确在学前三年教育中的预算投入,监管机制和政策发展提供参考。
 
四、研究主题、目标、要求、工作时间和产出
 
1、研究目标
通过“各类机构在学前三年教育提供中的角色与政府主导作用分析”研究,提供学前三年教育服务的各类机构的数量,各自在学前三年教育服务中所占的比重,提供的服务的特点,在发展中遇到的主要挑战,并通过研究梳理出社会参与的路径和机制,提出对政府在学前三年教育中的预算投入方向,监管机制和政策发展方面的建议,为学前三年早期教育提供者和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
 
2、研究要求:
2.1. 研究采用文献研究和选取有差异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
2.2. 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2.3. 研究需选取中国以外的两个国家,对其各类机构参与学前三年教育服务提供机制和政府角色的案例研究;
2.4. 研究需包含政策建议和操作建议;
 
3、工作时间:
3.1. 研究:2014年5月1日——2014年10月31日
3.2 研究成果分享会:2014年11月1日——2011年11月30日
 
4、期望产出:
4.1  “各类机构在学前三年教育提供中的角色与政府主导作用分析”研究报告(中文版和英文版)
4.2  “各类机构在学前三年教育提供中的角色与政府主导作用分析"研究成果分享会
 
四、招标要求
 
1、投标资质要求
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研的资格;
具有教育学或社会学的相关背景,熟悉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
熟悉中国学前教育的法律政策,实施机制,学前三年教育服务提供的状况,从事过相关研究,并且有教育立法相关经验;
熟悉欧美国家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能够进行国际比较研究;
英文熟练,能用中英文撰写报告并与救助儿童会的国际专家进行书面和口语交流;
 
2、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招标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一套,包括:
1.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个人,需提供简历和个人相关证件
2.   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研资格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描述:
3.1从事此项研究的能力、经验和优势
3.2能够保证此项研究质量的高效团队成员
3.3 根据招标内容提交的研究方案(中英文)
3.4 研究的详细预算
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二)本次招标所有招标文件及有关事宜均为招标单位的商业机密。投标的公司或机构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招标单位将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五、投标方式
 
(一)投标人应在2014年4月21日17时前(以投标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或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外交公寓2号楼2单元052室,邮编:100600,收件人:张冰涛女士
联系电话:010-65004408或65006441分机518
 
(二)招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签字,投标文件将在评标现场开启。
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姓名,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
封"和"正本"字样
 
六、评标及签订合同
(一)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将在2014年4 月 22 日至 25 日组织评标,在2014年4月 28 日通知中标人并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二)招标人没有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义务
(三)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和未中标者,但不对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进行解释。
(四)中标人应在招标单位指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
 
七、招标人权利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1] 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前教育研究室合作编写。
[2] 根据南太平洋大学进修部的“区域性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项目”的《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培训员手册》翻译编写。
[3] 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作编写。
[4] 《中国的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打破贫穷的代际传递与改善未来竞争力》,版权归属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翻译,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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