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对接 > 详情
上海NGO环境法修正案(二次审议稿)研讨会通告


背 景: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2012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之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较大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然而,其中的一些内容、特别是关于公益诉讼主体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及其各地分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引发了环境NGO的强烈不满。2013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决定将此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8日。
上海自然之友生态保护协会(简称:上海自然之友)呼应自然之友北京办公室倡议,联手上海复恩社会法律服务中心(简称:复恩法律),共同举办研讨会,广泛征集环境NGO人士、环境法专业人士和其他关注这一环境基本法的朋友们的意见或建议,以积极姿态参与这一环境基本法的修法。
议 题(暂定):
1. 环境NGO在环境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2. 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3. 环境指标与政府的考核与问责。
主 办:上海自然之友 复恩法律
时 间:2013年8月7日(周三)晚7:00-9:30
地 点: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3楼C-D座 商务中心大会议室。
【公交信息:地铁:10号线交通大学站,1/9号线徐家汇站;公交:48,72,113,138,923,946路】
人 数:因受场地、时间限制,出席人员限30位,以报名先后为准。请直接向联系人报名。
联系人:张栋琦[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上海自然之友志愿者]
手机:13917471317;邮箱:prime_love@126.com。
提 示:
1.请事先阅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作好发言准备。
2.会场提供直饮水,请自备水杯。
3.请关注低碳环保,尽量公交出行。
发布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