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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委员会社会管理服务组购买社会服务方案


一、背景介绍
为更好地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在“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发挥重要作用,帮助灾区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促进四川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社会管理服务组决定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雅安灾后恢复重建。现将本次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实施主体
雅安灾后重建社会管理服务组是购买服务的主体,雅安抗震救灾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三、购买内容
购买在雅安灾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包括灾区群众人文关怀、灾后特殊困难群众帮扶、灾区群众创业就业,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灾区服务等项目。项目内容应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
四、征集时间
本次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 2013年11月22日。每个项目的经费标准应在50万元以内,项目执行时间为合同签署之日起2年内。
五、承接主体
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应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未在民政部门注册但长期从事公益事业,并由已注册社会组织推荐和监管的公益团队。
已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且年检合格;
(二)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三)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四)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实施公益项目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未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公益团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工作团队(不少于5人,含长期志愿者)、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的章程;
(二)能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拥有固定的项目;
(三)有实施公益项目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信誉;
(四)需由1家已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推荐和监管。
六、申报须知
1、社会组织根据灾区实际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服务项目,填写《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益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资料。相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2、服务中心收到社会组织申报书后,将按照《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社会管理服务组关于购买社会服务的管理办法(试行)》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联 系 人:杨 逸
联系电话:028-8647531
电子邮箱: lszyz420@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号411室(邮编:6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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