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3
2409民管函〔200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间组织管理局(处、办):
为总结记录我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决定编写《中国社会组织年鉴(2009)》,现向各地征集有关材料。
一、征集内容
1.政策法规。2008年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委、人大、政府名义出台的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2.重要讲话和论述。本地党政领导(省部级以上)关于社会组织的论述、文章、调研等材料。
3.工作综述。本地2008年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综述,每篇3000字左右。
4.理论研究。本地(含市、县)2008年有关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优秀调研报告及理论研究成果,注意精简,以每篇不超过5000字为宜。
5.社会组织风采。本地2008年经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典型,以每篇不超过1000字为宜,并注明媒体出处。
6.大事记。本地2008年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委、人大、政府名义召开或举办的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会议与活动。
7.本地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各种创新做法、重大成果、公益项目等)。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1.请提供相关图片资料(要求数码照片,清晰度要高)。
2.请注明材料报送人、撰稿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详细联系方式。
3.请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切勿在报送材料中包含涉密内容。
4.本年鉴的编写受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公平发展公共治理(GED)”项目的资金支持,各地报送的材料将按采用字数计酬。
三、报送时间、方式、地点
请各地于3月3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所有材料一律用电子版。
联系人:孔德福
电话/传真:(010)58123046
电子信箱:kongdefu@mca.gov.cn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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