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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深圳]法律沙龙:婚姻法新解释下,我们应该如何去经营婚姻?
2011-10-12
1736情感、财产是婚姻赖以维系的两大基石。物化的今天,情感是如此的脆弱;而婚姻法解释三关于房产的新解让人欢喜让人忧!
“谁首付,离婚时房产就归谁”,“老子买房,儿媳没份”。
看世间百态皆为利:“加名潮”。
拉升离婚率,因为离婚成本更低了。
围城中的姐妹坦言:给自己带来了危机感。
自己辛苦多年后,可能只是做了一回人家不花钱的“保姆”!
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特邀婚姻家庭律师谢得三为您解读婚姻法新解可能带来的变化,及如何在婚姻法新解下经营好自己的婚姻:情感、财产一个都不能少;人、房两收!
日期:2011年10月30日
时间:下午3:00——5:30
地点: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多功能厅
地址:深圳市红荔路荔枝公园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家乐舞台)银荔大厦403
性质:公益沙龙,免收费用。
由于场地条件有限,本活动限制在50人以内,敬请谅解。机会难得,赶紧来报名吧!
报名方式:请于10月24日前选择一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在报名信息发出3天内收到我们的确认电话视为报名成功。
1、报名电话:0755-25950003
2、电子邮件:请以【新婚姻法沙龙报名+姓名+年龄+居住区域】为邮件标题发送邮件pxnewsletter@163.com
主办单位: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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